美国历史/分裂
随着辉格党的消亡和民主党南北两派的裂痕,新成立的共和党获得了机会,在国会的两院中增加其政治影响力,并成功地选举亚伯拉罕·林肯为总统。温德尔·菲利普斯承认共和党是一个“针对南方的地区性政党”。其他一些共和党领袖甚至主张发动内战,以保持南方各州处于对北方多数派的从属地位。
约翰·C·卡尔霍恩等南方领导人曾警告说,如果北方控制联邦政府,南方人民的权利将不复存在。共和党承诺将奴隶制限制在现有各州内,并阻止其蔓延到公共领土,这被视为要彻底摧毁南方人民权利的意图。许多共和党人,如前辉格党人、亨利·克莱的崇拜者亚伯拉罕·林肯,也公开主张高关税和国内改善体系(克莱将其命名为“美国体系”)。历史上,高关税有利于北方工业,对南方棉花出口价格有不利影响。
因此,北方和南方之间的冲突更多地与对各州与联邦政府关系、州权范围和经济的不同看法有关,而不是与奴隶制或非裔美国人权利有关。事实上,一些北方人谴责废奴主义,反对非裔美国人的平等权利。就连林肯也公开宣称自己反对非裔美国人公民身份。大多数北方州都制定了各种反非裔美国人的法律,林肯所在的伊利诺伊州甚至在 1862 年修改了宪法,完全禁止自由非裔美国人移民。
在收到林肯当选的消息后,南卡罗来纳州议会于 1860 年 12 月 20 日投票通过了分裂。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密西西比州、佛罗里达州、阿拉巴马州、佐治亚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德克萨斯州都宣告脱离联邦,加入南卡罗来纳州,组成了美利坚联盟国。其他四个南方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田纳西州和阿肯色州——最初投票反对分裂,但在 1861 年 4 月 15 日林肯要求征召 7.5 万民兵后,后来加入了南方邦联。
在七个海湾州实际分裂之前,北方和南方普遍接受分裂是一种革命性的权利,如果不是宪法权利的话。事实上,早在联邦成立初期,马萨诸塞州就曾威胁要分裂,在南北战争之前的几十年里,这种威胁反复出现。新英格兰州的一个北方邦联曾被提议,并且几乎成立,以抗议 1812 年战争。当然,杰斐逊·戴维斯等南方领导人认为,既然最初的 13 个州自愿加入联邦,他们也可以撤回加入,并合法地脱离联邦。这种分裂行为需要由同一个拥有将州纳入联邦的主权力量——由人民在大会上集会——进行投票表决并向全世界宣布。按照这种逻辑,那些在 1789 年之后加入联邦的州也保留了这种分裂权,因为他们加入的主要理由是他们将与其他州“站在平等地位”。宪法第十修正案也被用来支持这一说法,即各州从未将主权让渡给联邦政府,因此可以通过退出联邦来从其共同代理人那里收回其委托的权力。
另一方面,亚伯拉罕·林肯坚持认为,各州与联邦政府的关系类似于县与州的关系。他认为联邦先于州,而不是相反,州主权只是一个神话。因此,分裂是叛国行为,只会导致无政府状态。为了支持这些观点,他依赖于丹尼尔·韦伯斯特在 19 世纪 30 年代初在参议院发表的演讲。
杰斐逊·戴维斯(1808 年 6 月 3 日 - 1889 年 12 月 6 日)是一位美国士兵和政治家,最著名的是担任美利坚联盟国的首任也是唯一一任总统,在美利坚内战期间领导美利坚联盟国。内战之前,戴维斯曾在密西西比州议会、美国众议院和美国参议院任职。他在美墨战争中担任志愿团上校。后来他在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皮尔斯内阁中担任战争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