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演示了在多项式整除问题中使用单位根。
设
和
是两个多项式。
假设存在另一个多项式
,使得
.
如果
,
和
是具有整数系数的多项式,则,
被称为在整数上可被
整除。
类似地,如果
,
和
是具有有理系数的多项式,则,
被称为在有理数上可被
整除。
如果
,
和
是具有实系数或复系数的多项式,则,
被称为在实数或复数上可被
整除。
示例 1 设
且
。这两个多项式的系数都是整数。但是
.
右边第二个括号中的多项式
没有整数系数。因此,
在整数范围内不能被
整除。
但是,如果我们考虑
和
是具有有理数、实数或复数系数的多项式,那么
也是具有有理数、实数或复数系数的多项式。所以,
在有理数、实数或复数范围内可以被
整除。证毕
因此,多项式的可除性与我们允许系数取值的数字集合密切相关。然而,由于
和
是已知多项式,商式
的系数是可除性的关键。
现在,设
,其中
和
在我们指定的数字集合中具有系数。我们如何确定
也是一个在相同集合中具有系数的多项式?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以下规则中给出
规则 1 设
。
- 如果
和
具有复系数,则
具有复系数。
可以被
在复数域上整除。
- 如果
和
具有实系数,则
具有实系数。
可以被
在实数域上整除。
- 如果
和
具有有理系数,则
具有有理系数。
可以被
在有理数域上整除。
- 如果
和
的系数都是整数,并且 (充分但不必必要地)
,那么
的系数都是整数。
能被
整除。
这个规则在附录中证明。
当我们只考虑整数系数时,条件
是不必要的。例如,令
和
,那么
,但是
。
在初等代数中,我们有余数定理。这里只陈述定理,不提供证明。
余数定理 多项式
被
除的余数等于
。
从这个定理,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果,通常被称为“因式定理”。
因式定理 多项式
能被
整除,当且仅当
。
(注意,
和
是已知的,我们自动假设它属于可被整除的数字集合中)。
证明 假设
可被
整除,则多项式
被
除的余数为零。因此,
.
另一方面,如果
,则多项式
被
除的余数为零。因此,
。此外,除数的首项系数为
。因此,根据规则 1,
可被
整除,在整数、有理数、实数和复数范围内。
因子定理的重复应用会导致更复杂的除数
规则 2 如果多项式
满足
,
那么
可被
整除。
证明 根据因子定理,因为
,存在多项式
使得
.
令 
.
由于
且
,我们得出结论
。根据因式定理,存在多项式
使得
.
因此
,
.
注意除数的首项系数为 1。
推论 1 如果实系数多项式
满足
,其中
和
是实数且
,则
可以被
整除。
证明 在代数中,我们已经知道如果一个实系数多项式
在某个复数
处为零,那么它也在
处为零。因此,我们可以应用规则 2 来获得所需的结果,因为
意味着
.
以上推论有一个有用的特例,如下所示
推论 2 如果一个整数系数多项式
满足
,其中
是 1 的立方根,那么
可以被
整除。
推论 1 是复数在处理实系数多项式可除性的应用的一个例子。推论 2 通过利用 1 的立方根进一步限制了整数上的可除性。
我们也可以在多项式可除性问题中应用其他单位根,但我们需要类似于上面显示的结果。
规则 3 如果一个多项式
满足

对于
个不同的数
,那么
可以被乘积
整除。
规则 4 类似于规则 3:它们是因式定理的重复应用。
推论 3 如果一个整数系数多项式
满足
其中 
那么
可以被
整除。
为了证明这个推论,我们需要用到一个结论:单位根的非实根的共轭也是单位根的非实根。
示例 2 设
,其中
和
是整数。证明
可以被
整除。
证明 令
,则
,
根据推论 2,
可以被
整除。
示例 3 设
为自然数,且
.
证明对于任意整数
,
是
的倍数。
证明 很容易证明
并且
是一个系数为整数的多项式。因此,
可以被
整除。由于
和
都是系数为整数的多项式,因此它们的商,假设为
,也是一个系数为整数的多项式。因此,当
是一个整数时,
是
的整数倍。
例 4 求
被
除的余数。
解 令
并且
。令余数为
,则
,
其中
表示商。由于除数
的次数是 4,余数
的次数最多是三。因此,令
.
现在我们要确定
的系数。
从
,
我们知道
,
所以


比较这两个等式两边的实部和虚部

求解,
。因此,余数为
。
例 5 令
、
、
和
是满足以下恒等式的多项式
.
证明
是
的因式。
证明 令
,
.
注意
只有
项,
项和
项,对于非负整数
。因此,
项的系数全为零。那么
.
另一方面,比较
项的系数
,

因此,
.
现在,我们将证明
. 首先,请注意

所以,


对于任何
.
换句话说,
. 注意到
是一个多项式,因此它具有有限的度数。
将导致与之矛盾。 因此,
.
所以

. 证毕
另一种证明 令
为一个复数 5 次单位根,则
,
,
.
将
代入给定的恒等式
.
我们可以先分别将
代入,然后分别比较实部和虚部,得到以下结果
,
,
,
,
我们可以轻松地解出这些方程
.
根据因式定理,
是
的一个因式。证毕
另一种证明方法利用了单位根的性质。通过这样做,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
是
和
的因式,这意味着
也包含因式
.
在第一个证明中,我们只需要
项的系数为零。所以,我们可以添加一项
,结论仍然成立。
例 6 设
,
,
,
和
是满足以下恒等式的多项式
.
证明
是
的因式。
证明 重复上一个例子的第一个证明。
另一种证明方法 重复前面例子的另一种证明方法:将
代入,并比较实部和虚部。用这种方法,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所有多项式
,
,
,
和
都具有因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