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演示了在多项式整除问题中使用单位根。
设 和 是两个多项式。
假设存在另一个多项式 ,使得
- .
如果 , 和 是具有整数系数的多项式,则, 被称为在整数上可被 整除。
类似地,如果 , 和 是具有有理系数的多项式,则, 被称为在有理数上可被 整除。
如果 , 和 是具有实系数或复系数的多项式,则, 被称为在实数或复数上可被 整除。
示例 1 设 且 。这两个多项式的系数都是整数。但是
- .
右边第二个括号中的多项式 没有整数系数。因此, 在整数范围内不能被 整除。
但是,如果我们考虑 和 是具有有理数、实数或复数系数的多项式,那么 也是具有有理数、实数或复数系数的多项式。所以, 在有理数、实数或复数范围内可以被 整除。证毕
因此,多项式的可除性与我们允许系数取值的数字集合密切相关。然而,由于 和 是已知多项式,商式 的系数是可除性的关键。
现在,设 ,其中 和 在我们指定的数字集合中具有系数。我们如何确定 也是一个在相同集合中具有系数的多项式?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以下规则中给出
规则 1 设 。
- 如果 和 具有复系数,则 具有复系数。 可以被 在复数域上整除。
- 如果 和 具有实系数,则 具有实系数。 可以被 在实数域上整除。
- 如果 和 具有有理系数,则 具有有理系数。 可以被 在有理数域上整除。
- 如果 和 的系数都是整数,并且 (充分但不必必要地) ,那么 的系数都是整数。 能被 整除。
这个规则在附录中证明。
当我们只考虑整数系数时,条件 是不必要的。例如,令 和 ,那么 ,但是 。
在初等代数中,我们有余数定理。这里只陈述定理,不提供证明。
余数定理 多项式 被 除的余数等于 。
从这个定理,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果,通常被称为“因式定理”。
因式定理 多项式 能被 整除,当且仅当 。
(注意, 和 是已知的,我们自动假设它属于可被整除的数字集合中)。
证明 假设 可被 整除,则多项式 被 除的余数为零。因此,.
另一方面,如果 ,则多项式 被 除的余数为零。因此,。此外,除数的首项系数为 。因此,根据规则 1, 可被 整除,在整数、有理数、实数和复数范围内。
因子定理的重复应用会导致更复杂的除数
规则 2 如果多项式 满足
- ,
那么 可被 整除。
证明 根据因子定理,因为 ,存在多项式 使得
- .
令
- .
由于 且 ,我们得出结论 。根据因式定理,存在多项式 使得
- .
因此
- ,
- .
注意除数的首项系数为 1。
推论 1 如果实系数多项式 满足 ,其中 和 是实数且 ,则 可以被 整除。
证明 在代数中,我们已经知道如果一个实系数多项式 在某个复数 处为零,那么它也在 处为零。因此,我们可以应用规则 2 来获得所需的结果,因为 意味着 .
以上推论有一个有用的特例,如下所示
推论 2 如果一个整数系数多项式 满足 ,其中 是 1 的立方根,那么 可以被 整除。
推论 1 是复数在处理实系数多项式可除性的应用的一个例子。推论 2 通过利用 1 的立方根进一步限制了整数上的可除性。
我们也可以在多项式可除性问题中应用其他单位根,但我们需要类似于上面显示的结果。
规则 3 如果一个多项式 满足
对于 个不同的数 ,那么 可以被乘积 整除。
规则 4 类似于规则 3:它们是因式定理的重复应用。
推论 3 如果一个整数系数多项式 满足
- 其中
那么 可以被 整除。
为了证明这个推论,我们需要用到一个结论:单位根的非实根的共轭也是单位根的非实根。
示例 2 设 ,其中 和 是整数。证明 可以被 整除。
证明 令 ,则
- ,
根据推论 2, 可以被 整除。
示例 3 设 为自然数,且
- .
证明对于任意整数 , 是 的倍数。
证明 很容易证明 并且 是一个系数为整数的多项式。因此, 可以被 整除。由于 和 都是系数为整数的多项式,因此它们的商,假设为 ,也是一个系数为整数的多项式。因此,当 是一个整数时, 是 的整数倍。
例 4 求 被 除的余数。
解 令 并且 。令余数为 ,则
- ,
其中 表示商。由于除数 的次数是 4,余数 的次数最多是三。因此,令
- .
现在我们要确定的系数。
从
- ,
我们知道
- ,
所以
比较这两个等式两边的实部和虚部
求解,。因此,余数为。
例 5 令、、和是满足以下恒等式的多项式
- .
证明 是 的因式。
证明 令
- ,
- .
注意 只有 项, 项和 项,对于非负整数 。因此, 项的系数全为零。那么
- .
另一方面,比较 项的系数
- ,
因此,.
现在,我们将证明. 首先,请注意
所以,
- 对于任何.
换句话说,. 注意到 是一个多项式,因此它具有有限的度数。 将导致与之矛盾。 因此,.
所以
- . 证毕
另一种证明 令 为一个复数 5 次单位根,则
- , , .
将 代入给定的恒等式
- .
我们可以先分别将 代入,然后分别比较实部和虚部,得到以下结果
- ,
- ,
- ,
- ,
我们可以轻松地解出这些方程
- .
根据因式定理, 是 的一个因式。证毕
另一种证明方法利用了单位根的性质。通过这样做,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 是 和 的因式,这意味着 也包含因式 .
在第一个证明中,我们只需要 项的系数为零。所以,我们可以添加一项 ,结论仍然成立。
例 6 设 ,,, 和 是满足以下恒等式的多项式
- .
证明 是 的因式。
证明 重复上一个例子的第一个证明。
另一种证明方法 重复前面例子的另一种证明方法:将 代入,并比较实部和虚部。用这种方法,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所有多项式 ,,, 和 都具有因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