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

来自维基教科书,开放的书籍,开放的世界

1945 年《联合国宪章》签署时,所有会员国同意建立国际托管制度,要求对七个会员国管理的 11 个非自治领土进行国际监督。托管是指一个国家管理一个托管领土的情况。

宪章规定,“托管理事会成员必须反映管理托管领土的成员和不管理托管领土的成员之间的平衡”。因此,托管理事会的规模会发生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托管领土的数量减少,与管理国家的减少相一致。过去,五个拥有否决权的国家管理或管理过托管领土。到 1985 年,很少有领土处于托管控制之下,例如太平洋岛屿,在美国的托管管辖之下。

尽管中国是托管理事会的一部分,但它自愿选择不干预理事会的活动。

控制与受控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托管理事会与联合国其他机构类似,但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理事会实际上受联合国大会管辖,并执行联合国关于托管领土及其当前问题的受控权力。虽然托管理事会承担管理职能,但实际上是安全理事会负责执行托管理事会的计划。

理事会的社区行动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托管理事会将定期对托管领土进行正式访问。理事会根据遵守各种托管协定采取行动,并确保这些协定不会被会员国草率对待或忽视。

托管理事会每个成员有一票,托管理事会的决定由出席并投票的多数成员做出。

理事会:何时?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托管理事会每年举行定期会议。但是,截至 2002 年,托管理事会不再举行会议,但如果出现与托管领土有关的问题,可以“恢复”会议。

《联合国宪章》没有具体说明托管理事会是否可以像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一样举行特别紧急会议。理事会不是联合国机构,不能发布要求立即解决问题的决议;(正如宪章在第 33 条中所说,“安全理事会认为必要时,应要求当事方[安全理事会现有成员]解决……”)。

华夏公益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