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少年:美国开国元勋/约翰·布莱尔
外观
约翰·布莱尔
布莱尔是革命中的爱国者,这意味着他支持美国人对抗英国人。他支持一些反对英国税收的措施,但他是一个温和派,这意味着他没有像其他爱国者那样走得那么远。然而,他确实支持停止进口英国商品,直到税收被废除。
在战争期间,布莱尔担任了起草弗吉尼亚州宪法的会议成员,并担任了许多重要的委员会职位。1778年,立法机构将他选为普通法院的法官,不久后又将他选为首席大法官。他还被选为弗吉尼亚州高级衡平法院的法官。1786年,立法机构任命他接替托马斯·杰斐逊,加入一个修订弗吉尼亚州法律的委员会。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布莱尔对法律非常了解。
布莱尔是弗吉尼亚州派往1787年制宪会议的代表之一。
布莱尔是共济会成员。1778年,在新成立的弗吉尼亚州大同盟下,他被任命为弗吉尼亚州共济会大主。
布莱尔于1732年出生于一个富有的弗吉尼亚州家庭。他上了威廉玛丽学院,然后去伦敦学习法律。他回到弗吉尼亚州,并开始执业。1766年,他被选为弗吉尼亚州议会下议院议员。他后来成为皇家总督委员会的书记,委员会是殖民地立法机构的上议院。
布莱尔后来成为弗吉尼亚州上诉法院的法官,在那里他帮助影响了宪法的解释。他也是1789年至1795年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他于1800年在弗吉尼亚州威廉斯堡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