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世界历史/帝国主义时代,第二部分

来自维基教科书,开放的书籍,开放的世界

地图 | 资源 | 贡献者角落


争夺非洲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从19世纪后期开始,欧洲国家开始对殖民非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奎宁的发现,一种有效的抗疟疾疫苗,使得欧洲探险家在1870年代和1880年代能够横穿非洲大陆。在1884-85年的柏林会议上,欧洲国家将非洲大陆瓜分,而没有考虑到现有的非洲边界。到1914年,除了利比里亚和埃塞俄比亚之外,几乎整个非洲都处于欧洲列强的控制之下。

1917年的殖民非洲。

法属西非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阿尔及利亚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马达加斯加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法属印度支那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德属东非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885年3月3日,德国政府宣布,它已经疯狂地获得了卡尔·彼得斯公司的帝国特许状(秘密地,在2月17日),并打算在东非建立一个保护国。彼得斯随后招募了一批专家,他们在全国各地展开,南至鲁菲吉河,北至维图,靠近海岸的拉穆。

德国人迅速确立了他们对巴加莫约、达累斯萨拉姆和基尔瓦的统治。阿布希里叛乱始于1888年,并在次年被镇压(在英国的帮助下)。1890年,伦敦和柏林缔结了赫利戈兰-桑给巴尔条约,该条约将赫利戈兰岛割让给德国,并确定了德属东非的边界(确切边界直到1910年才最终确定)。

通过与当地部落的一系列联盟,德国人扩大了他们的殖民地。德国殖民管理者严重依赖土著酋长来维持秩序和征税。除了当地警察之外,1914年1月1日,达累斯萨拉姆、莫希、伊林加和马亨格的Schutztruppe士兵驻军包括110名德国军官(包括42名医务官)、126名士官和2472名当地士兵。

保罗·埃米尔·冯·莱托-福尔贝克将军,一位充满活力且年轻的军官,他在这场战争中一直骚扰着大英帝国的军队,用他3000名欧洲人和11000名当地阿斯卡里和搬运工组成的部队,牵制了一支30万人的英帝国军队,这支军队有时由前第二次布尔战争指挥官扬·史末资指挥。他最伟大的胜利之一发生在坦噶战役(1914年11月3-5日),在那里他击败了比他自身规模大八倍的英国军队。莱托-福尔贝克将军巧妙地将游击战和大胆的突袭结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了英国战争努力耗费了大量资源,并造成了超过6万人的伤亡。尽管如此,由于来自比利时刚果的军队从西部发动了攻击,以及补给不断减少,莱托-福尔贝克将军不得不勉强撤退,这发生在双方同意停战协议不久之前。

德属西南非洲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德属新几内亚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德属萨摩亚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意大利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利比亚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厄立特里亚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意大利索马里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比利时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比利时本身直到1830年才独立。利奥波德二世国王试图让他的政府对建立殖民地感兴趣,但它缺乏发展候选领土的资源,并拒绝了他的计划。

在1884-1885年的柏林西非会议期间,刚果地区被授予比利时人。利奥波德最初以私人财产的名义对其进行统治。他立即开始剥削其宝贵的资源。然而,这是以非洲工人的代价为代价的。利奥波德的政权是绝对残酷的。工作表现不佳的非洲工人经常被砍掉手作为惩罚。1904年,《卡森特报告》发布。它讲述了刚果行政当局的士兵对当地居民进行杀害、残害、绑架和残酷殴打的悲惨故事,这些士兵是利奥波德国王的士兵。这份报告的副本由英国政府发送给比利时政府,以及签署了柏林协定的国家。利奥波德提出改革其政权,但很少有人认真对待他。所有国家现在都同意国王的统治必须尽快结束,但没有一个国家愿意承担责任。比利时议会于1908年11月15日吞并了刚果自由邦,并接管了其行政管理,这比《卡森特报告》发布四年,比《黑暗之心》首次出版六年。

当比利时政府从利奥波德二世国王手中接管管理权时,刚果的状况略有改善。比利时人对殖民地大多漠不关心,因此它遭受了摇摆不定的统治。由于这种态度,比利时在治理方法上通常比其他殖民大国落后十年,并且在20世纪50年代刚果走向独立时感到惊讶。政治管理完全直接地落入殖民者的控制之下;没有民主机构。国家元首仍然是比利时国王(当时已经不再有任何政治影响力)。比利时政府控制着该国,但日常运作由总督负责。

继1959年3月的利奥波德维尔暴动和卡萨武的入狱后,1959年最初见证了所有刚果政党的合法化,随后在整个刚果进行大选。1960年,布鲁塞尔圆桌会议于1月20日至2月20日举行。刚果代表和比利时人为当年晚些时候举行的全国大选奠定了基础。比利时刚果于1960年6月30日宣布独立,国名为“刚果共和国”或“刚果共和国”。

卢旺达-乌隆迪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该地区在1916年被来自比利时刚果的部队征服。凡尔赛条约将德属东非一分为二,大部分地区被称为坦噶尼喀,归属英国,但最西端的地区归属比利时,该地区正式被称为比利时占领的东非领土。1924年,国联颁布了一项正式授权,授予比利时对该地区的完全控制权,他们成为卢旺达-乌隆迪。

比利时人要求这些领土为祖国创造利润,任何发展都必须来自该领土收集的资金。这些资金主要来自该地区富饶的火山土壤中广泛种植咖啡。人口还被大量征税,被迫从事徭役劳动。

国联解散后,该地区在1946年成为联合国托管领土。这包括比利时人将为这些地区准备独立的承诺,但比利时人认为,该地区需要几十年才能准备好自治。

独立主要得益于其他地方的行动。20世纪50年代,比利时刚果出现了独立运动,比利时人开始相信他们无法再控制这个领土。1960年,卢旺达-乌隆迪的较大邻国获得了独立。经过两年的匆忙准备,该殖民地于1962年7月1日宣布独立,按照传统划分,成为独立的卢旺达和布隆迪国家。又经过两年,这两个国家才完全独立。

荷兰人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苏里南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苏里南自1667年以来一直是荷兰殖民地。荷兰种植园主严重依赖非洲奴隶来种植河流沿岸的咖啡、可可、甘蔗和棉花种植园。奴隶主对奴隶的待遇臭名昭著,许多奴隶逃离了种植园。

1863年,荷兰在苏里南废除了奴隶制,但苏里南的奴隶直到1873年才完全获释,在此期间,他们必须在种植园工作 10 年,获得微薄的报酬,而且没有国家认可的酷刑。作为种植园殖民地,苏里南仍然严重依赖体力劳动,为了弥补短缺,荷兰人从荷兰东印度群岛(现在的印度尼西亚)和印度(通过与英国的安排)引进了契约劳工。此外,在 19 世纪后期和 20 世纪初期,少量主要为男性的人从中国和中东被带到苏里南。

1954年,荷兰将苏里南置于有限自治制度之下,荷兰保留了国防和外交事务的控制权。1973年,与荷兰政府的谈判开始,导致完全独立,并在1975年11月25日获得批准。独立后的经济援助非常可观,苏里南在独立后的第一个十年中,其经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荷兰政府提供的外国援助。

东印度群岛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荷兰东印度公司 (VOC) 成立于 17 世纪初,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荷兰在马来群岛的贸易利益。到 1700 年,殖民模式已基本建立;VOC 已发展成为一个国中之国,成为群岛的主导力量。其间接统治的方法是让它得以生存。在破产的公司于 1800 年 1 月 1 日清算后,其领土财产成为荷兰政府的财产。

在 1811 年至 1816 年的过渡时期,在拿破仑战争期间,英国接管了几个荷兰东印度群岛的哨所,包括爪哇,之后荷兰的控制权得以恢复。1824 年的英荷条约将马六甲、马来半岛和印度的财产割让给英国,以换取英国在印度尼西亚的殖民地,例如苏门答腊的本格拉。巴达维亚仍然是殖民地的首都。

荷兰在东印度群岛的扩张

在荷兰东印度群岛的大部分历史中,以及之前的 VOC,荷兰对这些领土的控制都很不稳定;直到 20 世纪初,荷兰的统治才扩展到成为现代印度尼西亚边界的地区。虽然爪哇在 VOC 和荷兰东印度群岛合并的 350 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处于荷兰的统治之下,但许多地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独立,包括亚齐、龙目岛和婆罗洲。

在整个群岛,由于各种土著印度尼西亚群体抵抗建立荷兰霸权的努力,发生了无数的战争和骚乱,这削弱了荷兰的控制力,并束缚了其军队。在 17 世纪,VOC 利用其优越的武器以及布吉人(来自苏拉威西岛)和安汶人(来自马鲁古群岛)的雇佣军来扩张和保护其在整个群岛的贸易利益。在荷兰东印度群岛时期,最持久的冲突是苏门答腊的帕德里战争(1821-38 年)、爪哇战争(1825-30 年),由迪波内哥罗王子领导,以及在亚齐持续了 30 年的血腥战争。

19 世纪剩余时间,爪哇和苏门答腊持续爆发骚乱,在 1846 年至 1849 年之间,征服巴厘岛的远征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没有成功。婆罗洲东南部的班加尔马辛战争导致荷兰人击败了苏丹。在亚齐,游击队领导人抵挡了荷兰人的入侵,这场战争从 1873 年持续到 1908 年亚齐人投降,是荷兰最长、最血腥的冲突。随着对爪哇以外印度尼西亚资源的剥削扩大,大多数外岛都落入荷兰政府的直接控制或影响之下。直到 19 世纪中叶,印度尼西亚的海盗猖獗,一直是荷兰人面临的问题。

苏拉威西岛西南部在 1905-06 年被占领,巴厘岛在 1906 年被占领,鸟头半岛(西巴布亚)在 1920 年被置于荷兰的行政管理之下。二战期间入侵和占领印度尼西亚,导致了印度尼西亚殖民国家的瓦解,因为日本人尽可能地拆除了荷兰国家,取而代之的是他们自己的政权。虽然最高职位由日本人担任,但所有荷兰公民的拘留意味着印度尼西亚人担任了许多领导和行政职位。在 1945 年 8 月日本投降后,民族主义领导人苏加诺和哈达宣布印度尼西亚独立。经过 4 年的战争,荷兰重新占领了该殖民地的大部分地区,印度尼西亚在 1949 年 12 月 27 日获得了独立,这主要得益于国际压力。

1949 年,当荷兰东印度群岛的其余部分完全独立为印度尼西亚时,荷兰保留了对西新几内亚的主权,并采取措施准备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独立。约 5000 名教师被空运到那里。荷兰人强调政治、商业和公民技能。印度尼西亚试图在 1961 年 12 月 18 日入侵该地区。在印度尼西亚和荷兰军队之间发生了一些小规模冲突后,双方达成了一项协议,该领土于 1962 年 10 月被置于联合国管理之下,随后在 1963 年 5 月移交给印度尼西亚。该领土于 1969 年被印度尼西亚正式吞并。

华夏公益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