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G是一个关于加法的阿贝尔群。我们可以通过 的元素在G上定义一种乘法,写成 ,其中 且 。当n为负数时,我们可以将其扩展到 。然而,我们希望能够定义群与任意环之间的一种乘法。
- 定义 1(模)
- 设R是一个环,M是一个阿贝尔群。如果存在一个函数 ,称为标量乘法,满足
- ,
- ,以及
- 对所有 成立。
- 我们称R为M的标量环。
注意:我们也可以类似地定义右R-模,使用函数 。特别是,第三个性质变为
注意,如果R是交换环,则这两个概念是重合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简单地说M是一个R-模。
定义 2: 给定任意环 R,我们可以定义它的对立环,,它与 R 具有相同的元素和加法运算,但乘法相反。它们的乘法规则由 关联。与群论相反,一般情况下,环与其对立环之间没有同构的理由。
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左 R-模 M 中的标量乘法仅仅是一个环同态 ,使得 对于所有 成立。我们将验证右 R-模中的标量乘法是一个环同态 作为练习留给读者。因此,右 R-模仅仅是左 Rop-模。由此可见,我们对左 R-模制定的所有结果也自动适用于右 R-模。这里没有假设模是幺模,即对于所有 M 中的 m,1m = m。
- 任何环 R 都是它自身上的 R-模。更有趣的是,R 的任何左理想 I 也是一个左 R-模,具有明显的标量乘法。此外,如果 I 是 R 的双边理想,则商环 是一个 R-模,具有诱导的标量乘法 。
- 如果 R 是一个环,则 矩阵的集合 (其元素为 R 中的元素)在逐元素加法和标量乘法下是一个 R-模。更一般地,对于任何集合 X,函数从 X 到 R 的集合 (无论是否具有有限支撑)都是一个以明显方式定义的 R-模。
- 域 k 上的 k-模仅仅是 k-向量空间。
- 如本章引言所示,任何阿贝尔群都是一个 -模,以自然的方式。(这里的“自然”具有严格的数学含义,稍后将解释。)
- 设 S 是环 R 的一个子环。则 R 以自然方式是一个 S-模。我们可以将其扩展如下。设 S、R 是环, 是一个环同态。则 R 是一个 S-模,标量乘法为 和 ,对于所有 成立。
- 环 R 的任何矩阵环在逐元素标量乘法下都是一个 R-模。
- 如果 S 是环 R 的一个子环,则任何左 R-模也是一个左 S-模,具有受限的标量乘法。我们将在后面更一般地讨论这一点。
定义 3: (子模)
- 给定一个左 -模 , 的一个子模是一个子集 ,满足
- N 是 M 的一个子群,并且
- 对于所有 和所有 ,我们有 。
上述第二个条件说明子模在 的元素左乘下是封闭的;隐含的是它们继承了其包含模的乘法; 必须是 的限制。
示例 4:任何模 M 都是其自身的子模,称为不真子模,零子模仅由 M 的加法单位元组成,称为平凡子模。
示例 5:左理想 I 是 R 的子模,其中 R 被视为 S-模,S 是 R 的任何(不一定真)子环。
引理 6:令 M 为一个左 R-模。则以下等价。
- i) N 是 M 的子模
- ii) 如果 且 对于所有 ,则 。
- iii) 如果 且 ,则 。
证明:i) => iii):根据第二个性质, 和 都属于 ,那么根据定义3的第一个性质,。
iii) => ii):根据 进行数学归纳法证明。
ii) => i):令 ,,那么对于任意的 ,都有 ,证明了 是一个子群。现在令 ,那么对于任意的 ,,证明了定义3中的性质2。 ∎
该引理给出了子模的一个替代特征,以及那些在元素的线性组合下封闭的集合。
类似于向量空间的情况,我们可以用旧的子空间创建新的子空间。本小节的其余部分将讨论这个问题。
引理 7:令 M 为一个左 R-模,令 N 和 L 为 M 的子模。那么 是 M 中的一个子模,它是 N 和 L 中包含的最大子模。
证明:设 且 。则 且 ,因为N和L是子模,所以 ,且 是M的子模。现在,假设S是M的一个子模,且包含于N和L。那么任何 都必须在N和L中,因此在 中,使得 ,从而证明了引理。 ∎
现在,正如读者在这一点上所预料的那样,给定M的子模N和L,并集 通常不是一个子模。事实上,我们有以下引理
引理 8:设M是左R-模,且N和L是子模。则 是一个子模当且仅当 或 。
证明:左向蕴含是显然的。对于右向蕴含,假设 是M的子模。然后如果 且 ,则 ,这意味着 或 。不妨假设 。然后,由于N是子模,我们必须有 ,从而证明了 。 ∎
定义 9:设M为一个左R-模,并设 为子模,其中。则定义它们的和,。
定义 9 可以很容易地推广到任意指标集上的求和。这个定义留给读者自行陈述。在本章中,我们只需要用到有限情况。
引理 10:设M为一个左R-模,并设N和L为子模。则是M的一个子模,并且它是包含N和L的最小子模。
证明:很容易看出是一个子模。为了证明它是包含N和L的最小子模,设S为一个包含N和L的子模。则对于任何和,我们必须有。但这与说相同,从而证明了该引理。∎
在建立了引理 7 和引理 10 后,我们可以陈述本小节的主要结果。
定义 11:设M为一个左R-模。则设为由集合包含关系排序的子模集。
引理 12:设M为一个左R-模。则构成一个格,的并由给出,它们的交由给出。
证明: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剩下的只是检查结合律、吸收律和幂等律。结合律显然成立, 和 对所有 成立。至于吸收律,我们需要检查 和 对所有 成立,但这也很显然。最后,我们显然有 和 对所有 成立,所以我们完成了证明。 ∎
推论 13:令 M 为一个左 R-模。则 是一个模格。
注:回想一下, 是模格当且仅当只要 使得 ,我们有 。
证明:令,使得。由于,我们有,对于某个,使得。因此 且 。另一方面,我们有 且 ,所以。∎
定义 14:令M为一个左R-模。如果对于任何满足的子模L,都有 或 ,则称子模N为极大的。
定理 15:有限生成的左R-模的每个子模都包含在一个极大子模中。
证明:令N为一个子模,并令。则S是在集合包含关系下的偏序集。令为S中的一个链,并注意是一个包含每个的子模,使得U是该链的上界。然后,由于S中的每个链都有一个上界,根据佐恩引理,S有一个极大元,记为P。P显然是一个包含N的理想。根据S的定义,P也是M的一个极大子模,从而证明了该定理。∎
给定左 -模 的一个子集 ,我们定义由 生成的左子模为 的最小子模(关于集合包含关系),该子模包含 。出于稍后将阐明的原因,我们将其记为 。
这种子模的存在性源于这样一个事实:-模的交集仍然是 -模:考虑 的所有包含 的子模的集合 。由于 包含 ,我们可以看到 非空。 中模的交集显然包含 并且是 的一个子模。此外,任何包含 的 的子模也包含该交集。因此 。
假设 是幺模,则 的元素有一个简单的描述;
- .
也就是说,中的每个元素都可以写成元素的有限左线性组合。这个等式可以通过双包含来证明:首先,任何包含的子模一定包含的所有左-线性组合,因为模对于加法和左乘以的元素是封闭的。因此,。其次,所有这些线性组合的集合形成了的一个包含的子模(使用和),因此它包含。
考虑任意环,左理想,以及左-模。我们可以将视为的子环(当时为非幺子环),因此是-模,使用元素的正则乘法。
如果我们考虑集合,我们将得到的一个子模。这源于我们关于生成子模的讨论。然而,由于不是幺子环,因此并不一定成立。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商模。显然,这是一个-模,但它也是一个模,在明显的动作下。
- 命题
- 给定一个-模和的理想,则-模是一个-模,其乘法为。
- 证明。
- 为了证明这是良定义的,我们观察到如果,则,因此
- 因为。因此,
- 这证明了对的作用是良定义的。由此可知是一个-模,仅仅因为它是一个-模。
回想一下,阿贝尔群的任何子群都可以构造一个等价关系;对于,
- .
N 的陪集,即上述关系下的等价类,可以赋予一个由原群导出的群结构,并命名为 M/N。两个陪集 和 的和仅仅是 。
引理 16 令 M 为一个左 R-模,N 为其子模。则如上定义的 M/N 是一个左 R-模。
证明:M/N 显然是一个阿贝尔群,因此我们只需要检查它是否具有一个良定义的 R-作用。令 和 。然后我们定义 。作用的分配律和结合律是从 M 继承来的,因此我们只需要良定义性。令 ,且 。则 ,因为 N 是一个子模,因此得证。 ∎
像所有代数结构一样,我们可以在模之间定义保持其代数运算的映射。
- 定义(模同态)
- 一个 -模同态 是从 到 的函数,满足
- (它是一个群同态),以及
当两个代数结构之间的映射满足这两个性质时,则称为 -线性映射。
- 定义(核,像)
- 给定一个模同态, 的核是集合
- 而 的像是集合
- .
的核是定义域中被 映射到零的元素的集合。事实上,任何模同态的核都是 的一个子模。根据群论,它显然是一个子群,并且它也对 的元素的乘法封闭:,其中。
类似地,可以证明 的像是 的一个子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