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E/争议解决/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
时效:提起民事诉讼有时间限制,称为时效期间。时效期间因诉讼类型而异,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从导致争议的事件发生之日起六年。了解时效期间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非常重要。
诉前协议:在提起诉讼之前,各方应遵循相关的诉前协议。诉前协议规定了各方在开始诉讼程序之前应采取的步骤,包括交换信息并尝试通过谈判或替代性争议解决(ADR)解决争议。不遵守诉前协议可能会导致成本制裁。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争议可以通过法院的民事诉讼解决。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包括个人、企业、组织和政府机构。提起诉讼的一方称为原告或起诉人,而被告诉讼的一方称为被告。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有很多不同的诉讼原因可以导致民事诉讼。一些常见的诉讼原因包括
违反合同:当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下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提起违反合同的诉讼。
疏忽:当一方对另一方负有注意义务并违反该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害或损失时,受害方可以提起疏忽诉讼。
诽谤:当一个人发表虚假陈述损害他人名誉时,受害方可以提起诽谤诉讼。
侵权:当一个人未经许可进入他人的财产时,该财产的所有者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违反信托义务: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负有信托义务并违反该义务,导致另一个人遭受损害或损失时,受害方可以提起违反信托义务诉讼。
妨害:当一个人的财产使用或享受受到另一个人的干扰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起妨害诉讼。
这些只是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可以导致民事诉讼的众多诉讼原因中的几个例子。合适的诉讼原因将取决于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
为了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提起民事诉讼,原告必须向法院提交一份诉讼书,并将该书送达被告。然后,被告将有机会对诉讼作出回应,案件将通过法院系统进行。最终,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的实质进行裁决。
对于合同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是从违反合同之日起六年。这意味着违反合同的诉讼必须在违反合同发生之日起六年内提起。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合同以契约的形式执行,时效期间可能会延长至 12 年。
对于侵权行为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是从诉讼原因发生之日起六年。这意味着侵权行为的诉讼必须在损害发生之日起或原告意识到损害之日起六年内提起。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时效期间可能会更短。例如,人身伤害索赔的时效期间是从事故或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年。
需要注意的是,时效期间可能很复杂,并且取决于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某些情况下,时效期间可能会延长或中止,例如,如果原告存在残疾或被告欺诈性地隐瞒了诉讼原因。因此,寻求法律建议以确定适用于特定诉讼的时效期间非常重要。
总之,合同诉讼的时效期间通常是从违反合同之日起六年,而侵权行为诉讼的时效期间通常是从诉讼原因发生之日起六年。但是,时效期间可能会因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寻求法律建议以确定适用于特定诉讼的适当时效期间非常重要。
在英国民事诉讼中,诉前协议是一套规则和程序,用于管理各方在开始正式法律诉讼程序之前的行为。诉前协议的目的是鼓励尽早解决争议,降低成本,并促进有效利用法院资源。
诉前协议的原则包括各方有义务及时、建设性地相互沟通,交换与争议相关的资料,探索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并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有各种诉前协议适用于特定类型的诉讼,例如人身伤害、建筑纠纷、职业过失和债务诉讼。每个协议都规定了各方在开始法律诉讼程序之前应采取的具体步骤,例如交换索赔信和回复函,提供相关文件,并参加诉前会议。
如果一方未遵守诉前协议的条款,可能会在成本和案件管理方面产生后果。例如,法院可能命令违反协议的一方支付因其未能遵守协议而产生的费用,或可能完全中止或驳回诉讼。因此,各方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的诉前协议,以避免这些潜在的后果。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合同和侵权索赔的适用法律由国际私法规则确定,通常称为“法律冲突”。法律冲突规则为确定哪个国家法律应适用于涉及外国因素的案件提供了一个框架。
对于合同索赔,适用法律由罗马 I 条例确定,该条例是欧盟的一项条例,它规定了适用于民商事合同义务的法律。该条例制定了一系列规则,根据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国籍或惯常居住地以及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的管辖法律等各种因素,确定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在侵权索赔中,适用法律由罗马 II 条例确定,这是欧盟的另一项条例,它规定了适用于民商事非合同义务的法律。该条例制定了一系列规则,根据损害发生地、导致损害的事件发生地以及当事人住所地或惯常居住地等各种因素,确定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在与任何特定国家都没有明确关联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适用国际私法普通法规则来确定适用法律。这些规则包括最密切联系原则,该原则涉及考虑各种因素,例如相关行为发生地以及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以确定哪个国家的法律与争议的联系最密切。
总的来说,确定适用法律可能是一个复杂且具体的事实过程,各方应寻求法律建议,以确保他们了解相关法律下的权利和义务。
在英国民事诉讼中,确定法院是否对国际合同或侵权索赔拥有管辖权涉及许多机制。这些机制包括适用布鲁塞尔 I 条例(修订版),这是一项欧盟条例,它规定了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及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根据布鲁塞尔 I 条例,被告可以在其住所地所在成员国的法院起诉。这被称为住所地管辖权原则。如果被告不在欧盟成员国拥有住所地,则管辖权可能会由其他因素决定,例如合同履行地或有害事件发生地。
除了布鲁塞尔 I 条例外,英国法院还可以适用普通法原则来确定管辖权。这涉及考虑各种因素,例如争议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联系、当事人和证人的便利性以及其他论坛的可用性。
此外,各方可以在其合同中就特定法院的管辖权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法院通常会维持当事人对管辖权的选择,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导致这样做不合理。
一旦确定法院拥有管辖权,它将有权审理和裁决争议。但是,如果争议更适合在另一个管辖区审理,法院也可以中止诉讼程序。
总的来说,在英国民事诉讼中确定对国际合同或侵权索赔的管辖权,涉及对各种因素的仔细分析,以及对欧盟和普通法规则的适用。各方应寻求法律建议,以确保他们了解相关法律下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