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E/争议解决考试指南
争议解决的原则、程序和流程,简称争议解决,是 SQE1 考试中测试的科目之一。
- 第 1 章 不同的争议解决选择
- 第 2 章 预备考虑事项:时效、诉讼前协议
- 第 3 章 诉讼开始地点、发出和送达诉讼、对索赔作出回应、案件陈述
- 第 4 章 案件管理和临时申请
- 第 5 章 证据、披露和检查
- 第 6 章 审判、上诉、执行金钱判决
- 第 7 章 成本和资金
在英国,高级法院和郡法院都对民事案件拥有管辖权。两家法院之间的业务分配由索赔的价值和复杂程度决定。
一般来说,郡法院处理价值不超过 100,000 英镑的不太复杂的案件。这包括诸如小额索赔、债务追偿和人身伤害案件等事宜。另一方面,高级法院处理更复杂的案件、价值超过 100,000 英镑的案件,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破产和司法审查等法律专门领域的案件。
此外,高级法院还设有专门处理特定类型案件的部门,例如处理涉及信托、财产和公司法的案件的衡平法庭,以及处理合同和侵权行为纠纷、诽谤和司法审查的女王御座法院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案件可以在高级法院或郡法院提起,法院的选择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索赔的复杂程度和价值,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偏好。
除了高级法院和郡法院外,英国还有几家专门法院对特定法律领域拥有管辖权。这些法院包括
衡平法庭:高级法院的这个部门处理涉及信托、遗嘱认证、破产和公司法的案件。
女王御座法院:高级法院的这个部门处理涉及合同和侵权行为纠纷、诽谤和司法审查的案件。
家庭法庭:高级法院的这个部门处理涉及家庭法的案件,例如离婚、子女监护权和收养。
商业法庭:高级法院的这个部门处理涉及国际贸易纠纷、航运和保险事宜的案件。
技术和建筑法庭:高级法院的这个部门处理与建筑、工程和技术相关的纠纷。
专利法庭:高级法院的这个部门处理与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
这些专门法院都有自己的规则和程序,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通常在相关法律领域具有专业知识。通过设立专门法院,英国法律体系能够确保案件由具有适当知识和经验的法官审理,这可以使纠纷得到更有效率和更有效的解决。
在英国法院,可以在诉讼程序发出和送达后添加、删除或替换当事方。这可以出于各种原因,例如情况发生变化或发现新信息。
添加当事方:为了向诉讼程序添加当事方,原告必须向法院申请修改诉状。该申请应包括新当事方的详细信息及其在案件中的角色。然后,法院将考虑该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添加新当事方。
删除当事方:为了从诉讼程序中删除当事方,原告或被告必须向法院申请修改诉状。该申请应包括被删除当事方的详细信息及其被删除的原因。然后,法院将考虑该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删除当事方。
替换当事方:为了在诉讼程序中替换当事方,原告或被告必须向法院申请修改诉状。该申请应包括新当事方的详细信息及其在案件中的角色,以及替换的原因。然后,法院将考虑该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替换当事方。
发出诉状是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法院系统提起诉讼的第一步。诉状列出了诉讼的详细信息,包括涉及的当事方和争议的性质。
为了发出诉状,原告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通常为 N1 表格)并将其提交给法院。表格应包括以下信息
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和地址。
诉讼性质和要求的救济的简要陈述。
提起诉讼的理由和索赔金额(如果适用)。
诉状和其他文件的送达地址。
任何其他相关信息,例如已遵循的任何诉讼前协议的详细信息。
诉状提交给法院后,必须送达被告。原告必须确保诉状在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时限内送达。
诉状的送达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邮寄、亲自送达或电子方式。原告必须确保使用的送达方式是适当的,并且必须获得送达证明并将其提交给法院。
诉状送达后,被告有规定的时间(通常为 14 天或 28 天,具体取决于送达方式)提交答辩。如果被告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原告可以申请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确实提交答辩,案件将继续通过法院系统进行,双方将提供证据并进行辩论以支持自己的案件。最终,法院将根据提交的证据对诉讼的实质作出决定。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纠纷解决过程中,可能需要在诉讼中添加、删除或替换当事方。这可能是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例如企业出售或最初诉讼中的错误。
添加当事方:为了向诉讼添加当事方,原告必须向法院申请修改诉状。该申请必须得到证据支持,证明为什么应添加当事方,以及任何正在提出的额外索赔。法院将考虑该申请,并可能要求向新当事方送达诉状并给予其答辩的机会。
删除当事方:为了从诉讼中删除当事方,原告或被告必须向法院申请修改诉状。该申请必须得到证据支持,证明为什么应删除当事方,例如和解或最初诉讼中的错误。法院将考虑该申请,并可能要求向剩余当事方送达修改后的诉状。
替换当事方:为了在诉讼中替换当事方,原告必须向法院申请修改诉状。该申请必须得到证据支持,证明为什么应替换新当事方,例如所有权转移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法院将考虑该申请,并可能要求向新当事方送达修改后的诉状。
需要注意的是,对添加、删除或替换当事方提出申请有严格的时限,未遵守这些时限可能会导致申请被拒绝。此外,法院将在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时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对其他当事方的损害以及对案件进展的影响。
为了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提起民事诉讼,原告必须向被告送达诉状。送达是按照民事诉讼规则 (CPR) 将诉状正式送达被告的过程。
如果被告位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管辖范围内,原告可以按以下方式送达诉状
亲自送达:诉状可以由送达员或其他授权人员亲自送达被告。亲自送达是指将诉状实际送达被告,送达员必须填写送达证明以确认诉状已送达。
一级邮寄:诉状可以一级邮寄给被告。这种方式仅在被告提供了有效的送达地址且原告获得了邮寄证明作为送达证据的情况下有效。
电子邮件或传真:如果被告同意以这种方式接受送达,诉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送达被告。原告必须获得确认收到的证明作为送达证据。
律师:诉状可以送达被告的律师,如果被告已为该案聘请了律师。
需要注意的是,诉状必须在相关时限内送达,通常为从发出之日起 4 个月。原告还必须向法院提交送达证明以确认诉状已按照 CPR 的规定送达。未遵守送达规则可能会导致法院驳回该诉讼。
如果被告位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管辖范围外,原告必须获得法院的许可才能在管辖范围外送达诉状。这可以通过根据 CPR 6.36 提出许可申请来实现。
原告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以证明该案属于允许在管辖范围外送达诉讼的类别之一。这些类别包括
该诉讼是因违反合同而提起,合同是在管辖范围内订立的,或者合同是在管辖范围内履行的。
该诉讼是因侵权行为而提起,损害是在管辖范围内造成的,或者侵权行为是在管辖范围内实施的。
原告正在寻求对位于管辖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救济。
如果法院批准该许可,原告可以按照被告所在管辖区的当地规则向被告送达诉状。原告还必须向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院提交诉状副本和送达证明。
在其他管辖范围内进行有效送达的方法将取决于该管辖区的规则。最常见的方法包括
当地管辖区的送达员或授权人员亲自送达。
通过邮政服务送达,无论是通过挂号信还是当地等效的邮寄方式。
由当地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送达。
如果当地管辖区允许,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送达。
必须确保送达是按照当地管辖区的规则进行的,因为未遵守该规则可能会导致法院驳回或撤销该诉讼。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诉讼送达日期很重要,因为它会触发诉讼程序中适用的各种时限。关于送达日期和送达诉讼时限的规则在民事诉讼规则 (CPR) 中规定。
视为送达日期
文件的视为送达日期取决于所使用的送达方式。以下是最常见送达方式的视为送达日期。
亲自送达:文件亲自送达收件人的日期。
一级邮件:寄出后第二个工作日。
二级邮件:寄出后第四个工作日。
传真:传送日期。
电子邮件:发送日期,除非发件人收到送达失败消息。
送达诉讼的时限
送达诉讼的时限取决于索赔类型和提起索赔的法院。以下是送达诉讼的一些一般时限。
在大多数情况下,索赔书必须在发出日期后的四个月内送达。
在人身伤害索赔中,索赔书必须在发出日期后的四个月内送达,除非法院允许更长时间。
在针对皇室的索赔中,送达时限延长至六个月。
在诽谤索赔中,索赔书必须在诉讼原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送达。
需要注意的是,可能存在适用于特定索赔的额外时限,在提起诉讼之前应仔细核实。
如果索赔书未在相关时限内送达,原告可能需要向法院申请延期。法院在决定是否批准延期时,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延误的原因、延误的长度以及对方可能因延误而遭受的损害。
通过其他方式送达
[edit | edit source]送达是指民事诉讼当事方将诉讼通知送达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程。在英国民事诉讼中,送达通常通过将相关文件亲自送达收件人、通过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来完成。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进行送达。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允许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
如果无法通过通常的方式进行送达,或者被送达方故意逃避送达,法院可以允许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例如,如果一方居住在另一个国家并且无法找到,或者如果他们故意逃避送达,法院可以允许通过其他方式送达。
通过其他方式送达可能包括由法院官员亲自送达、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通过邮寄至另一个地址送达,甚至通过社交媒体或其他电子方式送达。
在允许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之前,法院将考虑这些方式是否合适以及是否可能有效地将诉讼通知送达收件人。法院也可能要求寻求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收件人很可能会收到文件。
当事方必须确保他们遵守有关送达的规则,包括获得法院许可使用其他送达方式的任何要求。不遵守这些规则可能会导致法院撤销随后因送达缺陷而获得的任何判决。
总的来说,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是当通常的送达方式无效时有用的工具,但当事方应了解相关的规则和程序,以确保他们遵守法院的要求。
回应索赔
[edit | edit source]承认索赔
[edit | edit source]在英国民事诉讼中,承认索赔意味着被告同意原告的索赔并且不进行辩驳。这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发生,无论是在索赔提出之前还是之后。
如果被告承认索赔,法院可以做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而无需审判或进一步听证。这被称为缺席判决或简易判决。
如果被告在诉讼提出之前承认索赔,原告可能能够获得判决,而无需进行诉讼。这被称为缺席判决。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承认索赔并不总是被告的最佳行动方案。如果被告承认索赔,他们可能要对索赔的全部金额负责,并且可能无法辩驳他们可能拥有的任何抗辩理由或反诉。因此,被告在承认索赔之前寻求法律建议非常重要。
如果被告承认索赔,法院通常会做出付款或其他补救措施的命令,例如支付损害赔偿金的命令或返还财产的命令。法院也可能命令被告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
总的来说,承认索赔是被告在无需审判或进一步听证的情况下结束案件的一种方式。但是,被告在承认索赔之前,务必考虑承认索赔的影响,如有必要,寻求法律建议。
承认送达并提交答辩和/或反诉
[edit | edit source]在英国民事诉讼中,承认送达并提交答辩和/或反诉是在辩护索赔中重要的步骤。
承认送达是指被告通知法院他们已经收到索赔书并且打算为索赔进行辩护。被告通常必须在收到索赔书后 14 天内承认送达(如果他们在英国以外被送达,则为 28 天)。
一旦被告承认送达,他们还有 14 天的时间提交答辩。答辩阐明了被告对原告指控的回应,并且可能包括被告希望提出的任何抗辩理由、反诉或抵消。
反诉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索赔,该索赔源于与原告索赔相同或相关的事件。例如,如果原告因违反合同而起诉被告,被告可以反诉原告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害。反诉通常包含在答辩文件中。
答辩和反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规则,并且应阐明被告希望依赖的事实和法律论据。如果被告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原告可以申请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提交答辩,法院可以将案件安排审理,或者可以指示当事方采取某些步骤,例如披露文件或交换证人证词。
总的来说,承认送达并提交答辩和/或反诉是在英国民事诉讼中辩护索赔的重要步骤。这些文件阐明了被告的立场,并且可能对案件的判决至关重要。被告寻求法律建议非常重要,以确保他们的答辩和反诉被正确起草并有最大的成功机会。
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edit | edit source]在英国民事诉讼中,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是指质疑法院审理特定索赔的权力。
如果被告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审理该索赔,他们可以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这可能是因为原告选择了错误的法院,或者因为被告位于不同的司法管辖区。
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过程通常始于被告向法院提交申请以挑战其管辖权。被告必须在申请中阐明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理由。
如果法院发现它没有管辖权,它将驳回索赔。但是,如果法院发现它有管辖权,它通常会继续审理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可能是法律上复杂而技术性的领域。如果被告不确定是否有理由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他们应寻求法律建议。
总的来说,如果被告认为法院没有权力审理该索赔,那么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在英国民事诉讼中重要的步骤。如果成功,它可以导致索赔被驳回。但是,在采取此步骤之前,寻求法律建议非常重要。
在英国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的宣告和撤销是重要的步骤,可能发生在被告未能对诉讼提出答辩的情况下。
如果被告在确认送达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意味着原告有权在没有审判或听证的情况下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为了宣告缺席判决,原告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被告未提交答辩的情况,并要求法院宣告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如果法院批准缺席判决申请,被告将有机会申请撤销该判决。被告必须在合理时间内申请撤销判决,并证明他们有充分理由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例如,被告可能存在正当理由无法提交答辩,例如疾病或家庭紧急情况。
如果法院同意撤销判决,被告将被允许提交答辩,案件将照常进行。但是,如果法院拒绝撤销判决,原告将有权强制执行针对被告的判决。
总体而言,缺席判决的宣告和撤销是英国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步骤,可能对相关当事人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原告和被告面临可能宣告或撤销缺席判决的情况,重要的是要寻求法律建议。
中止和和解是英国民事诉讼中以无需审判或听证的方式解决争议的两种方式。
中止发生在原告决定中止诉讼时。这意味着他们自愿终止针对被告的法律诉讼。原告可以在审判前任何时间通过向被告送达中止通知并将其提交法院来中止诉讼。一旦中止通知提交,该诉讼将不再有效,被告不再需要对此做出回应。
另一方面,和解发生在各方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时。和解可以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发生,并且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各方可以同意支付款项,或同意其他形式的补救措施,例如道歉或行为改变。
和解条款通常在和解协议中列出,该协议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其中列出了和解条款。一旦和解协议由双方签署,诉讼将得到解决,法律诉讼将结束。
总体而言,中止和和解是英国民事诉讼中以无需审判或听证的方式解决争议的两种重要方式。尽管它们可能涉及一些谈判和妥协,但它们可以成为及时且具有成本效益地解决争议的有效方式。重要的是,各方要寻求法律建议,以确保任何和解或中止的起草都适当,并有最大的成功机会。
在英国民事诉讼中,对诉讼的答复有时间限制,这些限制在民事诉讼规则中规定。
对诉讼的答复时限将取决于用于将诉讼送达被告的送达方式。
如果诉讼通过英国的一等邮政送达,被告有 14 天的时间对诉讼进行答复。如果诉讼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例如亲自送达或电子邮件,被告有 21 天的时间进行答复。
如果被告需要更多时间进行答复,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如果被告有充分理由需要更多时间,法院通常会批准延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诉讼进行答复,可能导致原告获得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原告有权在没有审判或听证的情况下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总体而言,英国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应了解对诉讼的答复时限,并及时采取行动,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诉讼进行答复,或者在必要时申请延期。
在英国民事诉讼中,诉讼书是一份法律文件,通过列出原告对被告案件的细节来启动诉讼。诉讼书的目的是通知被告他们正在被起诉,并概述诉讼的法律依据。
诉讼书的结构通常包括标题,其中标识了提起诉讼的法院、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案件名称。该表格还将包括一个部分,其中列出了诉讼细节,这是诉讼法律依据的详细摘要。
诉讼书的内容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细节,但一般而言,它将包括以下内容:
诉讼所依据的事实陈述。诉讼的法律依据,例如违反合同或疏忽。寻求的救济,即原告寻求的补救或赔偿,例如损害赔偿金或禁令。原告希望依赖的任何支持性文件或证据,例如合同、信函或证词。除了诉讼书外,原告还可以提交诉讼细节文件,该文件提供有关诉讼的更多详细信息,包括具体事实和法律论据。如果诉讼书不够详细,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交诉讼细节。
然后,被告将有机会提交答辩,其中回应原告的指控,并阐述被告对案件的立场。答辩的结构和内容将类似于诉讼书,并将包括事实陈述、答辩的法律依据以及任何支持性证据。
总体而言,诉讼书、诉讼细节和答辩在英国民事诉讼中的目的、结构和内容旨在确保双方清楚地了解所涉的法律问题以及案件中将依赖的证据。这些文件对于建立诉讼框架和为法院的裁决提供依据至关重要。
在英国民事诉讼中,答辩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于回应被告的答辩,并阐述原告对被告指控的立场。答辩的目的是解决答辩中提出的任何问题,并提供支持原告案件的额外信息或证据。
第 20 部分诉讼是由被告对第三方提出的法律诉讼,该第三方可能对原告要求的全部或部分损害赔偿负责。第 20 部分诉讼的目的是将责任从被告转移到第三方,或寻求第三方对原告要求的损害赔偿的贡献。
答辩的结构通常包括标题,其中标识了审理案件的法院、各方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案件名称。答辩的内容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细节,但一般而言,它将包括以下内容:
对被告答辩中提出的指控的回应,包括任何否认或承认责任。原告希望依赖的任何其他事实或证据,以支持他们的案件。对被告提出的任何法律论据的反驳。原告希望对被告或第三方提出的任何反诉或第 20 部分诉讼。第 20 部分诉讼的结构和内容将类似于诉讼书,但还将包括针对提起诉讼的第三方的情况。对第 20 部分诉讼的答辩的结构和内容将类似于答辩,但还将涉及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他们可能承担的任何贡献。
总的来说,在英国民事诉讼中,答辩书、第 20 部分索赔和针对第 20 部分索赔的辩护书的目的、结构和内容旨在确保所有当事方都清楚地了解所涉的法律问题和证据。这些文件对于构建案件框架并为法院的判决提供依据至关重要。
索取有关案情陈述的进一步信息
[edit | edit source]在英国民事诉讼中,索取进一步信息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正式请求,要求澄清或提供有关案情陈述的更多细节。案情陈述包括申诉书、申诉细节、辩护书、答辩书以及任何其他阐明当事方法律论点和证据的文件。
索取进一步信息的目的是使一方当事人能够更好地了解另一方当事人的案情,识别任何弱点或不一致之处,并相应地准备自己的案情。该请求必须具体并与特定的案情陈述相关,并且不能是一般性的打探行为。
关于索取进一步信息的规则载于民事诉讼规则第 18 部分。请求方必须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书面请求,其中必须列出他们希望提出的问题以及提出这些问题的理由。对方当事人随后有 28 天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回答这些问题,或以请求不合理、不相关或比例失衡为由反对该请求。
索取进一步信息的内容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细节,但可能包括要求澄清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论点、要求披露特定文件或要求提供有关另一方当事人案情的更多细节。
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回应索取进一步信息的请求,或回应不足,请求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命令,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信息。法院还可以对未能遵守索取进一步信息请求的当事人做出费用命令。
总的来说,索取进一步信息是英国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工具,它使当事人能够获得准备案件所需的必要信息,并确保公平有效地解决争议。
修改
[edit | edit source]修改是指对参与法律争议的当事人提交的法律文件所做的更改。这些文件通常包括诉状,例如申诉书、申诉细节、辩护书和反诉。
修改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而必要的,例如更正错误、提供更多信息或解决诉讼过程中出现的新的问题。但是,修改必须遵循某些规则和程序,以确保法律程序的公平性和效率。
一般原则是,应允许当事人修改他们的案情陈述以澄清他们的立场或解决任何缺陷,但这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并且不会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拖延或损害。
在实践中,当事人通常会寻求法院的许可来进行修改。法院将考虑诸如诉讼阶段、拟议修改的理由以及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潜在影响等因素。如果法院授予许可,修改后的案情陈述将取代原始版本,并成为案件正式记录的一部分。
临时申请
[edit | edit source]临时申请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的请求,要求临时或过渡性救济,或解决程序性事宜。这些申请通常在主要审判或争议最终解决之前提出。临时申请可以涵盖各种问题,例如要求禁令、寻求证据披露或要求法院做出特定指示。
提出申请的程序
[edit | edit source]1. 确定临时申请的必要性
由于各种原因,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临时申请,例如紧急获得救济、解决程序性事宜或对案件的进展做出回应。
2. 准备申请通知
寻求临时救济的当事人必须准备一份申请通知,其中概述了所寻求的救济以及申请的理由。申请通知应根据民事诉讼规则 (CPR) 和任何相关的法院实践指南起草。
3. 送达申请通知
准备申请通知后,必须将其送达参与争议的所有其他当事人。CPR 对送达的时机和方式做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对申请的回应期限。
4. 提交证据和支持文件
提出临时申请的当事人可能需要提交证据以支持他们的案件,例如证人证词、专家报告或相关的法律依据。这些证据应根据 CPR 提交给法院,并送达其他当事人。
5. 临时申请的听证会
法院将安排听证会以审理临时申请。在听证会上,当事人将有机会陈述他们的观点,并对对方当事人的观点做出回应。在做出决定之前,法院可能会提出问题、寻求澄清或要求提供更多证据。
6. 法院的决定
在审议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陈述后,法院将对临时申请做出决定。法院可能会批准所寻求的救济、驳回申请或做出任何其他适当的命令。法院的决定将记录在法院命令中,并送达当事人。
7. 遵守法院命令
法院对临时申请做出决定后,当事人必须遵守法院做出的任何命令。不遵守法院命令可能会导致法院实施制裁或处罚。
特定申请的目的、程序和所需证据
[edit | edit source]简易判决
[edit | edit source]1. 目的
效率:简易判决允许对没有真正成功或辩护前景的索赔或问题进行快速解决。成本效益:通过在诉讼早期处理索赔,简易判决有助于节省当事人因冗长诉讼而产生的时间和成本。公平:简易判决确保没有根据的索赔或问题不被允许进行审判,从而维护法律程序的完整性。
2. 程序
申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简易判决申请,并提交以证据为支持的申请通知。理由:申请人必须向法院证明,对方当事人没有真正成功的机会,或者对方当事人没有真正成功地为索赔辩护的机会。证据: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以支持他们的申请,通常以证人证词、专家报告或相关文件的形式。对方回应:对方当事人有机会通过提交证据和意见来回应申请,证明他们有真正成功的机会,或者有真正成功为索赔辩护的机会。听证会:法院将在听证会上审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意见。在做出决定之前,法院可能会提出问题、寻求澄清或要求提供更多证据。判决:如果法院确信对方当事人没有真正成功的机会,或者对方当事人没有真正成功地为索赔辩护的机会,则可以裁决支持申请人做出简易判决。
3. 所需证据
证人证词:当事人可以提交具有相关知识或专长的个人的证人证词以支持他们的简易判决申请。专家报告:在涉及技术或专业问题的案件中,当事人可以依赖专家报告来提供证据并支持他们的论点。相关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文件,例如合同、协议或信函,以支持他们的简易判决申请。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引用相关的判例法、法规或法律原则来支持他们的简易判决申请。
临时付款
[edit | edit source]目的
财务救济:中期付款为当事人提供财务援助,以支付因争议而产生的直接费用、损失或损害。公平:中期付款有助于确保当事人不会因法律程序延误而受到不当损害,并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保持财务稳定。鼓励和解:中期付款可能会鼓励当事人通过部分解决其财务索赔来达成和解。程序
申请:寻求中期付款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申请通知来申请,其中说明了所寻求的付款金额以及申请的理由。理由:申请人必须向法院证明所寻求的付款有良好的辩论理由,并且该付款是支付直接费用或损失所必需的。证据:申请人必须提供支持其申请的证据,例如证人证言、专家报告或详细说明所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的相关文件。反对回应:反对方有机会通过提交证据和意见书来回应申请,驳斥所寻求的付款金额或质疑申请的理由。听证会:法院将在听证会上审阅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意见书。法院可能会提出问题、寻求澄清或要求进一步证据,然后做出决定。判决:如果法院认定所寻求的付款有良好的辩论理由,并且该付款是必要的,则可能全部或部分批准中期付款。所需证据
证人证言:当事人可以提交具有相关知识或专业知识的个人的证人证言,以支持他们对中期付款的诉求。财务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的财务文件,例如发票、收据或财务报表,以证明所产生的费用或损失。专家报告:在涉及复杂财务问题的案件中,当事人可以依赖专家报告来提供证据并支持他们对中期付款的论据。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引用相关的案例法、法规或法律原则,以支持他们对中期付款的论据。
目的
防止损害:中期禁令用于防止当事人采取某些可能在法律程序过程中造成损害或损失的行为。维护权利:也可以寻求中期禁令来维护权利或资产,直到争议最终解决。维持现状:在某些情况下,中期禁令用于维持现状或防止当事人以可能损害争议结果的方式行事。程序
申请:寻求中期禁令的当事人必须通过提交申请通知来向法院申请,其中说明了所寻求的救济以及申请的理由。紧急情况:在需要紧急行动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申请中期禁令,而不通知对方。这被称为“单方”申请。通知:在其他情况下,申请人必须通知对方该申请,对方将在法院做出决定之前有机会做出回应。证据:申请人必须提供支持其申请的证据,通常以证人证言、专家报告或相关文件形式。承诺: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需要向法院做出承诺,例如承诺如果后来确定禁令被错误地授予,则向被告支付损害赔偿。听证会:法院将安排听证会来审阅中期禁令的申请。在听证会上,当事人将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论点并回应对方提出的论点。判决:在审阅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意见书后,法院将决定是否授予中期禁令。如果获得批准,该禁令将记录在法院命令中。所需证据
证人证言:当事人可以提交具有相关知识或专业知识的个人的证人证言,以支持他们对中期禁令的诉求。专家报告:在涉及技术或专门问题的案件中,当事人可以依赖专家报告来提供证据并支持他们对中期禁令的论据。相关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的文件,例如合同、协议或信件,以支持他们对中期禁令的诉求。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引用相关的案例法、法规或法律原则,以支持他们对中期禁令的论据。
案件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一项基本原则,旨在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它概述在民事诉讼规则(CPR)的第 1 部分,适用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所有民事诉讼。主要目标指导法官、当事人及其法律代表从诉讼开始到解决的整个案件管理过程。
主要目标的主要组成部分是
公正解决:主要目标是公正地解决争议。这包括确保当事人得到公平的审理,以及结果基于案件的实质内容。
效率:案件管理程序应高效、迅速地进行。这包括尽量减少延误、避免不必要的成本,以及确保案件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解决。
相称性:诉讼中涉及的成本和资源应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价值成正比。这确保了诉讼成本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并且当事人不会因过高的费用而被劝阻追求合法的索赔。
公平:所有当事人均应有平等的机会陈述自己的案件并回应对方提出的案件。这包括确保双方都能获得相关的信息和证据,以及挑战对方提供的证据的机会。
遵守规则:当事人和法院应遵守 CPR 及任何相关的法院命令或指示。这包括遵守最后期限、参加听证会以及遵循程序要求,以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灵活性:法院有权酌情调整程序,以适应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这允许案件管理具有灵活性,以适应当事人的需求,并确保公正地有效地实现。
轨道分配是指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价值,将案件分配到法院系统中的不同轨道。该系统有助于确保案件得到高效、有效地处理,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需求分配适当的资源。
英格兰法院系统中通常有三个主要轨道
小额索赔轨道:该轨道适用于涉及相对较低金额或简单法律问题的案件。分配到小额索赔轨道的案件通常会得到快速、简便的处理。它们可能涉及诸如未付账单、轻微财产损失或小额合同争议之类的争议。
快速轨道:分配到快速轨道的案件比小额索赔轨道上的案件更复杂,但与高价值或特别复杂的案件相比,仍然相对简单。这些案件会得到一个诉讼时间表,以确保它们得到高效的解决。快速轨道上的案件示例可能包括中等价值的人身伤害索赔或涉及明确条款的合同争议。
多轨道:该轨道适用于特别复杂、价值高或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的案件。分配到多轨道的案件通常需要大量准备、专家证词以及更长的解决时间。多轨道上的案件示例包括大型商业争议、复杂的人身伤害索赔或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的案件。
轨道分配过程通常根据以下因素决定,例如争议的金额、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复杂程度、对专家证据的需求以及审判的潜在时长。一旦案件被分配到特定轨道,它将相应地进行管理,并应用适当的程序规则和资源,以确保公正、高效地解决。
快速或多轨道案件的案件管理指示对于确保这些案件得到高效、有效的处理至关重要。这些指示由法院发布,以管理案件从启动到解决的进展。以下是一些通常适用于快速或多轨道案件的常见案件管理指示
审前案件管理会议:法院可能会安排审前案件管理会议,以讨论案件的进展情况,确定关键问题,并设定诉讼程序各个阶段的截止日期。时间表和截止日期:法院将为各方建立具体的时间表和截止日期,包括提交诉状、交换证据、披露文件以及安排听证或审判的截止日期。证据披露:各方需要披露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证据,这些证据是他们在审判中打算依赖的。这包括证人陈述、专家报告以及任何其他支持文件。专家证据:如果需要专家证据,法院将设定专家报告交换的截止日期,也可能提供关于任命联合专家或专家证词范围的指示。审前审查:在审判之前,法院可能会进行审前审查,以评估案件是否已准备好进行审判,解决任何未决问题,并确保已做好所有必要的准备工作。ADR 和和解:法院可能会鼓励或要求各方参与替代性争议解决 (ADR) 方法,例如调解或仲裁,以尝试在无需进行全面审判的情况下解决争议。审判准备:法院将提供审判准备指示,包括提交审判资料、证人名单以及任何其他必要文件。审判管理:在审判期间,法院将管理程序,包括证人出庭顺序、证据呈示以及各方提出的任何法律论点或反对意见。成本管理:在多轨案件中,法院可能会发布成本管理指示,以确保诉讼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成比例且合理。审判后指示:在审判之后,法院可能会发布有关审判后事项的指示,例如提交审判后简报、评估成本以及任何必要的后续程序。
不遵守命令、制裁和救济
[edit | edit source]当各方未能遵守作为案件管理的一部分发出的法院命令或指示时,则被视为不遵守。不遵守可能会破坏诉讼程序,造成延误,并阻碍争议的公正解决。为了解决不遵守问题,法院有权对不遵守者进行制裁并提供救济。以下是对英国争议解决法中不遵守、制裁和救济的解释
不遵守命令:不遵守是指一方未能遵守在案件管理过程中做出的法院命令、指示或截止日期。这可能包括未能提供要求的文件、错过提交文件的截止日期或未按要求参加法庭听证。制裁:制裁是法院对未能遵守命令或指示的各方实施的处罚。常见的制裁包括:成本令:法院可能会命令不遵守的一方支付由于不遵守而导致的对方面产生的成本。剔除:如果一方反复未能遵守命令,法院可能会剔除该方部分或全部案件。这意味着不遵守的一方可能会失去继续其索赔或抗辩的权利。藐视法庭:在严重的不遵守或不服从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定不遵守的一方藐视法庭,这可能导致罚款或监禁。不利推断:法院可能会对不遵守的一方进行不利推断,这意味着由于该方未能遵守,法院可能会假设某些事实或论据不利于其利益。救济:救济是指法院可能采取的措施来解决不遵守的后果。救济的例子包括:授予延期: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对不遵守有正当理由,法院可能会授予遵守时间的延期。撤销缺席判决:如果一方因不遵守而受到处罚,并且可以证明有正当理由,法院可能会撤销对其做出的任何缺席判决。允许补救行动:法院可能会允许不遵守的一方采取补救行动来纠正不遵守,例如提供迟交的提交材料或参加补考听证。
成本和案件管理会议
[edit | edit source]成本和案件管理会议在有效和公平地管理案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我们深入了解这些元素中的每一个
成本:在诉讼中,“成本”是指各方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律师费、法庭费、专家证人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在英国争议解决法中,一般原则是不败方需要支付胜诉方的费用,但这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法院可以在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判决成本,包括审判后、中间听证会后或各方提出的具体申请之后。法院在确定成本方面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会考虑各方的行为、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各方法律代表所做的工作量等因素。成本管理是案件管理的重要方面,法院有权设定成本预算,以确保诉讼费用保持成比例且合理。案件管理会议:案件管理会议 (CMC) 是在法官或法院工作人员面前举行的程序性听证会,目的是管理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案件高效推进。CMC 通常是为了讨论案件的各个方面,包括案件准备、证据披露、专家证人以及审判准备。在 CMC 期间,法院可能会发布案件管理指示,例如设定提交文件、交换证据或安排未来听证会的截止日期。CMC 是各方提出程序性问题、解决任何分歧以及在案件管理事项上寻求法院澄清的机会。CMC 通常用于探索和解或替代性争议解决 (ADR) 方法(如调解或谈判)的可能性。各方及其法律代表通常必须参加 CMC,未经正当理由缺席可能会导致制裁或成本后果。
证据
[edit | edit source]证据的相关性 �如果一项证据与诉讼程序相关,则该证据是可采的。但是,此规则有一些例外情况。
相关性、传闻证据和可采性
[edit | edit source]相关性
[edit | edit source]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中争议问题的相关性。如果证据倾向于证明或反驳诉讼程序中正在质疑的事实,则该证据被认为是相关的。
传闻证据
[edit | edit source]传闻证据涉及对非在法庭作证的证人所说的话的陈述。规则的例外:尽管有反对传闻证据的一般规则,但仍有许多例外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传闻证据可能是可采的。这些例外基于各种政策考虑,包括陈述属于公认例外情况的情况,例如
在职务履行过程中做出的陈述,例如商业记录、公共文件或官方记录。
因死亡、无行为能力或其他法律原因而无法在法庭上作证的人做出的陈述。
在提供可靠性保证的情况下做出的陈述,例如在压力下做出的自发陈述或违反说话者利益的陈述。
可采性
[edit | edit source]可采性是指证据在法庭诉讼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可采证据是在审判或听证期间法院允许提出和考虑的信息或材料。
相关性:可采性最主要的标准是相关性。证据必须与争议问题在逻辑上相关联,并且有倾向性地证明或反驳案件中正在争议的事实。与当前问题无关的证据通常会被排除在外。
可靠性:可采性证据必须是可靠和可信的。法院根据来源的可信度、信息的准确性和任何佐证证据或支持文件来评估证据的可靠性。
传闻规则:影响可采性的最著名的原则之一是传闻规则,该规则通常排除他人作出的庭外陈述,如果该陈述被用来证明所陈述事件的真实性。然而,该规则有许多例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传闻证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政策考虑因素被采纳。
认证:可采性证据必须经过适当认证,以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这可能涉及提供关于其来源、保管链或合格证人验证的证据。
特权:某些交流受到法律特权保护,可能被排除在证据之外。例如,律师-委托人特权、医生-病人特权和配偶特权。特权交流通常被认为在法庭程序中不可采。
品格证据:关于某人品格或性格的证据通常不可采,以证明该人在特定场合的行为符合其品格。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品格证据可能与案件相关并可采,例如涉及可信度或与争议问题相关的特定品格特征的案件。
意见证据:意见证据的可采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证人的资格、其意见的依据以及该意见是否与争议问题相关。
排除规则:除了管理可采性的具体规则外,还有一些排除规则旨在排除以不正当或不公平方式获得的证据,例如通过非法搜查或扣押获得的证据,或通过胁迫或强迫获得的证据。
- 举证责任:这与主张方,通常是原告,向法院提供充分证据的责任有关,这些证据能够证实与他们的主张相关的法律先决条件和事实主张。
- 举证标准:这表示一个当事方为了获得胜诉需要达到什么程度来证实他们的案件。在民事案件中,举证标准是“优势证据”原则。从本质上讲,这意味着提出主张的当事方(通常是原告)必须让法院相信他们的事件叙述比被告提出的事件叙述更有可能。
目的:标准披露的目的是确保各方都能接触到对方占有、保管或控制的相关文件。这有助于确保诉讼程序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N265 表格:N265 表格是英格兰法律体系中用于标准披露的规定表格。它要求各方列出并描述他们所占有或控制的与案件相关文件。该表格提供了用于列出这些文件的特定字段,包括其标题、日期以及与案件相关的简要描述。
包含的文件:各方不仅需要披露支持其自身案件的文件,还需要披露不利于其案件或支持对方案件的文件。这包括可能对其立场造成损害或不利的文件。目的是确保所有相关信息都提供给双方,促进公平公正地执行司法。
及时性:标准披露通常发生在各方交换案件陈述之后但审判之前。这是一项持续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在最初披露后出现新的相关文件,各方有义务及时披露这些文件。
不遵守的后果:不遵守标准披露要求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包括法院对不遵守方做出不利推断,甚至施加制裁,例如支付费用罚款。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方可能需要寻求法院干预披露事宜。通常,当他们认为对方没有像其义务要求的那样彻底地进行搜索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不满意的一方应首先以书面形式将他们的担忧传达给对方,说明他们认为搜索不够彻底的原因,并建议采取措施纠正这种情况。如果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不满意的一方有权使用 N244 表格以及支持性证词向法院申请,寻求具体披露。
如果法院发布具体披露令,它可能要求针对该令发布的当事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披露令中指定的特定文件或文件类别。当申请方已识别出需要披露范围内的特定文件并寻求法院命令披露这些文件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进行额外搜索以确保彻底性。披露补充搜索结果发现的任何文件。收到具体披露令后,相关方有义务遵守该令中规定的遵守期限。
目的:诉前披露的目的是使当事方能够在开始正式法律诉讼之前从对方获得必要的资料或文件。这有助于评估潜在主张的力度,并可以促进早期和解谈判。
N244 表格:N244 表格是向法院提出各种申请时使用的标准表格,包括诉前披露。它与支持文件一起提交给法院,例如证词,说明申请披露的原因。
申请依据:申请诉前披露的当事方必须向法院证明,所寻求的资料或信息是公平解决潜在争议所必需的。他们还必须证明,对方很可能拥有这些文件,并且披露与所涉问题相称。
申请内容:填写 N244 表格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潜在主张的性质、他们正在寻求的特定文件或文件类别以及为什么需要这些文件的详细信息。他们还必须说明他们是否尝试过非正式地从对方那里获取这些文件。
送达和回复:N244 表格和支持文件一旦提交给法院,就必须送达对方。对方随后有机会对申请做出回应,要么同意披露,要么反对并提供其反对的理由。
法院裁决:法院将考虑申请,并考虑双方提出的理由。如果法院认定诉前披露是正当且必要的,以便公正解决争议,则可以发出命令,要求对方披露所要求的文件。
目的:非当事人披露的目的是为了使参与诉讼的当事人能够从非直接参与诉讼程序的个人或实体那里获得相关文件或信息,但这些个人或实体可能拥有关键证据。这有助于确保所有相关信息都能用于公正地解决争议。
N244 表格:N244 表格是用于向法院申请各种目的的标准表格,包括非当事人披露。它由寻求披露的当事人填写,并与支持文件(例如证人证词)一起提交给法院,以说明提出该请求的理由。
申请理由:寻求非当事人披露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证明,所寻求的文件或信息与诉讼中的问题相关,并且他们不能从任何参与诉讼的当事人那里合理地获得这些文件或信息。申请人还必须证明披露对于公正地解决争议是必要的。
申请内容:在填写 N244 表格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诉讼性质、他们正在寻求的特定文件或文件类别以及他们需要这些文件或类别的理由的详细信息。他们还必须提供有关他们寻求披露的非当事人的信息。
送达和回复:一旦 N244 表格和支持文件提交给法院,就必须将它们送达给寻求披露的非当事人。然后,非当事人有机会对申请做出回复,要么同意披露,要么反对披露并提供他们反对的理由。
法院裁决:法院将考虑申请,并考虑双方提出的理由。如果法院认定非当事人披露是正当且必要的,以便公正地解决争议,则可以发出命令,要求非当事人披露所要求的文件。
电子披露,通常被称为电子披露,涵盖存储在电子格式中的文件,包括可以从服务器、计算机系统和硬盘驱动器访问的文件。鉴于可能与索赔相关的电子文件数量巨大,民事诉讼规则 (CPR) 要求当事人就如何限制电子披露的范围达成协议。这可能涉及一些措施,例如定义特定的关键词、就披露的文件类别达成一致,以及确定对方当事人审查这些文件的方式。电子披露通常在涉及商业实体的多轨诉讼中变得更加普遍,因为潜在的相关文件数量相当大。在案件管理会议期间,法院会讨论就电子披露达成的限制或边界。如果认为有必要,法院可以发出命令,明确规定这些限制或边界,或者安排单独的听证会,如果认为电子披露需要更深入的审查。
有时,一方当事人可能对证人出庭提供证据感到担忧。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证人传票。证人传票必须在法庭日期至少 7 天前送达。证人未出庭可能会导致罚款,甚至可能被认定为蔑视法庭,尤其是如果诉讼是在高等法院进行,这表明不公平地干预了法庭案件。
作为法院积极案件管理承诺的一部分,在快速审判和多轨审判中,当事人被要求填写并提交审前清单文件。该文件由所有当事人在审判日期前八周提交,并向法院提供以下信息
- 确认已遵守所有法院发布的指示。
- 确定任何必要的最后一刻指示。
- 识别提供口头、证人和专家证据的个人。
- 披露对专家证词的任何依赖,包括所涉专家的数量。
- 详细说明谁将在审判中陈述案件,无论是当事人自己、律师还是大律师。
- 评估审判时间估计的准确性(即分配给审判的天数)。
审判捆绑包是经过精心组织的文件汇编,包含所有在审判程序中被任何一方引用的材料,并编制索引和页码。重要的是要理解,整个案件只有一份审判捆绑包,其中包含所有参与方所依赖的文件。
通常,捆绑包的内容由各方共同商定,并按时间顺序排列,较旧的文件放在前面,最新的文件放在最后面。不同类别的文件通常会进行区分,以便于参考。例如,部分内容可能包括时间表、框架论点、原告和被告的证人证词、通信等等。
开场白 证人直接询问 反驳 再次询问
结案陈词 判决
非引导问题是不引导证人走向特定答案的询问(例如,“你的爱好是什么?”)。另一方面,引导问题会引导证人走向特定答案(例如,“你是男人,对吧?”)。
SQE1 评估规范中提到的“口头考试”一词现已被认为过时。它目前在 CPR 中被确定为“获取信息令”。从本质上讲,此过程作为原告评估执行行动的可行性以及确定针对特定被告的最合适执行方法的一种手段。
该程序要求原告完成一份申请通知以及该令,并明确说明执行主题和欠款金额。随后,被告被传唤到法院,在法庭官员面前接受宣誓询问。法庭官员将询问包括以下方面的各种事宜:
- 就业状况和收入
- 拥有财产的详细信息
- 关于其他有价值资产(如车辆或其他房产)的信息
- 银行账户详细信息和余额
收集到的信息将被传达给原告,然后原告可以决定要采取的行动方案。
在外国有资产的被告方执行判决使该过程变得更加复杂。不同的规则和程序适用,要求原告确定适用于相关司法管辖区的具体执行方法。SQE1 要求了解 CPR 74 中概述的基本程序,涵盖各种司法管辖区。
这通常包括最初在被告方资产所在的国家注册判决,然后使用该国当地的执行方法。在随后的部分,我们将讨论适用于苏格兰、北爱尔兰、英联邦国家和欧盟的程序。
- 获取高级法院或郡法院金钱判决的证明。
- 在证书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原告必须向外国法院申请登记判决。
- 随后,该判决将在该司法管辖区内登记,从而能够通过苏格兰或北爱尔兰法律允许的其中一种方法执行。
在英联邦国家执行判决受 1920 年司法管理法 (AJA 1920) (针对高级法院判决)或 1933 年外国判决(互惠执行)法 (FJ(RE)A 1933) (针对郡法院判决)的监管。
为了在英联邦国家执行,该判决必须是:
- 最终的(即不受上诉影响);
- 针对特定金额的;
- 如果使用 FJ(RE)A 1933,则在六个月内登记;
- 如果使用 AJA 1920,则在 12 个月内登记。
在英国退出欧盟后,原告必须在相关国家登记判决,然后使用该司法管辖区特有的可用方法之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