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政府主义常见问题解答/什么是无政府主义?/3.1
A.3.1 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和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虽然这两个阵营中的人都有倾向,认为对方阵营的提议会导致某种形式的国家的产生,但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和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之间的区别并不很大。两者都反国家、反权威和反资本主义。主要的区别有两方面。
第一个是关于当下行动的方式(以及无政府主义将如何实现)。个人主义者通常更喜欢教育和创建替代机构,例如互助银行、工会、公社等。他们通常支持罢工和其他非暴力形式的社会抗议(例如租金罢工、拒交税等)。他们认为,这样的活动将确保当今社会逐步脱离政府,走向无政府主义。他们主要是进化论者,而不是革命论者,不喜欢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使用直接行动来制造革命形势。他们认为革命与无政府主义原则相矛盾,因为它涉及没收资本主义财产,因此是专制的手段。相反,他们寻求通过一个新的、替代的、基于互助银行和合作社的经济体系来将社会被财产夺取的财富返还社会。这样一来,就可以轻松实现总体的“社会清算”,无政府主义将通过改革而不是通过没收来实现。
大多数社会无政府主义者认识到教育和创建替代方案(如自由主义工会)的必要性,但大多数人不同意这本身就足够了。他们不认为资本主义可以通过一点一点的改革转变为无政府主义,尽管他们不会忽视社会斗争通过增加资本主义内部的自由主义倾向而带来的改革的重要性。他们也不认为革命与无政府主义原则相矛盾,因为摧毁权威(无论是国家还是资本主义)不是专制行为。因此,通过社会革命没收资本主义阶级和摧毁国家,从其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自由主义行为,而不是专制行为,因为它针对的是统治和剥削绝大多数人的那些人。简而言之,社会无政府主义者通常是进化论者和革命论者,试图加强资本主义内部的自由主义倾向,同时试图通过社会革命来废除这种制度。然而,由于一些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也是纯粹的进化论者,因此这种区别并不是将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与个人主义者区分开来的最重要的区别。
第二个主要区别在于提议的无政府主义经济形式。个人主义者更喜欢基于市场的分配体系,而社会无政府主义者更喜欢基于需求的分配体系。两者都同意现有的资本主义财产权制度必须被废除,并且必须用对生活资料的使用权取代财产权(即废除地租、利息和利润——用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对这个不神圣的三位一体的首选术语“高利贷”)。实际上,这两个学派都遵循普鲁东的经典著作《什么是财产?》,并认为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占有必须取代财产(参见 B.3 部分,讨论无政府主义者对财产的观点)。因此,财产“将失去现在使其神圣的一个属性。对它的绝对所有权——‘使用或滥用的权利’——将被废除,而占有、使用将是唯一的权利。人们会看到,一个人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拥有’一百万英亩土地,这是多么不可能,而产权证又是由一个愿意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产权的政府支持的。”[露西·帕森斯,《自由、平等与团结》,第 33 页
然而,在这个使用权框架内,这两个无政府主义学派提出了不同的系统。社会无政府主义者通常主张集体(或社会)所有权和使用。这将涉及生产资料和分配资料的社会所有制,而个人财产则保留在你使用的东西上,而不是用来创造它们的东西。因此,“你的手表是你的,但手表工厂属于人民。”“实际使用,”伯克曼继续说道,“将被视为唯一所有权——不是所有权,而是占有权。例如,煤矿工人的组织将负责煤矿,不是作为所有者,而是作为运营机构……集体占有,以合作的方式管理,符合社区的利益,将取代个人所有权,以追求利润进行私人管理。”[《什么是无政府主义?》,第 217 页]
这个系统将基于工人对自身工作的自我管理,以及(对于大多数社会无政府主义者而言)对这种劳动成果的自由分享(即没有金钱的经济体系)。这是因为“在目前的工业状态下,当一切相互依存时,当生产的各个分支与所有其他分支交织在一起时,试图为工业产品的产生提出个人主义起源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鉴于此,不可能“估计每个人在所有贡献者积累的财富中所占的份额”,而且,“劳动工具的共同拥有必须必然带来共同享受共同劳动的成果。”[克鲁泡特金,《面包的征服》,第 45 页和第 46 页] 社会无政府主义者只是意味着由所有人产生的社会产品将对所有人开放,并且每个为社会做出生产性贡献的个人都可以拿走他们需要的东西(我们能多快地达到这种理想,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正如我们在 I.2.2 部分中讨论的那样)。一些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例如互助主义者,反对这种自由主义(或自由)共产主义制度,但总的来说,绝大多数社会无政府主义者期待着金钱的终结,因此,也期待着买卖的终结。然而,所有人都同意,无政府主义将看到“资本主义和所有权的剥削在所有地方停止”,“工资制度被废除”,无论是通过“平等公正的交换”(如普鲁东)还是通过自由分享(如克鲁泡特金)。[普鲁东,《革命的一般思想》,第 281 页]
相反,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如互助主义者)否认这个使用权制度应该包括工人的劳动成果。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提出了一种更基于市场的制度,而不是社会所有制,在这种制度中,工人将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并将自己的劳动成果与其他工人自由交换。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自由市场。相反,资本家利用国家,在市场上设置了枷锁,来创造和保护他们的经济和社会权力(换句话说,对工人阶级的市场纪律,对统治阶级的国家援助)。这些由国家制造的垄断(货币、土地、关税和专利)以及国家对资本主义财产权的强制执行是经济不平等和剥削的根源。随着政府的废除,真正的自由竞争将随之而来,并确保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终结(参见本杰明·塔克的论文《国家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以了解对这种论点的精彩总结)。
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认为,生产资料(除了土地)是个人劳动的产物,因此他们接受人们应该能够出售他们使用的生产资料,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但是,他们拒绝资本主义财产权,而是支持“占用和使用”制度。如果生产资料,比如土地,没有被使用,它将回到公有制,并可供其他人使用。他们认为,这种被称为互助主义的制度将导致工人控制生产,并最终结束资本主义剥削和高利贷。这是因为,在逻辑上和实际上,“占用和使用”制度不能与雇佣劳动相协调。如果一个工作场所需要一个群体来运营它,那么它必须由使用它的人群拥有。如果一个人声称拥有它,而实际上不止那个人使用它,那么显然,“占用和使用”就被违反了。同样,如果一个老板雇用其他人使用工作场所,那么老板就可以挪用工人的劳动成果,从而违反了劳动应该得到其全部产品的格言。因此,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的原则指向反资本主义的结论(参见 G.3 部分)。
第二个区别是最重要的。个人主义者担心被迫加入一个社区,从而失去他们的自由(包括与他人自由交换的自由)。马克思·施蒂纳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得很好,他认为“共产主义通过废除一切私有财产,只会让我更加依赖于另一个人,即依赖于普遍性或集体性……[这是]一种阻碍我自由行动的条件,一种对我的统治力量。共产主义正确地反抗了我从个人所有者那里感受到的压力;但更可怕的是它将这种力量交给了集体。”[《自我及其自身》,第 257 页] 普鲁东也反对共产主义,他指出,在共产主义制度下,社区变成了所有者,因此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基于财产和权威的(参见《什么是财产?》中的“共产主义和财产的特点”一节)。因此,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认为,社会所有制会将个人的自由置于危险之中,因为任何形式的共产主义都会将个人置于社会或公社的控制之下。他们担心,除了规定个人道德之外,社会化实际上会消除工人的控制,因为“社会”会告诉工人生产什么,并拿走他们的劳动成果。实际上,他们认为共产主义(或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所有制)将类似于资本主义,老板的剥削和权威被“社会”的剥削和权威所取代。
不用说,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不同意。他们认为施蒂纳和普鲁东的评论完全正确——但只针对专制共产主义。正如克鲁泡特金所说,“在 1848 年之前和 1848 年,[共产主义]理论是以一种完全能够解释普鲁东对它对自由的影响的怀疑的形式提出的。旧的共产主义观念是修道院社区的观念,在这种社区中,长老或指导牧师的科学家实行严格的统治。如果人类不得不经历这样一种共产主义,那么最后一点自由和个人活力将被摧毁。”[《为你们自己行动》,第 98 页] 克鲁泡特金一直认为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是一个新的发展,鉴于它起源于 19 世纪 70 年代,普鲁东和施蒂纳的言论不能被认为是针对它的,因为他们不可能熟悉它。
社会无政府主义者认为,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的目标不是将个人置于社区的控制之下,而是通过废除财产所有者(无论以何种形式)的权力,为保护个人在生活各个方面的自由提供必要的框架。此外,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承认个人财产和个人空间的重要性,而不是废除一切个人“财产”。因此,我们发现克鲁泡特金反对那些“想要按照家庭模式来管理社区……[以]住在同一所房子里……[并]因此被迫不断地遇到相同的‘兄弟姐妹’……[这是]一个根本的错误,强加于所有人‘大家庭’,而不是相反,试图为每个个人保证尽可能多的自由和家庭生活”的共产主义形式。[《小公社实验及其失败的原因》,第 8-9 页] 无政府主义共产主义的目标是,再次引用克鲁泡特金的话,“将收获或制造的产品供所有人使用,让每个人自由地在他的家中消费它们,他想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无政府主义在社会主义思想发展中的地位》,第 7 页] 这确保了个人的品味和欲望的表达,以及个性的表达——既体现在消费中,也体现在生产中,因为社会无政府主义者坚定地支持工人自我管理。
因此,对于社会无政府主义者来说,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反对共产主义的论点只对国家或威权主义共产主义有效,而忽略了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的根本性质。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并不用集体来取代个人,而是用集体来保护个人。社会无政府主义不是像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所担心的那样由“社会”控制个人,而是建立在个人重要性和个人表达的重要性基础上的。
"Anarchist Communism maintains that most valuable of all conquests -- individual liberty -- and moreover extends it and gives it a solid basis -- economic liberty -- without which political liberty is delusive; it does not ask the individual who has rejected god, the universal tyrant, god the king, and god the parliament, to give unto himself a god more terrible than any of the proceeding -- god the Community, or to abdicate upon its altar his [or her] independence, his [or her] will, his [or her] tastes, and to renew the vow of asceticism which he formally made before the crucified god. It says to him, on the contrary, 'No society is free so long as the individual is not so! . . .'" [Op. Cit., pp. 14–15]
此外,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一直认识到自愿集体化的必要性。如果人们希望独立工作,这并不被视为问题(参见克鲁泡特金的《面包的征服》第 61 页和《为你自己行动》第 104-105 页,以及马拉特斯塔的《埃里科·马拉特斯塔:他的生活和思想》第 99 页和第 103 页)。社会无政府主义者强调,这在任何程度上都不会与他们的原则或他们期望的社会的共产主义性质相矛盾,因为这种例外情况根植于他们所基于的“使用权”系统(有关详细讨论,请参阅第一部分 6.2 节)。此外,对于社会无政府主义者来说,一个协会仅仅为了组成它的个人的利益而存在;它是人们为了满足共同需要而合作的手段。因此,所有无政府主义者都强调自由协议作为无政府主义社会的基础的重要性。因此,所有无政府主义者都同意巴枯宁的观点。
"Collectivism could only imposed only on slaves, and this kind of collectivism would then be the negation of humanity. In a free community, collectivism can only come about through the pressure of circumstances, not by imposition from above but by a free spontaneous movement from below." [Bakunin on Anarchism, p. 200]
如果个人主义者希望为自己工作并与他人交换商品,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不会反对。因此,我们评论说,这两种形式的无政府主义并不相互排斥。社会无政府主义者支持个人不加入公社的权利,而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支持个人将财产集中在一起的权利,包括共产主义协会。然而,如果以自由的名义,一个人希望声称财产权以剥削他人的劳动,社会无政府主义者将迅速抵制这种以“自由”的名义重新创造国家主义的企图。无政府主义者不尊重做统治者的“自由”!用路易吉·加莱亚尼的话来说。
"No less sophistical is the tendency of those who, under the comfortable cloak of anarchist individualism, would welcome the idea of domination . . . But the heralds of domination presume to practice individualism in the name of their ego, over the obedient, resigned, or inert ego of others." [The End of Anarchism?, p. 40]
此外,对于社会无政府主义者来说,生产资料可以出售的想法意味着私有制可以在无政府主义社会中重新引入。在自由市场中,有些人成功,有些人失败。正如普鲁东所论证的那样,在竞争中,胜利属于强者。当一个人在谈判能力方面比另一个人弱时,任何“自由交换”都会有利于强者。因此,市场,即使是非资本主义市场,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放大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而不是使其平等化。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一点更为明显,因为那些只有劳动能力出售的人比那些拥有资本的人处于更弱的地位,但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也会受到影响。
因此,社会无政府主义者认为,违背其意愿,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社会将从公平的交换演变回资本主义。如果,正如看起来可能的那样,“失败”的竞争者被迫失业,他们可能不得不将自己的劳动力卖给“成功”的竞争者以维持生计。这将创造专制的社会关系,并通过“自由契约”使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对这类契约(以及其他类似契约)的执行,“打开了……以‘防御’的名义重建国家所有职能的道路。” [彼得·克鲁泡特金,《无政府主义》,第 297 页]
本杰明·塔克,受自由主义和自由市场思想影响最大的无政府主义者,也面临着所有抽象个人主义学派所面临的问题——特别是,接受专制的社会关系作为“自由”的表达。这是因为财产与国家非常相似。塔克认为,国家有两种特征,即侵略和“对特定区域及其内所有人的权力假设,通常出于更彻底地压迫其臣民和扩大其边界这两个目的而实施。” [《不是一本书》,第 22 页] 然而,老板和房东也对特定区域(所讨论的财产)及其内所有的人(工人和房客)拥有权力。前者控制着后者的行为,就像国家统治公民或臣民一样。换句话说,个人所有制产生了与国家创造的相同的社会关系,因为它来自同一个来源(对特定区域及其使用者的权力垄断)。
社会无政府主义者认为,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对个人所有权的接受以及他们对个人自由的个人主义观念会导致否认个人自由,因为它们会创造本质上是专制/国家主义的社会关系。“个人主义者,”马拉特斯塔认为,“最重视自由的抽象概念,而没有考虑到或强调真正、具体的自由是团结和自愿合作的结果。” [《无政府主义革命》,第 16 页] 因此,例如,雇佣劳动使工人与老板之间的关系与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相同,即一种统治和服从的关系。租户与房东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这种社会关系不可能不产生国家其他方面。正如阿尔伯特·梅尔策指出的那样,这除了国家主义的含义外,别无选择,因为“本杰明·塔克学派——由于他们的个人主义——接受了警察镇压罢工的必要性,以保证雇主的‘自由’。所有这些所谓的个人主义者都接受……警察部队的必要性,因此接受政府的必要性,而无政府主义的首要定义是无政府。” [《无政府主义:赞成与反对论据》,第 8 页] 社会无政府主义者部分出于这个原因支持社会所有制,因为它是最能保护个人自由的方式。
接受个人所有制,这个问题只能通过接受普鲁东(塔克许多经济思想的来源)的观点来“解决”,即需要合作社来经营需要不止一个工人的工作场所。这自然地补充了他们对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支持,这将有效地废除房东。如果没有合作社,工人将被剥削,“谈论[工人]购买手工具或可以移动的小型机械已经足够好了;但是,矿山或工厂所需的巨型机械怎么办?需要很多人才能操作它。如果一个人拥有它,他不会让其他人为使用它而交纳贡金吗?” 这是因为“没有人会雇佣另一个人为自己工作,除非他能够从他的产品中获得比他支付的更多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交换和再交换的必然结果是,得到报酬少于全部金额的人。” [沃尔特林·德·克莱尔,《为什么我是无政府主义者》,《精致的叛逆者》,第 61 页和第 60 页] 只有当使用资源的人拥有它时,个人所有权才不会导致等级权力或剥削(即国家主义/资本主义)。只有当一个行业是合作社所有时,工人才能确保他们在工作期间自己管理自己,并且能够在商品出售后获得其全部价值。
这个解决方案是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似乎确实接受的,也是与他们所有公开原则(以及无政府主义)一致的唯一解决方案。这一点可以从法国个人主义者 E. 阿曼德的论点中看出,他认为他的无政府主义学派与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除了看到“代表[工人]个性延伸的消费品的拥有权”之外,它还“将生产资料的拥有权和对他产出物的自由处置权视为个人自主权的本质保证。这种理解是指,这种所有权归结为(作为个人、夫妇、家庭群体等)能够部署生产所需的土地或机器以满足社会单位的要求,前提是所有者不会将其转让给其他人,也不会依靠其他人的服务来操作它。” 因此,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可以“防御自己……防止……他的任何邻居的剥削,因为他会让他为自己的利益工作,”以及“贪婪,即一个人、夫妇或家庭群体拥有超过他们正常维持所需的东西的机会。” [《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简明手册》,第 145-149 页,《无政府主义》,罗伯特·格雷厄姆(编辑),第 147 页和第 147-148 页]
美国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的思想逻辑上也导向了同样的结论。“占有和使用”自动排除了雇佣劳动,因此也排除了剥削和压迫。正如威廉·加里·克莱恩正确指出的那样,美国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期望一个社会,这个社会主要由自雇工人组成,他们之间没有明显的财富差异。” [《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第 104 页] 正是这种从他们的原则中逻辑推断出来的关于自雇社会愿景确保了他们的思想是真正无政府主义的。事实上,他们认为他们的制度将确保消除利润、租金和利息,这使他们与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一起坚定地站在反资本主义阵营。
不用说,社会无政府主义者不同意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他们认为,即使是非资本主义市场,也存在一些不可取的特征,这些特征会破坏自由和平等。此外,工业的发展导致了进入市场的自然壁垒,这不仅使通过竞争来废除资本主义变得几乎不可能,而且也使以新形式重建高利贷成为可能。将这一点与在现代经济中难以确定每个工人对产品的具体贡献结合起来,你就会明白为什么社会无政府主义者认为,解决资本主义的真正方法是确保社区对经济的所有权和管理。正是这种对资本主义经济内部发展趋势的认识,使社会无政府主义者抛弃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转而支持将生产社会化和分散化,通过自由联合的合作劳动在更大范围内而不是仅仅在工作场所进行生产。
有关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思想的更多讨论,以及为什么社会无政府主义者拒绝他们的思想,请参阅 G 节——“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是资本主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