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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案例注释/司法院解释字号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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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解释字号 99

1962 年 12 月 19 日

如何惩罚伪造和篡改新台币?

由台湾银行受中央银行委托发行的新台币,伪造和篡改应依《国家货币犯罪法》处罚。

  • 黄正明法官

此案例将取代 1956 年 8 月 29 日的司法院解释字号 6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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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公益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