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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数学/集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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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节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基本的集合论。

集合是事物的明确定义的集合;事物可以是物体、数字、符号等等。如果我们能够确定给定事物是否属于集合,那么该集合就被认为是明确定义的。构成集合的事物是它的成员,也被称为该集合的元素。集合的元素可以是物体、字母、项目,甚至其他集合。集合可以是有限的(包含确定数量的元素),也可以是无限的(包含无穷无尽的成员)。

集合用英语字母的大写字母表示,例如 A、W、D、C、V、X、Z...。集合的元素用花括号(也称为卷曲括号)表示,成员之间通常用逗号隔开。例如:A={2,4,6,8,10}。由于列出了所有元素,因此称为列表形式。这也被称为枚举法。

通常,集合的元素将具有某种模式,或者元素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似的。有时,当模式很明显时,集合将以 "..." 结尾,表示元素以这种方式继续。例如:X={1,3,5,7,9,11,...}。其他时候,集合可以用文字或数学符号来描述。数学符号的读法如下面的例子:对于集合 X X={1,3,5,7,9,11,...}。这显示为 X={x/x 是奇数}

we read this as X is a set of all x's such that x is an odd number.  In general, this is read as " X is the set of x such that x has a property".
Here the / stands for "such that" often a colon (:) will be used instead. 

为了表示元素属于集合,我们写: 这读作“x 是集合 A 的元素”或“x 属于 A”。

特殊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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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集合在数学中经常使用,因此它们用特殊的符号表示。

基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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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集合的并集用 表示。两个集合的并集最好描述为“两个集合中所有元素一次”。

正式定义:

例如

两个集合的交集用 表示。两个集合的交集最好描述为“仅存在于两个集合中的元素”。

正式定义: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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