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事者的保护
25. (1) 任何人因法律要求或授权在法律的管理或执行中采取行动
- (a) 作为私人公民,
- (b) 作为执法人员或公务人员,
- (c) 协助执法人员或公务人员,或
- (d) 凭借其职务,
如果其行动有合理理由,则有权执行其被要求或授权执行的行动,并为该目的使用必要的武力。
– 刑法典
在考虑潜在的过度使用武力时,法院应考虑“警官在当时所有情况下所持的合理信念,该信念必须由当时的事件事实证明”。该信念必须是主观上的,并且是客观上合理的。[1]
- ↑ R. v. Hannibal, 2003 BCPC 504 at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