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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刑事判决/罪行/监狱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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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越狱
144. 任何人

(a) 以暴力或武力强行破开监狱,意图使自己或任何其他被囚禁在其中的其他人获释,或
(b) 意图逃跑,强行破开或破坏其被囚禁的监狱中的牢房或其他地方,


犯可公诉罪,处以不超过十年有期徒刑。
R.S., c. C-34, s. 132; 1976-77, c. 53, s. 5.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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