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锥):
设 为一个范畴,并设
 为一个范畴,并设 为
 为 中的一个图。
 中的一个图。 上的一个锥是一个
 上的一个锥是一个 的对象
 的对象 ,以及对于每个
,以及对于每个 的态射
 的态射 ,使得对于每个
,使得对于每个 (因此
(因此 )我们有
)我们有
 . .
 
定义(极限):
设 为一个范畴,并设
 为一个范畴,并设 为
 为 中的一个图,并设
 中的一个图,并设
 
- 
- 设 为一个范畴,使得 为一个范畴,使得 中的任意两个对象都存在积。进一步假设 中的任意两个对象都存在积。进一步假设 是另一个范畴,并且 是另一个范畴,并且 是一个函子。设 是一个函子。设 为 为 中的一个对象。利用积的泛性质,证明存在一个函子 中的一个对象。利用积的泛性质,证明存在一个函子 ,它将 ,它将 中的对象 中的对象 映射到 映射到 中的对象 中的对象 。 。
- 证明 中的任何态射 中的任何态射 都会产生一个自然变换 都会产生一个自然变换 。 。
- 我们能否削弱 中的任意两个对象都存在积的假设?(提示:考虑与函子 中的任意两个对象都存在积的假设?(提示:考虑与函子 相关的对象类函数的像。) 相关的对象类函数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