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锥):
设 为一个范畴,并设 为 中的一个图。 上的一个锥是一个 的对象,以及对于每个 的态射,使得对于每个(因此)我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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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极限):
设 为一个范畴,并设 为 中的一个图,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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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为一个范畴,使得 中的任意两个对象都存在积。进一步假设 是另一个范畴,并且 是一个函子。设 为 中的一个对象。利用积的泛性质,证明存在一个函子,它将 中的对象 映射到 中的对象。
- 证明 中的任何态射 都会产生一个自然变换。
- 我们能否削弱 中的任意两个对象都存在积的假设?(提示:考虑与函子 相关的对象类函数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