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财务报告/数字财务报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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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数字财务报告原则。
- 认识到目标是实现人机可读的信息的有效交换
- 有效交换需要事先达成技术语法、业务领域语义和业务领域工作流/流程规则
- 认识到即使 SEC 提交规则和美国 GAAP XBRL 分类法可能允许模糊,但存在 SEC 提交规则可以遵循且信息一致、明确且无歧义的方法
- 认识到明确有助于对报告信息的无歧义解释
- 力求一致性
- 认识到演示和表示之间的区别
- 认识到财务报告必须是真实且公允的表示
- 认识到财务报告包含一组离散的报告元素,它们具有特定的属性和关系
- 认识到数字财务报告元素可以分类为具有共同相关属性的常见组
- 认识到每一类报告元素都有允许和不允许的关系
- 认识并尊重 SEC 第 3 级[文本块]和 SEC 第 4 级详细披露之间的关系
- 认识到财务报告组件之间交叉点的存在,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尊重和表示
- 认识并尊重基本的会计概念以及这些会计概念之间不可改变的关系
- 认识并尊重常见的财务报告组件排列模式
- 认识并尊重常见的成员排列模式
- 避免混合或合并概念排列模式
- 避免混合不同的特征和概念
- 认识到需要自动和手动验证流程
- 认识到概念不能在基本会计概念类别或类别之间移动
- 认识到财务报告中报告的概念可以分组为有用的集合或类别
- 避免在中途不知不觉地改变信息表示方法
- 避免网络标识中的不一致
- 认识到特征适用于报告组件中所有报告的事实
- 认识到渲染引擎对演示的渲染不同,但含义在所有渲染引擎中都是相同的
- 认识到报告集中成员的数量不会改变报告事实的特征
- 用有意义的信息标记网络
- 了解每个财务报告都有一个报告框架或报告调色板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数字财务报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