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事故之后:印第安角核电站的未来?/美国的核政策
美国的核政策可以分为两个主要时期:1954 年至 1992 年以及 2005 年至今。在这两个时期,许多立法已成为法律,无数政策已实施,这些政策指导了核能监管委员会和能源部对核能公司的监管和发展。这包括但不限于对核设施、废物储存、武器级材料的退役、铀矿开采以及对公司的资助的监管。美国核能的政治立法和官僚法规一直受到科学研究、私营企业愿望以及公众舆论的影响,而公众舆论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在不同的核灾难之后发生了变化。
在美国,福岛事故之后:魔鬼核电站重现?/核能监管委员会|核能监管委员会(NRC)对核能行业的监管比大多数其他行业都要严格。[1] NRC 和福岛事故之后:魔鬼核电站重现?/美国能源部|能源部(DOE)共同努力,确保工厂安全,建立和运营许可,核废料的移动和储存,武器级副产品的管理,辐射防护以及贷款担保。[2]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活跃的核电站,共有 104 座,占全球 441 座活跃核电站中的大多数,另外还有 62 座正在建设中,其核电站数量几乎是排名前两位的法国(58 座)和日本(55 座)的总和的两倍。[3] 美国核设施的建设高峰期是在 1970 年代至 1980 年代之间,在此期间,这些设施被授予 20 至 40 年的运营许可证。[4]
在核能的早期,美国政府不允许私营部门使用核技术。1946 年,总统哈里·S·杜鲁门签署了 1946 年的原子能法案,该法案禁止将核技术或信息传播给国内外其他实体。该法案反映了人们担心外国(包括盟国)会获得该技术并将其用于对抗美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担忧逐渐消失,公众部门也开始对核能产生了兴趣,希望核能能成为煤炭的可行替代能源。[2]
最后,在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政府期间,1954 年的原子能法案得到了修正,从而开启了美国的第一个核时代。该修正案允许私营部门使用政府关于核技术的某些信息并建立私人能源设施。但是,这些设施必须遵守政府的规则和条例,并与政府密切合作,以确保工厂安全,采矿,储存,运输以及核设施武器级副产品的利用。[2]
美国的核政策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大约从 1949 年持续到 1992 年。到 1980 年代末,新的核电站开始建设,而在 1992 年之后,有一个长达 13 年的时期没有实质性的核立法。美国并不是第一个建立核电站的国家。俄罗斯和英国在美國之前就设法建立了小型、有限的核电站。尽管 1954 年法案之前私营部门一直在进行发展,但直到 1956 年中期,宾夕法尼亚州的 Shippingport 原子能发电站才投入运营。该设施每年发电 50 瓦特#兆瓦|兆瓦,后来增至 200 兆瓦,是美国和世界上第一个全面投入运营的核电站。[5]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受监管的公用事业公司(通常是州立公司)建造了越来越多的核电站。这些公司会“将资本成本计入其基本费率,并将其摊销到电力销售中。他们的消费者承担了风险并支付了资本成本。”[6]
核能监管委员会是根据 1974 年的能源重组法案成立的。根据 1954 年的原子能法案,一个机构(原子能委员会)负责发展和生产核武器,以及发展和安全监管核材料的民用用途。1974 年的法案将这些职能分开,将发展和生产核武器、推广核能以及其他与能源相关的工作的责任分配给一个机构(现在的能源部),并将监管工作分配给 NRC(不包括国防核设施的监管)。1974 年的法案赋予了 NRC 集团结构并设立了其主要办公室。该法案后来的修正案还为提出核安全问题的员工提供了保护。[4][7] 对新建核电站的申请需要提交给(NRC),通常需要三到五年才能获批。申请需要包含关于所有反应堆运行、燃料运输、浓缩、采矿、废物储存、黄饼采矿等方面的详细报告。此外,政府经常“承诺通过贷款担保和税收抵免来为建设新核电站提供激励措施”,为建设提供贷款担保或直接资助,并开展原子研究以推动该领域的发展。[8]
1970 年第 3 号重组计划成立了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并赋予其在制定“保护一般环境免受放射性物质影响的普遍适用的环境标准”方面的作用。1980 年第 1 号重组计划加强了 NRC 主席的行政和管理作用,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将“委员会在涉及特定设施或材料的紧急情况中赋予委员会的所有职能...由委员会监管”转交给主席。该重组计划还规定,所有政策制定、与政策相关的规则制定以及命令和裁决将继续由全体委员会负责。[2][7]
1978 年核不扩散条约旨在通过建立规范美国核出口的标准(由 NRC 许可)以及采取措施加强国际保障体系等方式,限制核武器的扩散。[2][9] 这有助于确保美国的安全。签署国际《核不扩散条约》(NPT)的国家承诺防止核武器扩散,以换取美国以核反应堆和燃料形式提供的知识和材料。[2]
除了向各国提供核技术外,美国还将帮助各国根据经济和物质资源,以及遵守该国环境标准,努力寻找国内替代能源来源。通过这种方式,美国可以确保对所有与核活动相关的知识、技术和材料的控制。[10]
核不扩散条约通过建立规范美国核出口的新标准(由核监管委员会 (NRC) 许可)来修订 1946 年《原子能法》。国会指示能源部 (DOE) 启动并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活动,以扩大铀浓缩能力,以满足国内和国外需求。该法案规定,核不扩散控制不会每年到期,消除了需要延期。[10]
1978 年铀矿尾矿辐射控制法旨在建立项目,以稳定和控制铀或钍矿场的矿尾矿,包括现有的和闲置的矿场,以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氡向环境中的扩散。该法案的第二章赋予 NRC 对 1978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在 NRC 许可下运行的矿场的尾矿进行监管和许可的权力。[2][11]
这也赋予了美国能源部 (DOE) 稳定、处置和控制位于十个州的 24 个铀矿加工厂的铀矿尾矿和其他受污染材料以及大约 5,200 个相关财产的责任。[12]
在 1950 年代和 1960 年代,私营公司加工了在美国开采的大部分铀矿石。在铀矿开采受到联邦政府控制后,公司放弃了其磨坊运营,留下了可能造成长期健康危害的材料。这些磨坊包含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和其他有害物质,这些物质最终迁移到周围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并排放氡气。[12]
根据该法案,DOE 成立了铀矿尾矿修复行动 (UMTRA) 项目,以监测铀矿尾矿的清理工作。UMTRCA 赋予了核监管委员会 (NRC) 对在 NRC 许可下的场地的矿尾矿设施的清理和许可的监管权力。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的任务是制定清理策略和记录磨坊的标准。UMTRA 对 11 个磨坊采用了现场处置方法,而对其余 13 个场地的废物进行了挖掘和处置,将其运送到 DOE 拥有的偏远异地处置地点。[12]
该法案既确立了联邦政府为永久处置高放射性废物和乏核燃料提供场所的责任,也确立了发电机构承担永久处置费用的责任。该法案的修正案使联邦政府通过能源部将工作重点集中在研究位于内华达州的尤卡山可能存在的场地上。如果能源部和总统向国会建议在那里建造一个永久储存库,并且如果该建议通过了该法案为国会审查该建议而制定的特殊程序,那么能源部将向 NRC 申请建造该储存库的授权。该法案规定,各州、部落和公众广泛参与永久储存库的规划和开发。[2][13]
该法案规定各州负责处置其边界内产生的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并允许它们签署协议以建立设施为一组州提供服务。该法案规定,这些设施将由 NRC 或已与 NRC 签订《原子能法》第 274 条协议的州进行监管。该法案还要求 NRC 制定标准,以确定何时废物流中的放射性核素以足够低的浓度或数量存在,以至于“低于监管关注”。[2][14]
1992 年能源政策法在第 801 节中规定,指示美国环境保护署颁布针对内华达州尤卡山核废料储存库的辐射防护标准。尤卡山地点随后被联邦政府指定为商业核电站和美国国防部活动产生的乏核燃料和其他放射性材料的永久处置地点。该项目的费用已达到 135 亿美元,预计为期 25 年。[15] 然而,2009 年,巴拉克·奥巴马总统履行了其竞选承诺,停止将核废料运往该地点。[16] 这一决定是由于尤卡山位于一条大型断层线上,如果该设施在地震中受损,就会污染该设施下方的巨大水库。此后不久,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立法支持奥巴马的决定。尽管该地点仍在运行,并且由奥巴马提供资金(总统预算中为 1.968 亿美元),而且国会拨款了超过 330 亿美元用于尤卡设施的其他各种水利项目。[15] 尽管奥巴马已指示 NRC 制定另一种长期解决方案来解决核反应堆乏燃料棒的废物储存问题,但截至目前还没有提出任何解决方案,所有放射性废物仍储存在核电站现场。[15]
第二阶段始于 2005 年至今的核能和政策变化,伴随着 2005 年能源政策法案的颁布。该法案鼓励公用事业公司安装更多反应堆并建造更多核电站,以满足美国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
2005 年 8 月 8 日,布什总统在该法案以 74-26 的票数在参议院获得通过,并在众议院以 275-156 的票数获得通过后不久,签署了 2005 年能源政策法案。该法案的重点是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资金和税收优惠。虽然它为个人消费者和绿色能源技术提供了许多激励措施,但核能无疑是最大的赢家。作为激励措施的一部分,
- 对于前 6,000 兆瓦的新核能产能,其前八年的运行将获得每千瓦时 2.1 美分的生产税收抵免(与风能无限期获得的税收抵免相同)。
- 联邦风险保险为前六个先进新型核电站提供 20 亿美元,以弥补其全面运行的监管延误。
- 对退役资金进行合理化税收(部分减少)。
- 为先进核反应堆或其他无排放技术提供联邦贷款担保,最高可达项目成本的 80%。
- 将《原子能损害赔偿法》延长 20 年,用于核责任保护。
- 支持先进核技术。
- 此外,还为爱达荷国家实验室的高温反应堆(下一代核电站)拨款 12.5 亿美元,该反应堆能够联合生产氢气。总体而言,为氢能示范项目提供了超过 20 亿美元的资金。被称为 2010 计划。
总计,最初为核能拨款超过 50 亿美元,以及大量的税收优惠,但为了支持贷款担保,将投入更多的资金。[17][6] 在实际的立法中,规定内政部长负责执行该立法。在为下一代反应堆提供新资金方面,部长的决定应与能源部核能研究咨询委员会在题为“到 2010 年在美国部署新核电站的路线图”的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保持一致。[18] 在其他部分,部长被要求与能源部的核能、科学和技术主管合作。这项立法通过坚定地将核工业确立为政客们想要的替代能源,再次启动了核工业。此外,它为核电站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风险保险,并废除了 1935 年的《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允许公用事业公司合并。
该法案通过后不久,《华盛顿邮报》对该立法进行了批判性分析,发现核工业在 2005 年的《环境政策法案》中获得了政府的重大让步。据《华盛顿邮报》报道
"该法案的最大赢家可能是核工业,该行业获得了数十亿美元的补贴和税收优惠,涵盖了几乎所有运营方面。对新反应堆设计、"聚变能"、小型粒子加速器和核废料再处理的研究都有补贴,这将扭转美国目前的政策。众议员拉尔夫·霍尔(德克萨斯州共和党人)甚至为使用辐射提炼石油的研究插入了 250,000 美元的条款......该法案还包括 20 亿美元的"风险保险",以防新的核电站在建设和许可方面出现延误。核电公司将有资格获得高达其工厂成本 80% 的纳税人支持的贷款担保。" [19]
资金、贷款担保和更先进的研究的实施留给了能源部(DOE)。2008 年年中,DOE 开始接受公用事业公司关于 2005 年立法中承诺的建设资金的申请。在总资金中,DOE 为核电站提供了 185 亿美元,为铀浓缩厂提供了 20 亿美元,但前提是获得核监管委员会的批准。[6][20] 目前,已知有 17 家不同的公用事业公司提交了 19 份申请,其中 17 份已获得或将很快获得 NRC 的批准。[6][20] 在这些 NRC 批准的申请中,有 14 个新建的核电站和 21 个新的反应堆堆芯将安装在使用五种不同设计的现有设施中(截至 2010 年)。此外,DOE 还收到了两份关于铀浓缩电站的申请。总而言之,如果所有这些电站都投入运营,所有这些电站合计将每年向电网增加 28,800 兆瓦。这些公司要求的贷款担保总额远远超过预算的 185 亿美元。总计,他们要求为总计 1880 亿美元的生产成本提供 1220 亿美元的贷款担保。铀浓缩电站只要求总计 40 亿美元的贷款担保,后来被批准。这些贷款担保鼓励贷款人资助这些公司。本质上,政府承诺保护贷款人免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最高可达 80%),并通过要求 DOE 对其进行审查来使投资合法化。此外,由于这些只是担保,而不是政府拨款,因此更容易通过国会。这是因为,除非贷款失败,否则纳税人不会花一分钱,除非贷款失败。 [6][20]
由于涉及的成本巨大,核工业要求政府提供更多贷款担保,总计 1000 亿美元。2010 年 2 月,在核能支持平台上竞选的奥巴马总统与这些公司谈判,增加了 360 亿美元,使预算的 185 亿美元增至 545 亿美元,并将此总额纳入了 2011 年总统预算中的 DOE 贷款。DOE 还通过其他立法为佐治亚州沃格特尔的南方与奥格尔索普公用事业公司以及其他三座电站安装五个反应堆堆芯,寻求了另外 90 亿美元的资金。[6][21]
大多数州都与公用事业公司在核电站的建设中存在共谋关系,但一些州则没有。尽管联邦政府对核能监管、安全和资金拥有最大的控制权,但每个州政府都对是否在其州实施核能有一些发言权。1976 年,加州通过了立法,禁止建造新的核电站,直到批准了一种处置燃料棒废料的措施。[6] 这项立法也在 2005 年获得更新,实际上对加州的核电站实施了禁令,因为从来没有批准过任何燃料棒废料措施。此后不久,许多州通过了类似的法律,限制了核能在其州的影响力。这项加州立法也于 1983 年由最高法院确认,最高法院裁定,"它没有与联邦权力发生冲突,因为它解决的是经济和电力可靠性方面的合法州级问题,而不是安全问题。" [22] 此外,各州还被允许设立公共事业委员会,负责监管对消费者的电力销售,并可以批准或拒绝为该州核能公司建设项目提供的任何联邦资金/贷款。他们还对核废料的储存地点拥有否决权(除非国会推翻),例如内华达州的尤卡山核废料处置场。最后,各州被允许对核能公司征税,这使他们在阻止设施运营或通过税收优惠鼓励新增长方面拥有权力。 [6][22]
多年来,由于各种与核有关的事故,公众对美国和世界各地核工业的看法都受到了强烈批评。根据新加坡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作家兼教授,核能政策领域领先的环境研究员本杰明·K·索瓦库尔的说法,仅在美国,从1959年到2010年就发生了52起不同的事故,包括泄漏、冷却棒故障、爆炸、堆芯裂缝、触电、堆芯过热等。这些事故导致了7人死亡,造成了约85.6亿美元的损失/成本(以2006年通货膨胀后的价格计算)。[23][24]
1979年,宾夕法尼亚州米德尔敦发生的三里岛事故是最大的核事故之一。人们普遍认为事故主要是人为错误造成的,由于一个阀门开着,释放了大量的反应堆冷却剂,导致了部分熔毁。尽管仍然存在一些争议,但大多数人普遍认为,“多项健康研究发现,居住在三里岛周围的人群的健康没有受到长期不利影响”。尽管发生了辐射泄漏,但“住在电站10英里范围内的居民的辐射剂量为8毫雷姆,任何单个个体的辐射剂量不超过100毫雷姆。8毫雷姆相当于一次胸部X光照射,100毫雷姆约为美国居民每年平均接受的背景辐射水平的三分之一。[25]最终花了12年时间才计算出修理和清理的总成本,1979年为9.37亿美元,以今天的通货膨胀后的价格计算,几乎为27亿美元。[26]1985年,三里岛恢复正常运行后,成为美国最安全的核电站之一。此外,“1990-1991年,三里岛1号机组连续运行479天,是美国商业核电史上最长的运行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该机组被NRC评为全国四个最安全电站之一”。自1979年事故以来,他们的安全记录一直完美无瑕,因此,“2009年,NRC续签了TMI-1的运营许可,将运营期限延长20年至2034年”。[26]
切尔诺贝利事故被普遍认为是迄今为止最严重的核灾难。4月25日,在例行停机前,切尔诺贝利4号机组开始准备进行一项测试,以确定在主电源供应中断后涡轮机能够旋转多长时间并为主要循环泵供电。这项测试在去年也曾在切尔诺贝利进行过,但涡轮机的动力下降得太快,因此需要测试新的电压调节器设计。[27]
4月26日凌晨,在进行测试之前,操作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禁用自动停机机制。当操作员准备关闭反应堆时,反应堆已经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控制棒的设计特点导致它们插入反应堆时,功率急剧上升。[27]
非常热的燃料与冷却水相互作用导致燃料破碎,同时快速产生蒸汽,压力升高。反应堆的设计特点是,即使三个或四个燃料组件发生严重损坏,也会导致反应堆毁坏。过压导致反应堆盖板部分脱落,燃料通道破裂,所有控制棒卡死,此时控制棒只下降了一半。随后,大量的蒸汽生成,扩散到整个堆芯(由于应急冷却回路破裂,水流入堆芯),导致蒸汽爆炸,并将裂变产物释放到大气中。大约两到三秒钟后,第二次爆炸将燃料通道的碎片和炽热的石墨抛出。关于第二次爆炸的性质,专家之间存在一些争议,但它很可能是由锆与蒸汽反应产生氢气引起的。[27]
这两次爆炸造成两名工人死亡。石墨(据估计,1200吨石墨中约有四分之一被抛出)和燃料变得炽热,并引发了多起火灾,导致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到环境中。总共释放了约14EBq(14x1018Bq)的放射性物质,其中超过一半是生物惰性的惰性气体。[27]
使用辅助给水泵,每小时向完好的一半反应堆注入约200-300吨水,但在事故发生后半天才停止了注水,因为担心水会流入1号机组和2号机组,导致它们被淹没。从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到第十天,为了扑灭火焰并限制放射性颗粒的释放,用直升机向燃烧的堆芯投下了约5000吨硼、白云石、沙子、粘土和铅。[27]
除了最初的两名死亡者外,官方统计表明,切尔诺贝利事故造成28人死亡。爆炸和火灾发生后不久,336,000人被疏散,受污染的灰烬、尘土和烟雾飘散到全国各地。关于切尔诺贝利事故造成的官方死亡人数和后续出生缺陷,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事故造成的潜在死亡人数估计差异很大,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可能达到4000人,而绿色和平组织的一份报告将这一数字定为200,000人或更多。根据WHO的数据,截至2005年中期,只有约50人可以直接与切尔诺贝利事故联系起来。[28]由于人们普遍认为俄罗斯隐瞒了实际死亡人数,因此切尔诺贝利事故造成的甲状腺癌和其他癌症的实际死亡人数可能永远无法得知。
当西方开始了解切尔诺贝利事故的恐怖之处时,美国公民对核能的恐惧和偏执情绪开始蔓延。早在1975年,反核联盟就在削弱核工业的力量方面取得了进展。[29]这些联盟能够在美国散布恐惧,因为核电站每天的运营中存在许多错误,导致核电站不断被关闭,并暴露了其能源生产的无效性。[30]到20世纪80年代末,大多数美国核电站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因此切尔诺贝利事故并没有阻止这些核电站投入运营。然而,1986年以后,媒体帮助反核人士,用切尔诺贝利事故后苏联出现畸形婴儿和其他暴行的照片来充斥新闻。在很大程度上,美国公民的压力迫使NRC解决公众担心的许多问题。这转化为“改进反应堆安全、报告电站的异常情况、修订辐射标准、保护核电站免遭破坏、保护核材料免遭盗窃、核设备和燃料出口许可、授权使用钚作为核燃料的步骤,以及其他事项”。[31]然而,在1979年三里岛事故发生后不久,公众舆论(来自《纽约时报》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一项民意调查)对建造新核电站的支持率从69%支持vs. 21%反对下降到仅49%支持和41%反对。[32]同样,在切尔诺贝利事故发生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55%的受访者认为美国很可能发生类似的熔毁事故。[33]
在切尔诺贝利事故之后,由于人们对核电的恐惧和敌意,以及大多数能源公司更青睐燃煤电厂,核工业在许多年里都处于地下状态。尽管这些电厂仍然非常活跃,并且在生产和安全实践方面甚至有所改进,但新电厂的建设在 1980 年代后期就停止了。这对许多公用事业公司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些电厂中的大多数都获得了 20-40 年的运营许可,无论政治气候如何不利。尽管在 9 月 11 日恐怖袭击事件和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之后,公众支持率暂时下降,但许多民意调查显示,多年来,公众支持率稳步上升,反对率稳步下降。根据 2009 年盖洛普民意调查,59% 的公众支持使用核能,其中 27% 的人强烈支持,自 2001 年以来增长了 10%。[34] 此外,2009 年的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56% 的人认为核能安全,而 42% 的人认为核能不安全。[34] 其他民意调查显示差距更大,彭博社和《洛杉矶时报》发现,2010 年有 61% 的人支持核能,而 30% 的人反对。[35] 由核能研究所委托的 Bisconti Research Inc./Gfk Roper(一个行业协会)发现:“在一项新的全国性民意调查中,创纪录的 74% 的美国受访者支持核能,类似的 70% 的多数人表示美国应该‘绝对建设更多’核能设施[在 2010 年]。” Bisconti Research Inc. 总裁安妮·比斯孔蒂博士表示:“对核能前所未有的支持主要来自人们对满足未来能源需求和环境目标的担忧,但这与奥巴马总统和其他国家领导人发表的关于大力支持更多核电站的言论相吻合。”[36]
参考文献
[edit | edit source]- ↑ Steiner, Alex (22 March 2011). "Steiner: Don't jump ship on nuclear power". Yale Daily News.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27 March 2011. Retrieved 27 March 2011.
- ↑ a b c d e f g h i "Our Governing Legislation". U.S.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23 March 2011. Retrieved 30 March 2011.
- ↑ http://www.iaea.org/programmes/a2/index.html
- ↑ a b "About NRC". U.S.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16 February 2011. Retrieved 26 March 2011.
- ↑ "Nuclear Power in the USA". World-Nuclear.org. March 2011.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30 March 2011. Retrieved 30 March 2011.
- ↑ a b c d e f g h "US Nuclear Power Policy". World-Nuclear.org. March 2011.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30 March 2011. Retrieved 30 March 2011.
- ↑ a b NRC 2011a, p. 271.
- ↑ "Duke Raises Cost estimates for Lee Plant". World-Nuclear News. 7 November 2008.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30 March 2011. Retrieved 30 March 2011.
- ↑ NRC 2011b, p. 19.
- ↑ a b Kubiszewski, Ida (28 August 2008). "Uranium Mill Tailings Radiation Control Act of 1978, United States". Encyclopedia of Earth.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27 March 2011. Retrieved 28 March 2011.
- ↑ NRC 2011a, p. 503.
- ↑ a b c Kubiszewski, Ida (30 August 2006). "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Act of 1978, United States". Encyclopedia of Earth.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27 March 2011. Retrieved 28 March 2011.
- ↑ NRC 2011a, p. 417.
- ↑ NRC 2011a, p. 295.
- ↑ a b c "Senate Passes Bill to Close Yucca Mountain". CBS News. 30 July 2009. Retrieved 26 March 2011.
- ↑ "奥巴马放弃尤卡山". 世界核新闻. 2009年2月27日. 存档于 原始网页 于 2011年3月30日. 取自 2011年3月30日.
- ↑ EPA 2005.
- ↑ http://www.epa.gov/oust/fedlaws/publ_109-058.pdf
- ↑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yn/content/article/2005/07/29/AR2005072901128_2.html
- ↑ a b c http://www.nrc.gov/reactors/new-reactors/col.html
- ↑ http://www.connectusfund.org/blogs/obama-fy-2011-budget-request-nuclear-weapons-nonproliferation-and-nuclear-energy
- ↑ a b http://taxdollars.ocregister.com/2010/03/02/california-could-be-frozen-out-of-a-nuclear-future/51863/
- ↑ http://www.touchoilandgas.com/ebooks/A1ioj0/eandpvol7iss2/resources/134.htm
- ↑ http://www.lutins.org/nukes.html
- ↑ http://www.ans.org/pi/resources/sptopics/tmi/whathappened.html
- ↑ a b http://www.world-nuclear.org/info/inf36.html
- ↑ a b c d e http://www.world-nuclear.org/info/chernobyl/inf07.html
- ↑ http://www.who.int/mediacentre/news/releases/2005/pr38/en/index1.html
- ↑ Walker 2004, p. 11.
- ↑ Walker 2004, pp. 11–17.
- ↑ Walker 2004, p. 37.
- ↑ Walker 2004, p. 197.
- ↑ Walker 2004, p. 239.
- ↑ a b http://www.gallup.com/poll/117025/support-nuclear-energy-inches-new-high.aspx
- ↑ http://www.heartland.org/policybot/results/19723/Public_Favors_Nuclear_Power_Poll.html
- ↑ http://www.ens-newswire.com/ens/mar2010/2010-03-30-091.html
参考文献
[edit | edit source]- 核能监管立法 (PDF). Vol. 第1卷,第9期. 美国核能监管委员会. 2011a.
{{cite book}}
:|volume=
has extra text (help) - 核能监管立法 (PDF). Vol. 第3卷,第9期. 美国核能监管委员会. 2011b.
{{cite book}}
:|volume=
has extra text (help) - Walker, J. Samuel (2004). 三哩岛:历史视角下的核危机. 加州大学出版社. ISBN 978-0520239401.
{{cite book}}
: Invalid|ref=harv
(help) - 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 - 公法第109-58号 (PDF). EPA. 2005.
{{cite book}}
: Unknown parameter|month=
ignored (help)
外部链接
[edit | edit source]照片集
[edit | edit source]您可以提供帮助!这些图片可以在本文中重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