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评论/书籍/TCA2/p100
外观
亨利希区分了哲学和社会心理学中的身份概念。在哲学概念中,只要有一个东西,你就有了身份。例如,有一个人。你可以识别它为一个人。因此,它具有哲学上的身份——哈贝马斯很快(p. 102.1.5)称之为“数值”识别。你不需要了解它独特特征的额外知识来说明它具有哲学身份。你不会说它有“一个”哲学身份;它只是有哲学身份。它可以被识别为一个人。如果它经历了一些变化,但仍然保持一个人,它不会获得或失去这种身份。
相比之下,在社会心理意义上,人们可以获得独特的身份,但他们并不一定这样做。获得身份使你独立。有了个人身份,你可以避免他人的影响;你可以自主——尽管自主的概念可能仅仅意味着“一个普遍的说话和行动主体”(p. 102.1.6)。这就是你的社会心理身份。如果多个个体具有相同类型的社会心理独立性,那么你可以说他们具有哲学身份,作为自主个体,并且再次(在哲学层面上)你可以说他们对于哲学目的而言是不可区分的。
尽管亨利希区分了哲学和社会心理学,但这听起来并不像分析层次的区分。如果你正在进行大规模哲学思考,你倾向于谈论自主个体,而不是任何特定的自主个体(除了可能使用一个假设的个体来说明一个观点)。另一方面,如果你正在进行微观层面的哲学思考,你就会注意到个体之间的区别。说你“获得”身份(p. 101.1.mid)似乎过于简单。更有可能的是,人们获得了不同程度的独立性,如果你在微观层面上观察它,你会注意到他们独立性水平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