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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无线电报和广播史/专题/法律/C1915A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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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 年无线电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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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 年无线电报法简单明了地修订了 1905 年无线电报法,将所有“邮政总长”的实例替换为对“当时管理该法的部长”的泛指。这是为了适应即将发生的变化,即无线电报相关事宜的管理权将从邮政总长部门转移到海军部,这是政府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所必需的。但将来,无线电控制的任何进一步转移到任何其他部门。

关于 1915 年无线电报法的综合总结尚未完成,但以下资源已在准备中

互联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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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发现任何关于 1915 年无线电报法且属于公共领域的重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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