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无线电报和广播史/专题/法律/C1915A00033
外观
1915 年无线电报法简单明了地修订了 1905 年无线电报法,将所有“邮政总长”的实例替换为对“当时管理该法的部长”的泛指。这是为了适应即将发生的变化,即无线电报相关事宜的管理权将从邮政总长部门转移到海军部,这是政府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所必需的。但将来,无线电控制的任何进一步转移到任何其他部门。
关于 1915 年无线电报法的综合总结尚未完成,但以下资源已在准备中
- 研究 - 1915 年无线电报法 - 至今的研究总结
- FRLI - 1915 年无线电报法 - 从联邦立法仪器登记册转录的文书
- 转录和笔记 - 1915 年无线电报法 - 超过 10 个转录和笔记,主要来自 NLA 的 Trove
- 照片和其他图形 - 1915 年无线电报法 - 尚未上传任何内容,尚未识别任何材料
- 关于 1915 年无线电报法的维基百科文章孵化器 - 即将到来!
尚未发现任何关于 1915 年无线电报法且属于公共领域的重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