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理论/对位/种对位/两声部
一条对位旋律总是与另一条给定的旋律相对应。这条给定的旋律被称为固定旋律。这条旋律可以取自圣咏集,正如弗克斯所建议的那样,也可以由老师提供,由学生自己创作,或取自大师的作品。
在写作对位时,要注意哪些和声正在形成,因为它们产生了耳朵听到的和谐音。弗克斯列出了五种和声,分为两类,用于根据他制定的规则写作对位。
- 完全和声
- 包括纯一度和纯八度,以及纯五度
- 不完全和声
- 包括大/小三度,和大/小六度
- 不协和音
- 包括大/小二度,四度,增四度,减五度,和大/小七度
音乐中的动机创造了兴趣。没有它,音调关系的建立是不可能的,而独立声部旋律运动所产生的和谐音正是建立了这些关系。在一声音部相对于另一声音部的运动只有三种类型。
- 平行动机
- 声音部以相同方向进行,无论是级进还是跳进。平行运动是平行动机的一个子集,其中两个声部以相同方向进行相同数量的音程(它们之间的垂直音程不变)。
- 相反动机
- 一个声部向上移动音高,而另一个声部向下移动音高。
- 斜向动机
- 一个声部向上或向下移动,无论是级进还是跳进,而另一个声部不移动。
- 类似动机
- 声部以类似的方式进行,例如一个声部向上移动纯五度,而另一个声部向上移动纯三度。
音乐中变化很重要。这对于节奏、和声和旋律动机都适用。明智地使用三种动机类型创造变化,并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旋律停滞的可能性。
弗克斯关于特定情况下对位运动的规则共有四条。
- 第一条规则
- 只允许从完全和声以相反动机或斜向动机进行到完全和声。
- 第二条规则
- 从完全和声进行到不完全和声时,三种动机都允许。
- 第三条规则
- 只允许从不完全和声以相反动机或斜向动机进行到完全和声。
- 第四条规则
- 从不完全和声进行到不完全和声时,三种动机都允许。
仔细阅读的人可能会发现,这四条规则可以浓缩成一条规则。
- 规则
- 任何动机都是允许的,除了直接进行到完全和声。
在进入对位主题时,还存在一些其他“一般规则”。这些规则通常以某种方式涉及完全和声。然而,在共同实践风格中,直接进行到完全和声始终是禁止的。
第一种对位是音对音对位。也就是说,对于固定旋律中的每个音符,在添加的和声中都有一个音符。种对位的规则分为严格规则和非严格规则。严格规则不能违反,而非严格规则可以在不违反严格规则的情况下违反,尽管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不违反任何规则。
严格规则
1) 对于固定旋律的每个音符,对位中都有一个音符
2) 不允许使用变音记号(规则 5 除外)
3) 所有和声必须是和声(纯四度被认为是不协和音)
4) 第一个音程必须是任何完全和声,最后一个音程必须是纯八度或纯一度
5) 最后一个音程必须通过向上级进小二度的方式接近(注意不能违反规则 7)
6) 所有完全音程必须通过相反动机的方式接近
7) 动机可以进行级进或跳进,但增和减音程的级进和跳进以及任何七度的跳进都是禁止的。除了罕见的纯八度跳进之外,超过六度的跳进都是禁止的
8) 对位不能勾勒出纯三度或七度的音程,除了完全级进的增四度,该增四度在向内级进之前出现
非严格规则
1) 任何音符不能连续重复超过三次
2) 两个连续的相同方向的跳进不能总计超过纯八度
3) 在向上进行时,如果出现两个连续的级进或跳进,较大的一个应该先于较小的一个;向下进行时,较小的一个应该先于较大的一个
4) 不允许两个连续的相反方向的跳进;跳进应该以向内级进的方式进行
5) 相同的和声音程不应该重复超过三次
6) 不应该出现超过两个连续的跳进
7) 对位的音域应该限制在纯十度以内,并且对位中应该出现所选调式中的所有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