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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lor.org 的比较政治/邦联与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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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制、联邦制和邦联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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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国家有三种类型:单一制联邦制邦联制国家。

单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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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制国家是指只有一个政府拥有主权的国家。中央政府可以创建其他机构来行使权力,但中央政府也可以消灭它们。单一制国家的典型例子是法国,其中央政府位于巴黎。

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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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国家是指主权在相对独立的州政府和一个权力有限、明确定义的“伞形”政府之间共享的国家。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都没有权力干涉对方的权力。美利坚合众国一直是联邦制国家的典范,其联邦政府位于华盛顿特区 - 这是一块非州、中立的联邦领土。“南北战争”被认为是联邦制的终结,因为这场战争消除了各州脱离联邦的权利。但联邦政府的元素一直持续到至少 1913 年,当时根据美国宪法第 17 条修正案,由各州任命的参议院在联邦政府中的发言权被取消。

美国正是如此——一个州的联盟。每个州都有自己的独立权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各州有权在所有事务上立法。美国宪法规定了联邦政府和“各州”的权力。联邦政府(称为联邦政府)拥有自己的立法领域,如果联邦立法与州法律发生冲突,联邦立法将占优。在这种情况下,州必须服从联邦政府。另一种选择是,任何州都可以在任何时候退出联邦,从而摆脱联邦对其州内事务的干预,这种选择在美国内战期间进行了尝试。

联邦制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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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有两種類型。第一种是双重联邦制,认为联邦和州是平等的;在这种联邦制观点下,联邦政府只有宪法明确授予的权力,而各州保留所有其他权力。第二种观点是合作联邦制,认为联邦政府绝对优于州政府,联邦政府应该尽可能地扩大其权力。美国是一个不完全符合任何定义的联盟。实际上,有效的联邦制类型取决于当时执政者是谁。无论如何,宪法都防止联邦制在任何极端情况下被过度扩大。

权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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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保留的所有权力被称为保留权力。专门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被称为列举的权力。最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有权控制的事项被称为并发权力

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联邦政府只有宪法明确赋予的权力,各州控制所有其他事项。

列举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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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的权力与以下事项有关

  • 州际和对外贸易的管制
  • 移民和公民身份
  • 破产
  • 砝码和计量
  • 货币
  • 版权和专利(授予作者和发明者有关著作或发现的特殊权利)
  • 海上犯罪
  • 军事
  • 宣战
  • 对哥伦比亚特区的控制
  • 联邦法院
  • “必要和适当” - 必要和适当条款允许联邦政府制定利用其他权力的必要法律。例如,该条款允许政府监禁违反根据上述权力制定的法律的人员。

保留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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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各州控制着所有不受联邦政府控制的事项。其中一些事项包括

  • 教育
  • 警察保护
  • 许可
  • 控制地方政府
  • 规范个人和公司活动,以保护和增强公共健康、福利、安全、道德和便利。

并发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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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权力同时属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其中包括

  • 交通运输
  • 征税
  • 制定和执行法律
  • 设立法院
  • 借款
  • 为公共福利支出资金
  • 征用私人财产用于公共目的,并给予公正的补偿。
  • 特许银行和公司

邦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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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联制国家是指主权主要赋予区域政府,中央政府权力极小的国家。这种政府形式的两个很好的例子包括最初的美国政府(在《邦联条例》下),以及信奉州权的美国邦联。在当今时代,邦联政府的最佳例子是欧洲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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