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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lor.org 的比较政治/行政部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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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和英国行政部门:女王政府


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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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行政部门负责执行和实施法律,由总统和副总统领导。此外,它还包括处理一般主题的行政部门和部门负责人,被称为部长(司法部部长)。每个部门又细分为若干机构,被称为机构、服务、委员会、理事会、局、管理局、办公室、管理机构和委员会。

总统是美国最高民选官员。

宪法赋予总统许多权力,包括

  • 实施国会通过的法律。
  • 代表美国处理外交事务。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和行政协议。条约必须经参议院批准,但优先于任何现行联邦法律,而行政协议则不优先于现行法律。
  • 指挥武装力量.
  • 否决权对国会两院通过的法案。国会只能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否决总统的否决权。
  • 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行政官员、大使和其他公职人员。默认情况下,参议院必须在被提名人就职前给予其建议和同意。

通过颁布法律,总统或部门负责人可以任命次要官员。

  • 免除高级行政官员的职务,无论何时何种原因。然而,总统免除低级行政官员的权力可能受到国会的限制。
  • 赦免任何被判犯有罪行的人,但弹劾和民事藐视除外。

如果总统因任何原因离职,副总统将成为总统。在副总统之后,继任顺序如下

  • 众议院议长
  • 参议院临时议长
  • 国务卿
  • 财政部长
  • 国防部长
  • 司法部长(司法部)
  • 内政部长
  • 农业部长
  • 商务部长
  • 劳工部长
  •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
  • 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长
  • 交通部长
  • 能源部长
  • 教育部长
  • 退伍军人事务部长
  • 国土安全部长

部长们按照其各自部门成立的顺序排列。国土安全部长从继任顺序的最后一名升至第八名。

众议员克里斯托弗·考克斯(R-CA)是众议院政策委员会主席和国土安全委员会主席,与众议员马丁·弗罗斯特(D-TX)、众议员布莱恩·贝尔德(D-WA)、众议员希拉·杰克逊-李(D-TX)、众议员大卫·维特(R-LA)、众议员约翰·谢德格(R-AZ)、众议员史蒂夫·夏伯特(R-OH)和众议员戴夫·坎普(R-MI)共同提出了一项议案,即 H.R. 2319,旨在修改 1947 年总统继任法案。

由于宪法只允许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担任总统,任何归化公民的部长将在继任顺序中被跳过。

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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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统在宪法中的唯一行政职能是在总统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时成为总统。第 25 修正案规定,这可能发生在

  1. "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递交书面声明,表明自己无法履行其职权和职责,并且在向他们递交相反的书面声明之前;"或者
  1. "副总统和多数行政部门主要官员或国会可能依法规定的其他机构,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递交书面声明,表明总统无法履行其职权和职责。"。

此外,"每当副总统职位出现空缺时,总统应提名一位副总统,该副总统将在经国会两院多数票确认后就职。"。

在实践中,副总统通常在政策制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副总统还担任参议院议长,但除了打破平局外不能投票。

每个州都有权选择数量等于其选出的国会代表和参议员数量的选举人。因此,一个州将选择不少于三名选举人——两名参议员和一名至少一名代表。

该州可以选择其选举人,方法可以随其意愿。但是,所有州都允许人民选择所有选举人。48 个州使用以下制度:每个候选人提名一组选举人。当选民投票给候选人时,他们实际上是在投票给被提名的选举人组。然后,获得比任何其他候选人更多投票的候选人将获得其提名的选举人组的任命。因此,一个并非一定赢得所有投票的候选人将获得该州的所有选举人。该制度的例外是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这些州允许候选人提名一组两名选举人的州选举人组,以及每个地区的选举人。然后,赢得该州的候选人将获得其两名成员的州选举人组的任命,而赢得某个地区的候选人将获得其在该地区的被提名人。在所有情况下,选举人选举都与国会选举在同一天举行。

无论选举人如何产生,所有选举人都将在 12 月份自行在各自的州中集会。选举人投票的方式已经改变。首先,以下是最初的制度

  • 每个选举人对总统投两票。其中一票必须投给不是选举人所在州居民的人。然后,如果候选人获得多数选举人的投票,他将成为总统,而亚军将成为副总统。如果将总统职位比作金牌,那么可以说副总统职位就像银牌。

然而,如果没有任何候选人获得多数票,那么众议院将从前五名候选人中选择一位担任总统。在投票选举总统时,每个州投出一票。无论如何,除了当选总统的候选人之外,获得最多票数的其他候选人将成为副总统。如果出现并列第二名,参议院将选举副总统。

  • 上述制度似乎考虑了所有意外情况,但它没有考虑到政党的形成。在 1800 年选举之前,政党并没有提名候选人。然而,在 1800 年,民主共和党提名托马斯·杰斐逊为总统,亚伦·伯尔为副总统。二人赢得了大多数选票。但是,两人都获得了相同数量的选举人票。虽然最初的意图显然是让杰斐逊担任总统,伯尔担任副总统,但众议院仍然需要投票来选择其中一人担任总统。众议院投票三十五次均未决出结果,直到杰斐逊最终当选总统。
  •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再次发生,通过了第十二条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选举人将分别对总统和副总统进行投票。在每种情况下,都需要多数票才能当选。如果总统没有出现多数票,那么众议院将在前三名候选人中进行选择,再次以州为单位进行投票。类似地,参议院将在副总统的前两名候选人中进行投票。

哥伦比亚特区像其他州一样选择选举人,但该特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选择的选举人数量超过其他任何州。

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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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十五个行政部门。它们分别是:

  • 农业部 (USDA)
  • 商务部 (DOC)
  • 国防部 (DOD)
  • 教育部 (ED)
  • 能源部 (DOE)
  •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HHS)
  • 国土安全部 (DHS)
  • 住房与城市发展部 (HUD)
  • 司法部 (DOJ)
  • 劳工部 (DOL)
  • 国务院 (DOS)
  • 内政部 (DOI)
  • 财政部
  • 交通部 (DOT)
  • 退伍军人事务部 (VA)

每个部门都细分为多个机构、局和其他部门。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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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内阁部门,还有一些独立机构,它们不属于任何部门,但直接向总统办公厅报告。其中包括:

  • 环境保护署 (EPA)
  •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 (NASA)
  •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OMB)
  • 国家毒品管制政策办公室 (ONDCP)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USTR)

内阁目前由副总统、白宫办公厅主任、每个行政部门负责人以及 EPA、OMB、ONDCP 和 USTR 的负责人组成。


英国行政机构:女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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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政府是英国整体的行政政治权力机构。其核心是内阁,一个由高级王室大臣组成的团体,由首相领导。政府成员是政治任命人员,通常来自议会两院之一。除了国家部门的负责人(大多数人拥有国务卿的头衔)外,政府还包括次级大臣(拥有副国务卿国务大臣议会秘书的头衔)、党鞭(负责在两院内执行党纪)、以及议会私人秘书(大臣的政治助理)。

当君主是国王时,政府被称为他的陛下政府;同样,当有联合君主时,政府被称为他们的陛下政府。

首相(或“PM”)是政府首脑。自 20 世纪初以来,首相一直担任财政大臣的职位,近几十年来还担任公务员大臣的职位。

君主要求首相组建政府。通常情况下,这发生在大选改变了下议院党派政治力量平衡之后。首相预计拥有下议院的信任;这意味着他或她通常是拥有下议院多数席位的政党的领导人。至少从 20 世纪 20 年代开始,首相本人也预计是议员(即下议院议员)。首相一直任职到他或她死亡或辞职,或者直到另一个人被任命;这意味着,即使预计在大选中失败,首相也仍然正式掌权,直到他的竞争对手被选为议员并反过来被要求组建政府。

按照惯例,如果政府预先断言一项议案是信任问题,并且政府在下议院投票中失败,那么首相及其政府预计将辞职;例如,如果主要立法被否决。如果政府在下议院的“不信任”投票中失败,情况也是如此。首相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都可以选择要求君主解散议会,实际上允许选民本身批准或不批准首相的政策。解散请求通常会得到批准;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请求可能会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首相将再次预计辞职。

该职位的存在和任命依据是宪政惯例而不是法律。由于这一点,该职位没有正式的资格要求。然而,一些议会法案确实提到了首相,并且自 20 世纪 30 年代以来,该职位拥有自己的薪水。

首相在政治制度中通常是一个极其强大的人物;有些人说该职位是“民选独裁”,一些首相被指责为“总统”。一位软弱的首相可能会被迫离开职位(即被迫辞职),尤其是如果该党内有另一个被认为是更好选择的人物时。

内阁和其他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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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成员资格不受法律定义,仅松散地受惯例约束。首相和(如果有的话)副首相总是内阁成员,还有三个最高级的国家部门部长:外交和联邦事务大臣(通常被称为外交大臣)、财政大臣(即负责财务的部长)、以及内政大臣(通常被称为内政大臣)。大多数其他部门负责人通常是内阁成员,以及少量次级大臣。

王室大臣由君主正式任命,由首相“建议”。大臣受集体责任惯例的约束,根据该惯例,他们预计公开支持或维护政府的政策,否则辞职。他们还受不太明确的个人责任惯例的约束,根据该惯例,他们对议会负责其部门的行为。那些因自身行为或其部门的行为而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未能履行职责的大臣经常被要求辞职;然而,通常需要一段时间的持续批评,才会让大臣感到被迫辞职,以及让首相接受辞职。有时,大臣会主动提出辞职,但首相会留他们在任。

议会私人秘书也受集体责任原则的约束,即使他们没有部长责任,也不参与政策制定;该职位被视为最初迈向部长职位的垫脚石。

枢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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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陛下最尊贵枢密院是君主的仪式性顾问机构。枢密院被用作维护大臣对王室行为的责任的机制;例如,皇家公告在发布之前须经枢密院批准。所有高级政府成员都被任命为枢密院议员,以及王室的某些高级成员、主要政党的领导人、英国国教的大主教和高级主教,以及某些高级法官。

枢密院由枢密院院长领导,这是一个部长职位,通常由内阁成员担任。按照惯例,枢密院院长也是下议院领袖上议院领袖,负责指导和协商各自议院的议事进程。

枢密院会议通常非常短,而且很少有超过最低限度的枢密院议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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