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民国案例注释/司法院解释字第176号

来自维基教科书,自由的教科书,面向世界
司法院解释字第176号

1982年8月13日

在国外流通伪造文件是否构成犯罪?监察院将在台湾提出解释请求。

刑法第216条第5款所列之第213条文件流通罪,不包括第210、212、215条。

  • 大法官陈世荣 (部分)

本解释将明确中华民国刑法第216条在国外的适用性。

参考文献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华夏公益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