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LGBT 历史/C-150 法案
外观
埃弗里特·乔治·克利珀特案引发了加拿大人对同性恋的广泛讨论。1965 年,埃弗里特·乔治·克利珀特在西北地区被警方以纵火案调查的名义审问。克利珀特在承认与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后被捕。当精神科医生认定他不太可能停止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时,他被认定为危险罪犯并被判处无期徒刑。加拿大最受欢迎的新闻周刊《麦克林》杂志发表了一篇同情同性恋者的文章。这引发了越来越多改革加拿大同性恋法律的呼声。克利珀特于 1971 年获释。
同性性行为在加拿大被非刑事化是 1967 年提出的立法(C-150 法案,又称综合法案)的结果,该法案于 1969 年由当时的司法部长兼加拿大总检察长皮埃尔·特鲁多(后来成为加拿大第 15 任总理)通过。他曾发表过一句著名的话:“国家无权干涉公民的卧室”。[1][2]
- ↑ "特鲁多的综合法案:挑战加拿大禁忌". CBC 数字档案馆(视频片段). 检索于 2008-03-29.
- ↑ 时间线:同性婚姻, Canada.com, 2005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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