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积分/实数
你可能已经熟悉了你过去经验中的许多不同的数字集合。一些常用的数字集合是
- 自然数,通常用 表示,是数字
- 整数,通常用 表示,是正负自然数:
- 有理数,用 表示,是整数的比值(不包括除以零):
- 实数,用 表示,将在下面构造和讨论。
注意,不同的数字集合具有不同的性质。例如,在整数集合中,任何数字总是有一个加法逆元:对于任何整数 ,存在另一个整数 使得 这应该并不令人惊讶:从基本算术我们知道 。试着证明,并非所有自然数都有加法逆元。
在数学中,注意这些数字集合的每个重要性质是有用的。有理数,在构造实数中将是主要关注的,具有以下性质
- 存在一个数字 0,使得对于任何其他数字 ,
- 对于任何两个数字 , 是另一个数字
- 对于任何三个数字 a,b 和 c,a+(b+c)=(a+b)+c
- 对于任何数字 a,存在另一个数字 -a,使得 a+(-a)=0
- 对于任何两个数字 a 和 b,a+b=b+a
- 对于任何两个数字 a 和 b,a*b 是另一个数字
- 存在一个数字 1,使得对于任何数字 a,a*1=1*a=a
- 对于任何两个数字 a 和 b,a*b=b*a
- 对于任何三个数字 a,b 和 c,a(bc)=(ab)c
- 对于任意三个数 *a,b* 和 *c*, *a*(*b*+*c*)=*ab*+*ac*
- 对于每个数 *a*,都存在另一个数 *a*-1 使得 aa-1=1
如上所述,这些可能看起来很吓人。然而,这些性质不过是从算术中得出的基本事实。任何满足上述性质的数字集合(以及这些数字上的运算 + 和 *)被称为 *域*。上述性质通常称为 *域公理*。作为练习,确定整数是否构成一个域,如果不是,它们违反了哪些域公理。
尽管域公理的列表相当广泛,但它并没有完全探讨有理数的性质。有理数也具有 *序*。*全序* 必须满足几个性质:对于任意数 *a*, *b* 和 *c*
- 如果 *a* ≤ *b* 且 *b* ≤ *a* 则 *a* = *b*(反对称性)
- 如果 *a* ≤ *b* 且 *b* ≤ *c* 则 *a* ≤ *c*(传递性)
- *a* ≤ *b* 或 *b* ≤ *a*(完全性)
为了熟悉这些性质,尝试证明 (a) 自然数、整数和有理数都是全序的,更一般地 (b) 说服自己任何有理数集合都是全序的(注意整数和自然数都是有理数集合)。
最后,认识有理数的另一个特征是有用的是:每个有理数都有一个要么是循环的要么是有限的十进制展开式。这个事实的证明被省略了,但是它遵循了每个有理数作为分数的定义。当执行长除法时,任何阶段的余数只能取小于分母的正整数,这些正整数的数量是有限的。
构造实数
[edit | edit source]构造实数还需要两个额外的工具:上界和最小上界。**定义** 一个数集 *E* 是有上界的,如果存在一个数 *m* 使得对于所有 *E* 中的 *x*,*x≤m*。任何满足此条件的数 *m* 称为集合 *E* 的上界。
**定义** 如果一个数集 *E* 是有上界的,并且 *m* 是 *E* 的上界,而 *E* 的所有其他上界都大于 *m*,则我们称 *m* 为 *E* 的 *最小上界* 或 *上确界*,记为 sup *E*。
许多有理数集合没有一个也是有理数的最小上界,尽管有些有。假设数字 5 和 10/3 一起构成 *E*。数字 5 不仅是 *E* 的上界,它也是最小上界。一般来说,存在许多上界(例如 12 是上述集合的上界),但最多只能有一个最小上界。
考虑数集 :您可能认出这些小数是圆周率的前几位数字。由于每个小数都是有限的,因此此集合中的每个数字都是有理数。此集合有无限多个上界。例如,数字 4 是一个上界。没有最小上界,至少在有理数中没有。尝试通过尝试构造这样一个最小上界来说服自己这个事实:(a) 为什么圆周率不能作为最小上界(提示:圆周率没有循环或有限的十进制展开式),(b) 如果提议的上确界与圆周率在某一位小数后相同,然后是零,会发生什么 (c) 如果提议的上确界大于圆周率,您能找到一个更小的上界来解决这个问题吗?
事实上,有无限多个有理数集合没有有理数最小上界。我们定义一个实数为任何是某个有理数集合的最小上界的数。
实数的性质
[edit | edit source]实数是全序的。
- 对于所有实数; *a*, *b*, *c*
- 要么 *b>a*, *b=a*, 要么 *b<a*。
- 如果 *a<b* 且 *b<c* 则 *a<c*
另外
- *b>a* 意味着 *b+c>a+c*
- *b>a* 且 *c>0* 意味着 *bc>ac*
- *b>a* 意味着 *-a>-b*
上界公理
- 每个非空的、有上界的实数集都具有上确界。
上界公理对于微积分是必要的。它对于有理数不成立。
我们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定义下界。
**定义** 一个集合 *E* 是有下界的,如果存在一个实数 *M* 使得对于所有 *E* 中的 *x*,*x≥M*。任何满足此条件的 *M* 称为集合 *E* 的下界。
**定义** 如果一个集合 *E* 是有下界的,*M* 是 *E* 的下界,而 *E* 的所有其他下界都小于 *M*,则我们称 *M* 为 *E* 的 *最大下界* 或 *下确界*,记为 inf *E*。
有限集的上确界和下确界与其最大值和最小值相同。
定理
- 每个非空的、有下界的实数集都具有下确界。
证明
- 设 *E* 是一个非空的、有下界的实数集
- 设 *L* 是 *E* 的所有下界的集合
- *L* 不为空,根据有下界的定义
- *E* 中的每个元素都是集合 *L* 的上界,根据定义
- 因此,*L* 是一个非空的、有上界的集合
- *L* 具有上确界,根据上界公理
- 1/ *E* 的每个下界都 ≤sup *L*,根据上确界的定义
- 假设存在一个 *E* 中的 *e* 使得 e<sup *L*
- *L* 中的每个元素都 ≤e,根据定义
- 因此 *e* 是 *L* 的上界,且 e<sup *L*
- 这与上确界的定义相矛盾,因此不存在这样的 *e*。
- 如果 *e*∈*E* 则 e≥sup *L*,通过反证法证明
- 2/ 因此,sup *L* 是 *E* 的下界
- **inf *E* 存在,且等于 sup *L* **,通过将下确界的定义与第 1 行和第 2 行进行比较
界和不等式,定理:
**定理:** *(三角不等式)*
通过考虑情况 *证明*
如果 a≤b≤c 则 *|a-c|+|c-b|* = *(c-a)+(c-b)* = *2(c-b)+(b-a)≥b-a* = *|b-a|*
*练习:* 证明另外五种情况。
该定理是几何中三角不等式定理的特例:三角形两边的和大于或等于第三边。当我们需要操作不等式和绝对值时,它非常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