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证据是指邀请事实认定者推断某人具有某种“类型”的证据,从而推断该人在行为上与这种类型的人保持一致。品格证据往往对被告不利,因此必须谨慎对待。
被告通常被允许提供有关死者受害者先前记录的证据,以及相关诉讼的笔录,以证明其暴力倾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