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SS 许可证/词汇表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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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内容是其由中研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前同事张荣智和黄清源合著的中文版的衍生作品。
- Copyleft
- 由自由软件倡导者提出,Copyleft 是在版权法中构想出的一个替代框架,通常赋予版权所有者排他性权利,从而限制其他人访问该作品。作者可能希望“Copyleft”他们的作品以授予对分发或修改他们作品感兴趣的人某些权利,前提是这些人也会“Copyleft”所有衍生作品。虽然版权和 Copyleft 可能会代表关于作者与其作品之间关系的截然不同的理念,但 Copyleft 并不违反版权法。相反,如果没有版权法赋予的权利,作者将没有权力对他们的作品进行 Copyleft。请参阅自由软件基金会在 http://www.gnu.org/copyleft/copyleft.html 上提供的定义。
- 版权
- 版权是一组关于使用创意表达(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绘画、软件等)的权利,法律将这些权利专门授予作者。版权在作品创作时即适用。除版权法规定的限制外,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使用任何作品均视为侵权。请注意,版权法仅保护思想的表达,而非思想本身。
- 版权所有人
- 有权根据版权法享有排他性权利的个人或法律实体。通常可以说,版权法旨在保护创意作品的作者。但由于大多数受保护的权利被视为财产权,可以转让,因此许多版权所有人不是作品本身的作者,而是他们的雇主或委托创作这些作品的人。
- 衍生作品
- 版权法适用于每项作品一旦创作便适用。在版权所有人的同意下,可以利用这项(原始)作品创作衍生作品。例如,程序的新版本可能包含早期版本的所有或部分代码。因此,新版本是早期版本的衍生作品。文件的翻译也被视为一种衍生作品。
- 分发/再分发
- 分发作品副本也是授予版权所有人的一项排他性权利。在 FOSS 许可证中,所有接收程序副本的人都被允许进行进一步分发。当强调分发者从某处收到程序并正在进一步分发时,可以使用“再分发”一词。
- 合理使用
- 版权法力求在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保持平衡。“合理使用”是为限制过度版权保护和让公众更容易获得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而开发的。当在没有版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作品进行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学、学术研究或研究时,这种使用可能不被视为侵权。尽管版权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法院在决定一个案件是属于合理使用还是侵权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 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这种使用是否具有商业性质或是非营利性教育目的。
- 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性质。
- 使用部分相对于受版权保护作品整体的量和实质性。
- 使用对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
- 首次销售原则
- 首次销售原则是在《美国版权法》第 109 条中编纂的版权法例外。其他国家也可能采用类似的原则。该原则允许购买了合法取得的受版权保护作品副本的人在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进一步分发(包括出售、出租或赠送)该副本。但首次销售原则不适用于声乐唱片和计算机软件。
- 许可证
- 许可证是版权所有人可以采用的法律文件,用来规范人们如何使用他们的作品。用户通常需要接受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作为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先决条件。
- 多重许可
- 作品的版权所有人可以有多种方式让其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她希望用户接受的条款和条件在不同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编辑软件的版权所有人可能愿意发布学生负担得起的更便宜的学术许可证,而商业许可证在向商业实体出售该程序时使用。版权所有人还可以决定在 FOSS 许可证和专有许可证下许可一项作品,以实现不同的目的。
- 公共领域
- “公共领域”一词用来描述所有不受版权法保护的创意作品,因此可以自由使用。属于公共领域的著作可能是版权法出现之前存在的文化遗产,或者曾经受保护但版权已过期的作品,或者版权所有人决定不声明版权的作品。在后一种情况下,必须明确声明免责声明。在一些国家,可能还需要将签署的书面文件寄存在国家登记处。根据 FOSS 许可证许可的作品仍然受版权保护,不属于此类别。
- 源代码
- 源代码是用专门为编程设计的特殊语言编写的。以源代码形式存在的程序可能不容易被外行理解,但程序员可以理解。当源代码转换为机器可读形式时,即使是程序员也会难以理解和修改程序。因此,访问源代码是 FOSS 开发的先决条件,也是所有 FOSS 许可证中采用的原则。“源代码”的更详细解释可以在《自由/开源软件,一般介绍》入门指南的词汇表中找到,该指南可以在 http://www.iosn.net/downloads/foss_primer_current.pdf 上在线获取
- 子许可证
- 当版权所有人将她的作品许可给其他人时,她也可以选择允许被许可人对该作品进行子许可。也就是说,当被许可人分发该作品时,在许可人授予的权利范围内,被许可人不仅是(再)分发者,而且还是她与另一方(子许可证的被许可人)之间的子许可的许可人。但是,大多数 FOSS 许可证不允许人们进行子许可。例如,A 是 X 程序的版权所有人。B 收到 X 的副本并分发更多副本。C 从 B 收到副本。如果 A 不授予 B 子许可 X 的权利,那么 B 和 C 都直接从 A 处获得许可。如果 A 授予 B 子许可程序 X 的权利,在 A 授予的权利范围内,B 可以启动一个新的许可证,并且自己成为程序 X 的(子)许可人。
- 保修免责声明
- 保修是供应商对因使用产品而产生的潜在责任做出的保证。所有 FOSS 许可证都附带保修免责声明。这些条款旨在保护 FOSS 程序的作者,因为这些程序是免版税许可的,并且可能在开发过程中添加更改。但是,尽管 FOSS 程序本身是免版税的并且不提供保修,但 FOSS 程序的供应商始终可以为其客户提供保修和各种付费支持。
- 社区发行版的许可证可能不包含保修条款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开发人员预计能够理解代码并修复错误,并且被邀请并被期望承担社区成员的一些责任。但是,在商业发行版中,期望客户能够阅读和更改代码是不合理的。在一些国家,不提供最低保证会导致消费者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