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SS 许可证/介绍
本系列入门指南的第一篇提供了对 自由/开源软件 (FOSS) 的总体介绍。第一篇入门指南可在 国际开源网络 (IOSN) 网站上获得,地址为
http://www.iosn.net/foss/foss-general-primer/foss_primer_current.pdf
在现行的版权制度下,许可证决定了软件是否可以免费和/或开放。正如 大卫·A·惠勒所说,FOSS 是那些其许可证赋予用户运行这些软件的自由,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学习和修改它们,以及在无需向原始开发者支付版税的情况下重新分发原始或修改后的程序的副本。 [1]
从 1980 年代中期开始,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GNU GPL 或 LGPL) 的诞生为软件开发提供了一种模式。 [2] 在 GNU GPL 之后,各种 FOSS 许可证 由 FOSS 社区、学术机构和商业公司起草和采用。FOSS 许可证的数量正在迅速增长。在 2003 年初,开源倡议 (OSI) 认可了 43 个许可证为开源许可证。一年半后,在 2004 年 7 月,这个数字已达到 54 个。FOSS 许可证之间的多样性有时会给想要参与 FOSS 项目或采用 FOSS 解决方案的人带来困惑和困难。一些人认为,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不应该创建新的许可证。然而,FOSS 许可证的数量一直在增长。 [3]
本入门指南旨在介绍 FOSS 许可证 问题。它首先简要概述了“知识产权”权利,[4] 然后转向 版权 法律的发展,这是与之最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入门指南将进一步考察使用版权法来规范软件使用的不同专有和 FOSS 许可证。最后,它简要说明了 FOSS 运动如何将许可证用作创建不同 软件开发 模式的一种方式。
存在许多 FOSS 许可证,并且它们在主要方面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由于篇幅限制,本入门指南仅讨论了三个广泛采用的许可证:GNU GPL、GNU 小通用公共许可证 (LGPL) 和 伯克利软件发行版 (BSD) 风格的许可证。这三个许可证之所以重要,不仅因为大量 FOSS 项目受其许可,而且因为它们代表了 FOSS 许可的完全不同的风格。
在入门指南的 最后一节,给出了一些场景来突出显示最终用户、开发人员和供应商在使用 FOSS 时可能出现的 版权 问题。鉴于政府对 FOSS 开发越来越关注,入门指南还包括两个关于政府资助的 FOSS 项目的案例。
- ^ Wheeler, D., “Why OSS/FS? Look at the Numbers!” 可从 http://www.dwheeler.com/oss_fs_why.html 获取;于 2003 年 11 月 7 日访问。
- ^ GNU 是 “Gnu’s not Unix” 的递归缩写。
- ^ 例如,2004 年 2 月批准了五个许可证,2004 年 6 月在已批准的许可证列表中添加了两个许可证。可从 http://www.opensource.org/weblog/2004/01/03#newsblog 和 opensource.org/weblog/2004/06/03#Jun2-04 获取;于 2004 年 7 月 5 日访问。截至 2006 年 10 月 13 日,该链接已失效。
- ^ “知识产权” 一词涵盖了不同的法律领域,例如 版权、专利 和 商标。一些人,尤其是 自由软件 倡导者,建议不要使用这个词,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不同的法律领域不能一概而论。反对使用该词的另一个原因是,该词暗示这些不同的法律问题是基于对有形物体的财产权的类比,而软件是无形的。例如,请参阅“一些值得避免的令人困惑或带有倾向性的词语和短语”。可从 http://www.gnu.org/philosophy/words-to-avoid.html 获取;于 2006 年 10 月 13 日访问。确实,“知识产权”一词是比较新的,并且带有上述含义。然而,由于现有的法律结构确实将无形物体视为有形物体,因此入门指南中仍然使用这个词,但加上了引号,以引起人们对这些关键意见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