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数学可以在没有基础公理的情况下完成,但它消除了许多病态情况,否则会使集合论变得复杂。
例如,基础公理排除了形式为 的集合,其中 , 等。它还排除了包含自身的集合。
稍后我们还将看到,基础公理可以与替换公理模式一起使用(我们尚未定义),以表明集合不能无限嵌套。所有集合都可以从底部构建。
公理(基础)
每个非空集合 包含一个与 不相交的元素。
基础公理有时被称为正则性公理。
基础公理的直接结果之一如下。
定理 如果 是一个集合,那么 。
证明 考虑集合 ,它是根据配对公理定义的集合。根据基础公理,该集合必须包含一个与其不相交的元素。但是,唯一的元素是 ,因此 必须与 不相交。由于 包含 ,这意味着 不能包含 。
另一种方法是证明以下更一般的结论,然后将其专门用于 。
定理 如果 和 是集合,那么我们不可能同时有 和 。
证明 考虑集合 ,它是根据配对公理定义的集合。根据基础公理,它必须包含一个与其不相交的元素。因此,要么 要么 与 不相交。
因为 包含 和 ,那么要么 ,要么 。
现在我们将证明不存在形式为 的集合,其中 对所有 成立。
定理 不存在一个集合 具有这样的性质:对于所有 都存在 使得 。
证明 这直接从基础公理得出,因为每个元素 与 有共同元素,即假设存在的元素 。
- 令 。使用基础公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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