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使用/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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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词是一个加在名词或代词后面的词,通常表示品质:例如,一个明智的人;一本新书;你们两个都很勤奋。形容词可以分为六类;即,普通形容词、专有形容词、数词、代词形容词、分词形容词和复合形容词。
普通形容词是指任何普通的称呼,或表示品质或状态的形容词:例如,好的、坏的、和平的、好战的、东部的、西部的、外部的、内部的。
专有形容词是指从专有名词派生的形容词:例如,美国的、英国的、柏拉图式的、热那亚的。
数词是指表示确切数字的形容词:例如,一、二、三、四、五、六等。
代词形容词是指可以伴随其名词,或可以表示其名词的确定词:例如,
- "所有人都加入到保护他们所渴望得到的东西中" - 蒲柏。
也就是说,
- "所有的人加入到保护他们所渴望得到的东西中"。
分词形容词是指具有分词形式,但不同于分词,因为它排除了时间的概念:例如,
- "一个有趣的故事"
- "一个撒谎的占卜"
复合形容词是指由两个或多个词通过连字符或直接连接在一起组成的形容词:例如,坚果棕色、喜欢笑、四条腿的;三倍的、像主的、相思病的。
基数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等。
序数词: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等。
倍数词:单一的或单独的、双倍的或两倍的、三倍的或三倍的、四倍的或四倍的、五倍的或五倍的、六倍的或六倍的、七倍的或七倍的、八倍的或八倍的等。
所有高于十倍或十倍的词,都用连字符书写,通常只用于圆数:例如,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
在英语中,多个形容词应该遵循以下模式
- 意见(例如,可爱的,奇妙的)
- 尺寸(例如,微小的,大的)
- 大多数其他品质(例如,温暖的,紧的)
- 年龄(例如,新的,年轻的)
- 颜色(例如,红色的,米色的)
- 图案(例如,条纹的,普通的)
- 国籍(例如,西班牙的,外国的)
- 材料(例如,丝绸的,棉花的)
虽然你通常不应该将超过2或3个形容词放在一起使用,但可以构建这样的句子
- "我刚买了一件可爱的、大的、温暖的、新的、红色的、条纹的、外国的、棉质的毛衣"。
形容词通常没有修饰,只有比较形式。比较是形容词的一种变化形式,用来表示不同程度的品质:例如,硬的、更硬的、最硬的;软的、更软的、最软的。
比较有三个等级:原级、比较级和最高级。
原级是指形容词以其简单形式表达的等级:例如,
- "大象很大;老鼠很小;狮子凶猛、活跃、大胆而强壮"。
比较级是指与之对比的事物更多或更少的等级:例如,
- "鲸鱼比大象大;老鼠比老鼠小得多"。
最高级是指所有包含在内的事物中最多的或最少的等级:例如,
- "鲸鱼是地球上最大的动物;老鼠是最小的野兽。" - 约翰逊博士。
那些意义上不允许有不同程度的形容词,不能进行比较:例如,二、第二、所有、每个、不朽的、无限的。
那些意义上可以变化,但形式上不变的形容词,可以通过副词进行比较:例如,多产的、更多产的、最多产的;多产的、不那么多产的、最不那么多产的。
当比较级通过添加er来表达,最高级通过添加est来表达时,形容词可以进行规则比较:例如,伟大的、更大的、最大的;温和的、更温和的、最温和的。
在形容词的变体中,最后的辅音要双写,最后的e要省略,最后的y要改为i,符合拼写规则:例如,热的、更热的、最热的;宽的、更宽的、最宽的;快乐的、更快乐的、最快乐的。
规则比较方法几乎只适用于单音节词,以及以w或y结尾的双音节词,以及其他接受这种方法并且在重音后仍然只有一个音节的词:例如,凶猛的、更凶猛的、最凶猛的;狭窄的、更狭窄的、最狭窄的;阴暗的、更阴暗的、最阴暗的;宁静的、更宁静的、最宁静的;高贵的、更高贵的、最 高贵的;温柔的、更温柔的、最温柔的。
两个优势等级也可以通过在形容词前面加上副词more和most来表达,其含义与上面完全相同:例如,明智的、更明智的、最明智的;著名的、更著名的、最著名的;可爱的、更可爱的、最可爱的。
劣势等级以同样的方式通过副词less和least来表达:例如,明智的、不那么明智的、最不那么明智的;著名的、不那么著名的、最不那么著名的;可爱的、不那么可爱的、最不那么可爱的。规则比较方法严格来说没有这种等级。
几乎所有允许不同等级的形容词,都可以通过副词进行比较;但是,对于短词,规则方法通常更可取:例如,快的、更快的、最快的;而不是,快的、更快的、最快的。
以下形容词是不规则比较的:好的、更好的、最好的;坏的、邪恶的或不好的、更坏的、最坏的;小的、更小的、最小的;多的、更多的、最多的;许多的、更多的、最多的。
形容词与名词或代词相关,如“世俗的享受”,除了以下情况:一个介于其中的动词,如“犯错是人之常情”,算术数字,如“四百五十六人”,一个抽象形容词,如“崇高”,以及一个抽象名词的形容词,如“崇高的感觉”。
形容词通常放在名词之前,例如“虚荣的人”,但以下情况除外:代词,例如“他们让我感到疲惫”;其他词语,例如“一个有良知的心”;动作,例如“美德使生活幸福”;赞美,例如“无限的善良”;动词,例如“真理独立存在”;前缀“a”,例如“害怕”;分词的性质,例如“当时的时间”;诗歌,例如“大西洋岛屿”;技术用法,例如“公证人”;形容词,例如“一个无限智慧的存在”;多个形容词,例如“一个谦虚、明智、有德的女人”;移情,例如“愤怒是沉重的”;谓语中的形容词,例如“我们称那个男孩为好人”;以及用作副词的形容词,例如“特别”。
参考资料
[edit | edit source]- 本文中部分文字摘自公有领域英文语法著作 "The Grammar of English Grammars",作者 Goold Brown,185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