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治理/前言
前言 — 前言 — 介绍 — 背景和关键概念 — 问题和参与者 — 互联网治理与发展 — 模型和概念 — 结论:最佳实践和展望 — 参考文献和建议进一步阅读 — 附录 1:参与互联网治理的精选组织 — 附录 2:其他背景 — 笔记 — 关于作者 — APDIP
自 30 多年前诞生以来,互联网已成为全球主要的新型电信基础设施。因此,在信息社会倡议下进行的更广泛讨论中,互联网成为核心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2003 年 12 月在日内瓦举行了首届世界信息社会峰会 (WSIS)。在峰会上,讨论了一系列千年发展目标 (MDGs),重点是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 (ICT) 造福世界人口。互联网被视为信息社会技术的基础,因此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讨论的焦点(和争论点)。最终,为了应对关于“互联网治理”概念的争论,成立了互联网治理工作组 (WGIG),其目标是定义该术语,并为计划于 2005 年 11 月在突尼斯举行的第二阶段世界峰会提供意见。工作组于 2005 年 7 月 18 日发布了报告,对互联网治理进行了定义,并提供了一些治理方法的选项。您面前的这份入门读物旨在为互联网及其运作提供背景信息,以促进为下一次峰会做准备而进行的对话。
互联网是一个全球性的分布式系统,由数十万甚至数百万个独立运营的互联计算机通信网络组成。所有这些网络都使用一组标准协议,有时称为 TCP/IP 协议套件。TCP 和 IP 是互联网的核心协议,其起源可追溯到 1973 年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资助的研究。这是一个设计上相对不受国界影响的系统。
在互联网的大部分存在时间里,它都是在私营部门开发的,美国政府的监管非常轻微。该系统于 1983 年 1 月 1 日在美国以及英国和挪威的多个地点正式推出。到 1994 年,互联网开始通过商业网络向公众开放,到 1995 年,一系列商业互联的公共互联网骨干网取代了私营的美国政府资助的骨干网。这为 1990 年代后期的“互联网泡沫”奠定了基础。在此期间,大量的资本涌入“互联网”公司,其中许多公司除了上市计划外,没有任何严肃的商业模式。到 2000 年 4 月,泡沫破灭了。但即使在金融危机之后,互联网仍在继续发展。在夸张的宣传中,一些非常成功的互联网企业蓬勃发展或诞生(例如,亚马逊、eBay、谷歌)。不包括 1970 年代的早期研究,互联网协议语音 (VoIP) 于 1993 年问世,但直到 10 年后才真正腾飞,威胁要颠覆当地和互联运营商长达一个世纪的商业模式。随着网络及其应用的普及,以及全球经济开始依赖其运作,各国政府开始意识到,这种新的基础设施及其用途可能对本国公民的福祉具有战略和战术意义。
突尼斯政府呼吁举行第二阶段 WSIS,其重点不仅是互联网,而是更广泛的全球经济概念,即在信息网络中相互关联,并能够使用强大、可编程且通常是便携式的工具来处理信息。随着 2003 年在日内瓦以及区域论坛上展开的讨论,关于“治理”在该在线环境中的意义展开了辩论。特别关注的是互联网治理以及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在该领域所起的作用。
在 WSIS 辩论过程中,有人呼吁加强对互联网的政府监督甚至监管。重要的是要记住,这是一个由数十万个网络组成的网络,而不是由单个组织运行的单个实体。它在世界各地都有运营部分。它拥有超过十亿用户。它在设计上是分布式的,其组成部分由政府、私营部门和学术机构的广泛组织运营。很少有人会质疑互联网及其内容对现代社会各行各业的重要性。因此,在围绕互联网被认为的滥用行为的辩论中,我们必须避免破坏这个系统系统中所有对我们有益的东西,这一点至关重要。
到目前为止,互联网成功的核心原因之一是其基本上不受政治影响的管理。似乎重要的是,对互联网的整体监管和运营进行的任何修改都应避免不必要的和破坏性的政治化。互联网应该仍然是一个关键的基础设施,而不应该成为一个政治足球,成为国家之间或国家内部争端的主题。我们应该在现有的系统和机构的基础上,这些机构迄今为止为互联网社区提供了合理成功的服务。除少数例外外,与互联网相关的绝大多数公共政策问题都超出了 ICANN 的职权范围,可以在其他场所解决,也应该在其他场所解决。例如,“垃圾邮件”及其即时通讯和互联网电话亲属“垃圾邮件”和“垃圾信息”是恶意的做法,可能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成功解决,尽管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ISP) 和最终用户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措施来过滤掉不需要的消息。类似地,诸如“网络钓鱼”和“域名劫持”之类的欺诈行为可能最适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解决,商业争议可以通过世界贸易组织 (WTO) 或其他争议解决方法(如调解和仲裁)解决。
正如这些例子所表明的那样,毫无疑问,发展全球信息社会需要非凡的合作、协作和协调。互联网及其众多参与者说明了这一点,并提醒我们,当长期培养合作精神时,有可能实现什么。
只有通过了解互联网领域所有参与者的范围、角色、责任、权限和能力范围,我们才能制定出合理的互联网治理结果,以及更广泛的信息社会发展议程。这份入门读物代表了为构建信息社会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方法而进行的对话所做的贡献。这些对话的参与者有机会帮助塑造我们面前机遇的建设性方法。我们只能希望他们能迎接挑战,以积极和成功的方式追求 MDGs。
文顿·G·瑟夫 (印度)
ICANN 董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