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律与政府/移民法
日本国籍一般受1950年国籍法[1]管辖。
日本是一个jus sanguinis国家,这意味着它承认血统国籍,而不是出生国籍(就像美国、爱尔兰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第二条规定了出生时可以成为日本公民的三种情况。
- 出生时父母一方为日本公民
- 父亲在出生前死亡,并且在死亡时为日本公民
- 出生在日本领土,父母双亲均为无国籍人或身份不明
这些规则执行非常严格,这经常给未婚的非日本母亲带来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日本父亲在出生前明确承认亲子关系,否则孩子一般不被承认是日本公民。[2]
第十四条要求任何拥有双重国籍的人在二十至二十二岁之间做出选择声明,选择放弃日本国籍或外国国籍。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司法部长可以随时要求做出选择声明,如果公民在一个月内没有做出声明,他们的日本国籍将自动被撤销。[3]
归化标准在国籍法第四条至第十条中规定。
- 在日本连续居住五年或更长时间
- 至少20岁,并且在法律上具有行为能力
- 一般来说,行为良好,并且没有煽动行为的过往记录
- 足够的资本或技能,无论是个人还是家庭,以支持自己
- 无国籍或愿意放弃外国国籍
司法部长必须批准所有归化申请。申请审查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过去,“良好行为”要求被用来拒绝或严重延迟许多归化申请,尤其是来自中国和朝鲜的申请。[4] 虽然以前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归化后要取日本名字,但司法部不再建议这样做。[5]
管理日本入境和出境的根本法律是1951年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6]。
前往日本通常需要签证。但是,许多国家与日本有签证豁免计划,允许游客在抵达日本后获得短期“临时访问”登陆许可。在外国人没有签证的情况下抵达日本的情况下,移民检查员也有权授予“特殊登陆许可”,尽管此类情况并不常见。
签证仅在日本以外的外交机构签发。寻求学生或工作签证的人员通常会收到资格证明,这是一种司法部的文件,证明该人员已满足获得签证的一般要求。此证书本身不构成登陆许可;持有人必须将其提供给大使馆或领事馆以获得签证,签证处理一般需要两到三个工作日。
一旦外国人持有有效护照(如果需要,还有签证)抵达日本,入境口岸的移民检查员将检查这些文件并在护照内加盖登陆许可印章。
各种登陆许可类型列在出入国管理法中,并在1990年5月24日的省令[7]中进行了进一步说明。一般来说,登陆许可类型在签证中指定,并在抵达日本后正式授予。一个人也可以通过访问移民局来延长或更改其登陆许可的有效期或身份。
在日本游客的通常入境身份是临时访问。临时访问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5天或90天,具体取决于原籍国和访问目的。
打算进入认可教育机构学习的学生将获得大学预科学习(就学 shugaku,6个月或1年)或大学学习(留学 ryugaku,1或2年)的登陆许可。参加非认可机构学习的学生,例如许多在日本运营的外国学校,将获得文化活动()的登陆许可,有效期为6个月至1年。大学生最初不被允许工作,但可以通过向司法部申请获得每周最多28小时工作的许可。
工作许可分为多种类别。大多数工作许可有效期为 1 年或 3 年,但娱乐许可(有效期为 3 个月、6 个月或 12 个月)和外交/非政府组织许可(有效期为任期)除外。一般来说,雇主需要作为申请人的担保人;在入境后,申请人可以在其入境许可范围和期限内为任何雇主工作。
允许在日本登陆的外国人的配偶和受抚养子女将获得与其配偶/父母相同的期限的登陆许可。
日本国民的配偶和受抚养子女可以获得 1 年或 3 年的登陆许可。一般来说,最初的登陆许可为一年,并在第一次或第二次续签时延长至三年。
长期居留是一种特殊的居留类别,通常授予难民、海外日本后裔和其他特定群体。
永久居留权(永住权 eijuken)是登陆许可的最强形式,赋予持有人在日本无限期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必须在日本申请并获得,通常是在连续居留五年至十年后获得。
永久居留权的一大优势是,金融机构通常拒绝向非永久居民的外国人提供贷款。这种做法在《赫尔曼诉朝日银行案》(东京地方法院,2001 年 11 月 12 日)中被认定为合法。 [8]
一旦在日本,外国人必须根据 1952 年的《外国人登记法》[9]在拥有其居住地管辖权的地方政府办公室登记。每位登记人将收到一张外国人登记证,俗称外国人卡,他们有法律义务随身携带并按要求出示(例如,由警官)。该证书是日本政府的财产,必须在外国人离开日本时交回,除非他们事先申请了再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