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刑事判刑/罪行/毒品贩运(附表 III)
外观
毒品贩运(附表 II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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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条,受控药物与物质法 | |
选举/认罪 | |
选举 | 混合罪 |
管辖权 | 省级法院 最高法院法官 + 预审(起诉) 最高法院陪审团 + 预审(起诉) |
简易处置 | |
可用处置 | 无罪释放 缓刑 |
最高刑期 | 18 个月监禁 |
可公诉处置 | |
可用处置 | 无罪释放 缓刑 |
最高刑期 | 10 年监禁 |
参考文献 | |
罪行要素 判刑原则 判决摘要 | |
相关罪行 | |
贩运(附表 I),(附表 II),(附表 IV) | |
贩运物质
5. (1) 任何人不得贩运附表 I、II、III 或 IV 中的物质,也不得贩运任何人声称或宣称是该物质的物质。
(2) 任何人不得出于贩运目的持有附表 I、II、III 或 IV 中的物质。
处罚
(3) 违反第 (1) 或 (2) 款的任何人
...
- (b) 如果罪行的标的物是附表 III 中的物质,
- (i) 犯有可公诉罪,可处以不超过十年的监禁,或
- (ii) 犯有可判处简易处罚的罪行,可处以不超过十八个月的监禁;并...
...
解释
(5) 为适用第 (3) 或 (4) 款之目的,关于第 (1) 款下的罪行的参考,对附表 I、II、III 或 IV 中的物质的参考包括对任何人声称或宣称是附表中物质的任何物质的参考。
...
– CDSA
- 关于毒品犯罪的一般原则,请参阅 毒品犯罪
被发现贩运附表 III 受控物质(例如安非他明和迷幻药)的罪犯,可能面临可公诉罪,最高刑期为 10 年监禁,或可判处简易处罚的罪行,最高刑期为 18 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