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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刑法判决/罪行/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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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据
137. 任何人明知要误导他人,以任何非作伪证或教唆作伪证的方式伪造任何东西,意图将其用作现有或拟议的司法程序中的证据,均属可公诉罪,可处以不超过十四年的监禁。


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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