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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刑事判决/罪行/盗窃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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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财产罪
s. 355 of the Crim. Code
选举/认罪
检察官选举混合(低于)
可公诉(高于)
简易程序处置
最高刑罚6 个月监禁或 5000 美元罚款(低于 5000 美元)
可公诉处置
参考资料
罪行要素
判决原则
判决摘要

价值低于5000美元的盗窃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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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凡犯第354条罪者

...

(b) 属
(i) 可公诉罪,可处以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
(ii) 可处以简易程序处罚的罪行,

但罪行对象的价值不超过五千元者除外。


CCC

价值超过5000美元的盗窃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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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凡犯第354条罪者

(a) 犯可公诉罪,可处以不超过十年的监禁,但罪行对象为遗嘱文件或罪行对象的价值超过五千元者除外;或

...


CCC

另请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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