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研究/新约注释/哥林多前书/第七章
哥林多前书 7:1-40(新国际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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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1你们写信问我的事,我告诉你们:人若不娶妻,倒好。2但因着淫乱的事,男人各人应当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各人应当有自己的丈夫。3丈夫当尽他的本分,向妻子行合宜的事;妻子也当照样向丈夫行合宜的事。4妻子没有权柄管自己的身子,这权柄是归丈夫的;丈夫也没有权柄管自己的身子,这权柄是归妻子的。5你们不要彼此亏负,除非是两相情愿,暂时分开,为要专心祈祷;然后再同房,免得撒但因你们不能自持,就趁机会引诱你们。6我这话不是命令,乃是许可;7我愿意人人像我一样。但各人蒙上帝恩赐不同,这人蒙这恩赐,那人蒙那恩赐。 8论到未婚的人和寡妇,我说,他们若像我一样,不娶也不嫁,倒好。9然而他们若克制不住,就该结婚,因为结婚总比私欲的火烧更强。 10论到已婚的人,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妻子不可离开丈夫。11若离开,就不可再嫁,或与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休妻。 12至于别的,我说,这不是主吩咐的,而是我吩咐的:倘若有弟兄的妻子不信主,她愿意和他同住,他就不该休妻。13倘若有女人的丈夫不信主,她愿意和他同住,她就不该休丈夫。14因为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成为圣洁了,不信的妻子因着丈夫也成为圣洁了。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如今却成为圣洁了。 15倘若不信的要离去,就让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或是姊妹,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都不必勉强。上帝呼召我们和睦相处。16妻子,你怎么知道你能救你的丈夫呢?丈夫,你怎么知道你能救你的妻子呢? 17但愿各人照着上帝呼召的时候,所蒙受的恩典,仍旧常住。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25论到童身的事,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照着主的恩典,是忠心的人,就发表意见。26我因着现今的艰难,以为人按着如今的景况,最好仍旧常住。27你已经娶了妻,不要求离婚;你没有娶妻,不要找妻子。28然而你若娶妻,并不犯罪;若童女嫁人,也不犯罪。但娶妻的人要受今世的愁苦,我愿你们免受这些愁苦。 29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时候减少了。从今以后,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一样;30哀哭的,要像不哀哭一样;欢乐的,要像不欢乐一样;买东西的,要像不拥有东西一样;31用世上的东西,要像不用一样。因为这世界,并世界上的情欲,都要过去。 32我愿你们没有挂虑。没有娶妻的人,是为着主的事挂虑,怎样讨主的喜悦;33有妻子的,是为着世上的事挂虑,怎样讨妻子喜悦。34他心里有分别。没有娶妻的女子,或是童女,是为着主的事挂虑,怎样讨主的喜悦,在身体和灵里都圣洁。有妻子的,是为着世上的事挂虑,怎样讨丈夫喜悦。35我所说这些话,都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限制你们,乃是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可以专心事奉主。 36若有人以为自己待未婚的女子不妥当,她年纪大了,他又觉得应当娶她,就随自己的意思行吧,并不犯罪,他们可以结婚。37若有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并且能够自主,决意不娶那未婚的女子,他也行得对。38所以,娶那未婚的女子,行得对;不娶她,更好。 39妻子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是与丈夫连在一起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嫁给任何她愿意嫁的人,只要嫁的是在主里的人。40但我以为,女子若仍旧常住,倒好。我也相信,我有神的灵。 |
哥林多前书 7 章 - 概述
[edit | edit source]本章中关于婚姻和性的问题是哥林多人写信给保罗时提出的众多话题之一。这显然是对哥林多人之前写给他的信的回应(7:1)。第七章讨论了基督徒在婚姻关系中的自由。这是一个重要的主题;基督教的婚姻观念需要在早期教会中确立。保罗在第七章中试图做到这一点。保罗在本章中所说的大部分内容不应被普遍地理解;相反,它应该在哥林多教会的背景下理解。 [1]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一些基督徒将婚姻视为一项绝对义务。另一些人认为婚姻状态是道德上的一种低劣状态,是对肉体的软弱妥协。还有一些人认为,接受基督后,所有现有的社会关系,包括婚姻,都被解除了(厄德曼,65)。” [2] 哥林多人对婚姻与基督教的关系感到困惑。保罗试图通过告诉他们有关婚姻、婚姻中的性关系、独身以及其他相关主题来解决这个问题。
释义
[edit | edit source](1-7 节) 这是关于婚姻问题的论述。由于世界上有太多性不道德,人们结婚是好的。已婚夫妇应该有规律的性关系。当一方节制时,就剥夺了另一方的自然权利,反之亦然。丈夫和妻子在这方面都有权利,也拥有对方的权利。夫妻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并怀着祈祷的态度,才能节制,但不要让它成为性诱惑的借口,因为人类的性欲很强。虽然婚姻是好的,也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但它不是强制性的。我的独身是上帝的恩赐,我可以利用它来侍奉他,但婚姻也是上帝的恩赐,两者都是好的。
(v. 8-9) 从未结婚或已成为寡妇的人应该保持单身。但是,如果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性欲,他们应该寻求婚姻,因为结婚比因情欲燃烧更好。
(v. 10-11) 我奉主的名命令你们:妻子不可离开丈夫,如果她离开了,她必须保持单身或与丈夫重归于好。同样,丈夫也不可休妻。
(v. 12-14) 主命令说,如果一对夫妻已经结婚,其中一方成为基督徒,他们不应离婚,除非不信者不愿留在婚姻中。在婚姻中,不信者与相信的配偶一起参与献身于上帝服务的品质,因为他们的孩子从他们的结合中生下来就是圣洁的。
(v. 15-16) 在配偶成为基督徒后,不信者不必强迫留在婚姻中。如果一个人被迫留下,家里就不会有平安,而神呼召你们得平安。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都不知道是否能拯救自己的配偶。
(v. 17-24) 你们无论在神将你们置于何种境地,都应凭信心为神而活。任何人自行改变婚姻状况,都不能促进他们的救赎。基督徒犹太人不要放弃割礼,基督徒外邦人也不要强迫割礼。割礼不再是一个问题,只有做神吩咐的事才算数。每个人都应该留在神呼召他们时的处境中。如果你被呼召为奴隶,不要担心,但是如果你能获得自由,就去做吧。如果你被呼召为奴隶,现在你就是主从罪恶的捆绑中释放出来的自由人。你现在在基督里是自由的,不要做人的奴隶,你对基督一个人效忠。每个人都应该留在他们被呼召的处境中,并对神负责。
(v. 25-28) 关于童贞女,我从主那里没有特别的指示,但你可以相信我的劝告。保持现状是好的。如果你已婚,就保持已婚,如果你单身,就保持单身。无论是处女还是非处女,结婚都没有罪。我只是说婚姻是充满压力的,现在是一个压力很大的时期,所以我试图让你免受痛苦。
(v. 29-31) 时间是宝贵的,这就是我要强调的。不要让你的生活复杂化,因为没有时间浪费。婚姻、悲伤和快乐等事情需要保持简单。简单地处理这个世界提供的物质主义,因为它很快就会过去。
(v. 32-35) 我真心希望你摆脱复杂。单身人士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主。婚姻涉及许多分散注意力的因素,会将对主的关注转移到配偶身上。我只是想让你的生活更轻松,而不是更难。我想引导你走一条可以为主留下充足时间和关注的生活道路。
(v. 36-38) 如果一个男人有一个女性朋友,但他没有打算结婚,因为他选择了单身生活,他改变主意并没有罪。然而,如果男人决定通过自己的影响和信念保持独身,他就应该坚持下去。婚姻和独身都没有优劣之分。我只是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才有一些理由鼓励单身。
(v. 39-40) 只要丈夫活着,妻子就必须与丈夫在一起。如果丈夫死了,她被允许再婚。她会想嫁给一个信徒,得到主的祝福。然而,你知道,在我看来,她应该保持单身,我相信主也可能这样认为。
历史背景
[edit | edit source]哥林多城
[edit | edit source]公元前 146 年,罗马人摧毁了哥林多城后,尤利乌斯·凯撒重建了该城,使其成为一座相当新的城市。不久之后,它就被来自地中海盆地各地的殖民者淹没。“哥林多城位于哥林多湾以南,位于哥林多地峡的伯罗奔尼撒半岛一侧(希腊南部)。两个港口使该城市能够控制连接两个海域的地峡。莱凯翁港口面向西侧的哥林多湾,而肯克里亚港口则面向东侧的萨罗尼克湾。”[3] 哥林多有一条地峡,这是一条狭窄的陆地,连接着两个较大的陆地区域,是该城市大部分商业活动的原因。商船不必绕着半岛航行,而是将货物运过地峡。这导致了各种各样的人在这个地区买卖。从奴隶到富人,哥林多城里应有尽有。[4]
哥林多地图
[edit | edit source]哥林多教会
[edit | edit source]当保罗到达哥林多城时,那里有着非常庞大的异教文化。“异教徒是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民,到处都是寺庙和雕像,反映了他们对奥林匹斯山诸神的放纵,以及他们对神秘宗教仪式的参与。”(里德,10)[5] 保罗在罗马书 1:29-31 中描述了这些人的生活方式,使用诸如“邪恶”和“罪恶的发明者”之类的描述。考虑到哥林多城里各种各样的人,哥林多城里建立的教会中存在同样的多样性就不足为奇了。这是教会内部存在如此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保罗写给哥林多人书信是用来让他们感受到一种团契,并引导他们远离“法律主义 = 救赎”的观念。
文学背景
[edit | edit source]作者身份/信件目的
[edit | edit source]使徒保罗通常被认为是哥林多前书和哥林多后书的作者。有人质疑材料是否未经编辑,或者是否与保罗写的一样。无论哪种情况,保罗都是作者。[6] 这是使徒保罗写给哥林多人书信,处理教会中出现的某些问题。整本书中讨论的一些主要问题包括:性行为、婚姻、食物供奉、偶像崇拜、圣餐、属灵恩赐和不信者。
风格
[edit | edit source]在保罗的写作方式方面,有四点需要注意。
- 1. 保罗很可能将他的所有著作都口述,而不是自己写。罗马书 16:22 中有一例,一个名叫提摩太的人声称他是为保罗写信的。这可以让人对信件的风格有所了解。它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或概述。它以一个男人简单地说出他心中所想的方式写成。保罗并没有反复修改信件以编辑某些部分,确保一切都完美。他正在做他最擅长的事情,布道和教导。整本书中重复出现的概念和随机的偏离。这是他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这使得这封信以一种未经编辑的、非传统的方式呈现。[7]
- 2. 保罗并非一直都能接触到旧约。在那个时代,书籍非常昂贵,而保罗是一个相当贫困的人。因此,他不太可能拥有旧约的副本。这一点在保罗经常引用圣经却很少逐字引用这一事实中表现得很明显。因此,他的写作风格涉及很多不准确性,因为他的许多参考文献都是来自记忆,而不是来自直接来源。[8]
- 3. 保罗没有自己的信件副本。这导致了保罗著作中出现的几处相互冲突的事件。因此,他的写作风格在内容上非常不同,因为保罗无法将自己过去的作品与其他作品进行比较。[9]
- 4. 当时教会还没有形成任何信条。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威斯敏斯特信条和三十九条信条等重要信条,直到保罗写信之后才建立。保罗的著作从未建立或推行教条正统。阅读他的著作时不应将其视为试图符合信条的神学,而是相反。信条是为适应保罗的神学而建立的。因此,这种风格相当自由和非正统,这就是为什么今天许多不同的教会试图重新解释和将保罗的教义融入其教义,而不是质疑他们的正统是否正确。 [10]
概述
[edit | edit source]注释
[edit | edit source]关于已婚夫妇(第1-7节)
[edit | edit source]第1节。 现在关于你写信询问的事:人若不娶,倒好。
在本章开头,保罗开始引用哥林多教会的人在他们给他的上次信中询问的一个问题。当他说“现在关于你写信询问的事”时,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点,这意味着对先前问题的回应。现在,如果从错误的翻译中阅读,这节开头的经文可能会非常具有误导性。NIV 版本写道:“人若不娶,倒好。”然而,这根本不是保罗在这里想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使用的原文并非暗示婚姻,而是指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如果保罗反对婚姻,那么他不会在以弗所书 5 章和提摩太前书 3 章中对婚姻如此赞赏。另一个重要的注意事项是,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做的陈述不应被视为绝对的。“这是他专门针对哥林多教会的建议,因为他们那里发生了一些危机,他在 7:26 中提到了这一点。”(Mare,227)[11]
第2节。 但因淫乱的事多,男人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各有自己的丈夫。
这节经文也很容易被误解。这节经文中的“有”并非暗示未婚者应该去寻找配偶,实际上,这与他在第 8、27 和 38 节中告诉他们的完全相反。“有”在这种情况下意味着“享受与他人的性关系”。(Hays,113)[12] 实际上,这节经文中的“有”与 5:1 中使用的希腊语单词完全相同,字面意思是:“因为男人可以拥有他父亲的妻子。” [13] 因此,这段经文所写的人不是未婚者,这是人们普遍认为的,而是已经结婚的人。保罗在倡导和鼓励已婚夫妇发生性关系。
第3节。 丈夫当尽功用,向妻子行合宜的事;妻子也当照样向丈夫行合宜的事。
第 2 节在此得到确认,因为保罗继续谈论婚姻义务。他坚持丈夫需要尽到他的婚姻义务,意思是性行为,对他的妻子,而她也必须照样做。这段经文强调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平等。保罗在这里使用的表达,NIV 翻译为“义务”,与他在罗马书 13:7 中使用的相同。罗马书 13:7 谈论并处理了税收和尊重民事当局的领域。 [14] 这为丈夫和妻子之间应该表现出的那种义务和尊重提供了一个相当准确的说明。不同寻常的是,保罗像对待男人一样直接地对女人说话。这与新约时代通常的教导方式不符。妇女很少直接接受教导,男人首先接受教导,然后间接地从他那里接受教导。这段经文的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是,完全没有提到生育的性行为。这一事实蕴含着巨大的意义。保罗并没有提倡性行为只能是为了生孩子。这与菲洛和约瑟夫斯等人在同一时期写作的内容大相径庭。这里假设上帝意图性行为,不仅是为了生育,也是与婚姻相辅相成的。 [15]
第4节。 妻子的身子不是自己的,乃是丈夫的;丈夫的身子也不是自己的,乃是妻子的。
保罗在这里并非说丈夫和妻子的肉体属于彼此,而是“他谈论的是整个人的身体及其性特征。”(Collins,259)[16] 尽管在这一时期,男性主导的文化盛行,但保罗主张在婚姻中采取更加平等的行为。在婚姻中,男人和女人都有彼此的性权利和责任。这不仅仅是在谈论身体上的,毫无感情的性行为,而是在两个人之间建立一种整体的联系。“在婚姻中,保罗教导说,‘对方’,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都对配偶的身体拥有权力。NIV 翻译为‘属于’的动词更准确地说是‘对……有权力’,因此保罗关心的不是所有权或财产权,而是关系和相关性。(Soards,139)[17]
第5节。 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守节,好专心祷告;然后你们可以彼此同房,免得撒但因你们的禁欲,趁机试探你们。
原文中“亏负”的希腊语单词也可以翻译为“抢夺”、“偷窃”或“欺骗”。保罗告诉哥林多教会那些拒绝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人停止这样做。禁欲应该发生在婚姻之前,它从未打算成为婚姻的一部分。保罗确实承认可以有某些暂时停止性行为的情况,希腊语单词暗示“一段时间”,但是,这种停止性行为不应该是永久的。在这些禁欲期间,夫妻应该献身于祈祷。这与犹太传统相似;犹太人提倡丈夫有权出于精神目的拒绝妻子与他发生性行为。保罗赞同这一想法,但他宣称,这一决定必须是双方共同的,而不是丈夫独自做出的决定。在这节经文的最后部分,保罗提醒他的读者,尽管他们已经结婚,但他们仍然会受到撒旦的诱惑。禁欲的时间并不总是意味着丈夫和妻子会更加亲近上帝;实际上,由于性的诱惑,它可能会使他们背离上帝。这就是为什么保罗不想让停止性行为变得永久。人类的性冲动非常强烈,不应掉以轻心。 [18]
第6节。 我说这话,是容许你们,不是吩咐你们。
这里所做的陈述是指第 5 节。保罗没有发出任何命令。相反,他是在提供个人建议。他并没有声称自己持有任何来自上帝的直接命令。 [19]
第7节。 但我愿人人像我一样。然而各人蒙上帝恩赐不同:这人蒙这恩赐,那人蒙那恩赐。
保罗声称他希望所有人都能像他一样。那么,在这个语境下,保罗究竟是什么?学者们已经能够对这个问题提出一些可能的答案。几乎可以肯定,保罗曾经结过婚。保罗自称是拉比,并且已经履行了他作为拉比的所有职责。在正统犹太教中,婚姻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不结婚生子,据说他‘杀害了自己的后代’,‘减少了上帝在世间的形象’。”(巴克莱,60)[20] 这些证据表明,保罗,曾经是一位虔诚的正统犹太人,不太可能在他的一生中没有结婚。保罗结婚的另一个迹象来自使徒行传 26:10。在这里我们发现,保罗会“投票”赞成处死基督徒。这表明保罗是大祭司会议的成员。要成为大祭司会议的成员,必须结婚。当然也有可能保罗的妻子已经去世,然而,更可能的情况是她已经离开了他。当保罗成为基督徒时,他的婚姻很可能走向了衰败。然后,他选择不再追求另一段婚姻,因为他的生活变成了独身,旅行和献身于传福音。现在,回到保罗关于所有人像他一样的陈述。这不是对婚姻的贬低。保罗预计基督的第二次降临将会很快到来。正因为如此,他不鼓励这种尘世之事,因为他没有预见到地球会存在很长时间。他宁愿看到每个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基督的回归上,而不是彼此身上。[21] 保罗主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恩赐,这阐明了他对信仰的看法。“他在持有观点方面与诺斯替派和律法主义者都不一样,他认为并非每个人的恩赐都相同,而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恩赐。”(孔策尔曼,118)[22]
第 8 节。现在,我对未婚者和寡妇说:他们保持单身很好,就像我一样。
保罗现在正在对单身人士讲话。包括在此类别中的人很可能是从未结过婚的人,分居的人,以及寡妇。请记住,保罗提出的这些主张绝不是神圣的命令,而是他个人的信念。他提倡独身生活是为了促进基督徒以他们全部的能力服侍上帝,没有任何分心或阻碍。[23] 这里的“好”这个词绝不应该理解为“更好”。[24] 保罗并不是在宣扬他选择的独身生活方式比婚姻更优越或更特殊。他把自己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例子。由于他单身,他能够比已婚人士更充分地献身于上帝,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被呼召这样做。
第 9 节。但如果他们不能控制自己,他们应该结婚,因为结婚比被激情焚烧更好。
如果不能正确分析,这节经文很容易被误解。“控制自己”这个词与保罗在圣灵果子的清单中所用的“自律”一词相同(加拉太书 5:23)。保罗认为独身生活是一种属灵的恩赐。他告诉哥林多教会的人,如果他们没有这种恩赐,他们应该追求婚姻。他正在促使哥林多人认识到他们是否拥有这种恩赐。如果上帝没有赐给他们那种特别的属灵恩赐,他们不应该强迫自己过上这种生活。[25] 保罗在这里提出的观点解决了婚前不可控制的性欲问题。[26]
第 10 节。我对已婚者下达这条命令(不是我,而是主):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保罗的语气在这节经文中似乎有所改变。他没有仅仅要求,而是命令已婚者不要离婚。他并没有仅仅自己下达这条命令,而是宣布是主在发布这条命令。这是保罗为数不多的几次为了支持他给教会的教导而引用耶稣教导的例子之一。保罗无疑指的是耶稣多次禁止离婚(马可福音 10:2-12,马太福音 5:31-32;19:3-12,路加福音 16:18)。哥林多人很可能将离婚视为一种实行独身生活的方式,因为性是婚姻的义务部分。不能离婚的这种观念对保罗那个时代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新颖的概念。在犹太人和希腊罗马文化中,离婚是可接受的。因此,婚姻和离婚的整个概念对于早期教会来说可能是一个相当令人困惑的话题。[27]
第 11 节。但如果她确实离开了,她必须保持单身,否则就和她的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休妻。
第 12 节。对于其余的人,我要说(不是主,而是我):如果有兄弟的妻子不信主,而她愿意和他住在一起,他就不可休妻。
本章的主题是关于婚姻中的团契。当这本书被写成时,婚姻问题像现在一样普遍存在。保罗尽其所能解决基督教婚姻神圣性中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很明显,婚姻在上帝眼中很重要。当性被带到婚姻神圣性之外时,它会导致一个人与上帝以及人类的关系受到损害。这一点在哥林多前书 6:15 中得到了肯定,其中写道:“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是基督肢体的部分吗?我难道要把基督肢体的部分与妓女联合起来吗?绝不!”(NIV)。本章 7 中提出了一些主要观点。第一,男人需要向他们的妻子表达爱,并向她们表达这种爱。第二个要点是,丈夫和妻子都需要在相互尊重中彼此顺服。第三,丈夫和妻子都不可剥夺对方的性关系。
这个词在新约中出现了 32 次。在哥林多前书 7 中,它出现了 13 次(9、10、28、33、34、36、38 和 39)。这个词通常用于涉及婚姻所有方面的语境中。这包括仪式以及之后发生的事情,例如婚礼宴会。[28]
这个词在新约中出现了 67 次。在哥林多前书 7 中,它出现了 15 次(2、3、4、10、11、13、14、16、34 和 39)。丈夫是连接和维系家庭的人。在犹太文化中,他是任何家庭中的权威人物。根据马太福音 1:16,20 和路加福音 2:5,一旦一个男人订婚,从那时起,他就被认为是丈夫。[29]
这个词在新约中出现了 108 次。在哥林多前书 7 中,它出现了 16 次(2、3、4、10、11、12、14、16、27、33 和 39)。妻子的权利和义务在整个旧约和新约中都有列出(出埃及记 21:10,箴言 31:10-31,提摩太前书 5:14,申命记 22:13-21)。离婚对她们来说是有限制的,只允许在不忠的情况下进行。哥林多前书 7 专门讲述丈夫和妻子之间关系的一大段经文,还有以弗所书 5,歌罗西书 3 和彼得前书 3。[30]
第2节 - 不道德
第3节 - 责任
第4节 - 身体
第5节 - 祷告,撒旦,诱惑,自律
第6节 - 命令
第7节 - 礼物
第8节 - 未婚,寡妇
第10节 - 分开
第11节 - 离婚
第12节 - 兄弟,信徒
第14节 - 圣洁,不洁,神圣
第15节 - 平安
第18节 - 割礼
第21节 - 奴隶,自由
第25节 - 处女
第36节 - 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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